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社是我国古老的传统民俗节日之一。“社”在古代指管理土地之神,《说文》中记载:“社,地主也。”上古时期,中国氏族部落从渔猎、畜牧的生活方式逐渐转为农耕,人们意识到土地的重要性,便开始崇拜土地,产生了“社神”。当时的国家统治者和百姓举行活动,祭祀社神,这些活动也称为祭社、社祭或者社祀,后来逐渐演变发展为春社。因此,自社神诞生以来,春社就开始存在,大约可以追溯到父系氏族社会晚期。
据甲骨文中的相关记载,春社在商朝时代已经十分普遍,其中的祭礼欢庆活动距今已有两千年以上的悠久历史。从商朝到西周时期,春社发展较为迅速,不仅是祭祀土地神的重大节日,也是青年男女相会的狂欢日。早期春社日期一般不固定,到了宋代以后,春社时间才定为立春后的第五个戊日,时令大约在春分的前后。但按照民间的说法,也有二月初二、二月初八、二月十五、三月三之说。
春社是中国传统祈福求祝吉祥的重要日子,《礼记·明堂位》中记载:“是故夏勺、秋尝、冬烝、春社、秋省,而遂在蜡,天子之祭也。”作为一种祭祀日,春社又分为官社和民社。明朝以后,民社的节庆日期为二月二日,俗称“土地公公的生日”,也称“土地诞”“福德诞”,百姓在春社日为土地公献上祭品,祈求吉祥。官社的日期并不固定,主要是祭祀土地、祖先,整个过程庄重肃穆,礼仪繁缛,是一种国家祀典,通常在社稷坛举行。在古代的春社日,传统的民社和官社都祭祀社神,以祈求风调雨顺,土地收获丰厚,在春社的庆典中,有敲社鼓、食社饭、饮社酒、观社、分肉、赛会、妇女停针线等习俗。由于春社是民间不可多得的热闹节日,民社有大量的聚会活动,因此就产生了“社会”一词,形容很多人聚集在一起,参与各项活动和事务。
元朝时期,蒙古人统治中原,传统春社的节庆祭祀典礼逐渐消亡。到了明朝时期,民间重新出现春社祭礼活动,但已经跟古代传统春社大有不同。比如二月二拜祭土地公的习俗,是结合了北方部分地区的二月二龙抬头节庆,只在部分民俗活动中沿袭了春社祭礼,而真正意义上的传统春社精髓和内涵已不复存在。因此有学者称,春社的发展演变“起源三代,初兴于秦汉,传承于魏晋南北朝,兴盛于唐宋,衰微于元明及清”。
早期的春社分类比较复杂,可以分为“大社”,即天子为群姓立社;“国社”,即诸侯王为百姓立社;“侯社”,即诸侯王为自家本族立社;“置设”,大夫身份以下的人成群立社。春社有两大重要组成部分,一是祭祀土地和祖先,祈求吉祥丰收。二是男女相会的春嬉狂欢日,也称春台日,象征着阴阳相合,繁衍旺盛,生生不息。春社日的时候,男女民众聚集在一起,弹琴擂鼓,食牛羊肉,场面十分热闹。老子在《道德经》曾用春社场景描述人多,“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足见春社的热闹场面。
春社日男女相会的习俗产生,与上古时期人口不足有关。统治者为了鼓励百姓繁衍后代,因此在春耕之前设立春社日,举办“桑林(或春台)大会”,允许成年男女聚集在一起,唱歌跳舞,互相嬉戏。《周礼·地宫·媒氏》中记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妇之无夫家者而会之。”表明在当时,统治者命成年男女参加在仲春举行的桑林大会,已经形成一种固定的习俗活动。
秦汉以后,人口繁衍已经不再是紧迫问题,春社日男女嬉戏的部分被严令禁止,只保留一些游宴聚饮的娱乐活动。从此以后,春社的意义发生改变,更多体现在促进乡里家庭之间的和睦,颁布宣讲教化乡约,指导百姓农时,巩固国家的凝聚力等方面。
相关小知识
社神:社神就是中国民间百姓口中的土地神。关于社神的来历,民间历来有三种说法:第一种说法是社神即为后土娘娘。后土是大神共工之女,共工怒触不周山之后,其女被封为社神;第二种说法是土地神为共工之子,名叫句龙;第三种说法认为社神就是大禹,他治理人间水患,功劳甚大,被封为社神。无论这三种说法哪一种赞成人数更多,都证明了一点:在古代人民心目中,社神的地位很高。在奴隶社会乃至封建社会前期,土地的多寡是用来衡量一个人贫富的重要标准,也是国家最重视的东西。因此上至王公贵族,下至黎民百姓,祭祀社神成为一年中最要紧的事。随着社会的发展,耕地被不断扩大,商业手工业等也逐渐发展,社神地位不断下降。到了明清,曾经显赫一时的社神就变成遍地都是的土地老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