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之间容许间体,个体的例子当中也确实存在,由此这些间体应当是由众多的相对组成的:(一)对成以及它们之间存在的所有间体必须是归属于同一个科属。事物在发生变化的时候,间体是先变化的,譬如每个音阶要经过从高音弦到低音弦的转变,中间音符是其中必先触及的,这个就是我们所称的间体,再举颜色的例子来说,颜色要从白转到黑,中间必先要指向灰色或暗红,还有其他的例子也是这样。一个科属转向另一个科属,譬如颜色到图形的转向,除非是偶然的因素起作用,否则几乎不可能。间体和它们所对应的所有对成应当是从属于一个科属才是。
(二)一切的间体都在对反之间存在,但唯独能在对反之间进行的只有本性引起的变化。间体必须是相对反的事物间才存在,相对反的事物在发生变化的时候通常都不会从一个端点到另一个端点。在众多的对反当中,相反是不允许出现中间项的(真正的相反是这样的,此类对反两个极端之间是没有间体的,它是已经厘定的)。其他的对反一部分是相关,一部分是阙失,此外还包括相对。还未转化成相对的相关各个项之间是没有间体的,因为凡是不成相对的相关一般都不属于同个科属。试想,知识和可知事物之间能存在什么间体?只有“大和小”之间有一个。
(三)如上文所提到的,间体若是和对成两物同属一个科属的话,那一定是站在对成之间的,同时对成也必将其组合。对成当中有一些是包含在一个科属中,有一些是不包含在一个科属里的。假设一下,有一个科属是先于所有对成的,那么凡是科属当中品种对成间的差异,那也一定会先于对成,理由是科属和差异组合起了这品种(假如黑和白两者对成,一个是穿透色,一个是耐压色,所谓穿透和耐压之间的差异就是先于对成的)。只不过,真正的品种对成应当是由两个具有相反差异的品种形成的,所有中间的品种均为科属和它们之间的差异组成的(例如黑白两色之间的颜色都说是科属,也就是颜色和颜色之间的差异组成的。不过这部分的差异构不成基本相对,要不然几乎所有的颜色都会变成相对的黑或是白,所以我们说这差异和基本相对是不一样的,它们存在于基本对成之间,而基本的差异仍然是穿透和耐压)。
所以我们想弄明白究竟从属于不同科属的众多相对,处在它们中间的间体又是由什么组成(同一科属内的事物之间的间体很显然是由科属的要素和差异来组成的,有的时候只由科属要素组成)。只要是互相不涵盖的对成,且为差异复合的,才是第一原理,而此间的间体要不然就全是复合,要不然就全然没有一个复合物。一般来说,事物在发生变化的时候是无法避开这些复合物的过渡的(这些复合物本身或多或少都有对成两项事物具备的性质),随后再向其中一端引申出去。在对成的两物之间存在着复合物,而两物也因为这间体而消长。因此这些复合物就应当被称作是间体(一个事物的消长多多少少具备了两种事物的性质,就应该被认为是这两种事物在某一程度上的复合)。此外,先于所有对成和间体的就别无他物能够相匀和,所以间体才是唯一由对成符合起来的物质。所有的次级相对还有它们内部的间体都来自于基本相对的复合作用。
综上所述,所有的间体显然: (一)同属于一个科属。(二)存在于对成之间。(三)来自于对成的复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