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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体是什么(1 / 1)

最能看出来的,就是一般的人把实物当作本体,因此我们不仅把动物、植物还有它们的各个部分都称为本体,还把火、水、地这类的自然实物还有它们所组成的实物(一个整体或一部分)都称为本体,比如天空和天空中的各个部分,还有太阳、月亮和星星。但是,本体就只有这些吗,还是说还有别的?再有,在这些实物中,是只有一部分是本体,还是说都是本体,或者全都不是本体,还有别的事物可以作为本体?这些都是应该去思考的。有的人就觉得实物的外限(单位、点、线、面)是本体,而且这些与实物或者立体相比较更像是本体。

还有的人觉得本体就是可感觉事物,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本体,但是还有的人觉得永恒的本体的数量要比可感觉事物多,也更为现实。如柏拉图所说的两类本体,通式和数理对象,还有第三类的本体(可感觉实物)是和它们一同存在的。但是斯泮雪浦做出了更多的类型本体,把元一作为起始,给不同类型的本体假设出了许多的原理,有数的原理,有空间度量的原理,还有有灵魂的原理,就是这样,他把本体的类型增加了。还有的人认为通式和数的本性是一样的,其他的事物都是从这里开始的(比如线和面还有类似的事物),一直发展成整个宇宙和可感觉事物。

关于这些说法,我们一定要去证明哪一个是真的,哪一个是假的,本体到底是什么,本体就只能是可感觉事物吗,可感觉事物是怎么样存在的,有没有本体可以脱离可感觉事物(如果有的话,那么这样的本体为什么会存在,是怎么存在的)。我们首先要把本体的性质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