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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与通式(1 / 1)

再有,物质和通式两者是互不能生成的,不过这里涉及的是切身物质和通式的问题。只要是变化就一定由某事物而变,并形成某事物。这个引起他物变化的事物就是切身动变者,被动变的是物质,动变所成的就应该是形式。假设因为创成,铜成了圆,与此同时圆也在创成,这个过程尽管是无尽地在循环,但它必存在一个终点。

其次,每一个本体要创成为实是,必须通过一些和其名称相符的事物而成,这是需要注意的一点(天然事物及其他事物视为本体)。事物之所以为实是,有的是技术使然,有的是自然所成,还有的是机遇促成,更有部分是自发形成。作为动变原理的技术是来自于被动变事物外的另一部分事物,而作为动变原理的技术自然与事物本身有关(例如人生人),剩下的其他部分原因则为两者的阙失。

本体可划分为三类:第一是物质,它是作为实是寄托而存在的现象(所有事物都是由在一处接触而产生了物质和底层,并非有机地生长在一起,譬如火、头、肌肉,这些都是物质,但只有最终的切身物质才算得上是本体全称的物质)。第二是自然本性(即形式本性),作为个别存在的正常状态,它是动变的终点。第三则是前面两者结合的个体,譬如苏格拉底或是加里亚。在个别例子当中,形式本性无法与综合本体分离而独立存在(事实上房屋的形式是无法独立存在的,除去建造术还可以剥离房屋而存在。形式本身没有生灭,因此讲到房屋或是健康,还有所有技术的产物,它们都是抽象上的存在与否,那同此讲法不同),自然对象方面才有此类独立的实例。柏拉图说过,有多少自然对象就有多少通式,这也不算全错(要事先假设世间所有事物之外还有通式存在)。动变的原因一定是先于后果存在的,不过从定义方面来讨论原因和后果的话,那两者就应该是同时发生的。比如人在健康的时候,健康的因果就一定同时存在,铜球的形状和铜球本身也同时存在。只是我们应当在综合事物消亡之前检验一下形式是否还存在。毕竟有一些例子不尽然,比如说灵魂就是这样的一个事物(不是整个灵魂,而是其中理性的成分,如果身体没了,大抵整个灵魂也会消亡)。因此至少从这个层面上说,意式的存在没有太大的必要,人生人,父亲生孩子,其他的技术制造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