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训曰:国家赏罚治理之柄,自上操之。是故转移人心,维持风化,善者知劝,恶者知惩。所以代天宣教,时亮天功也。故爵曰:“天职。”刑曰:“天罚。”明乎赏罚之事,皆奉天而行,非操柄者所得私也。《韩非子》曰:“赏有功,罚有罪,而不失其当,乃能生功止过也。”《书》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政事懋哉懋哉!”盖言爵赏刑罚,乃人君之政事,当公慎而不可忽者也。
——康熙《庭训格言》
白话
国家实行赏罚、治理百姓的权力是由帝王操纵掌握的。所以帝王要改变人心,维持社会风化,使为善之人知道自己将受到勉励,使为恶之人知道自己将受到惩罚。这就是所谓的代替上天宣达教化、辅助上天建立大功的意思。所以,礼爵上说:“承上天的职责。”刑鼎上写道:“上天的惩罚。”可见,赏罚之类的事情,都是奉天意而行,决不是掌握权力的人凭私意而为所欲为的。《韩非子》上说:“奖赏有功的人,处罚有罪的人,倘能做到准确而无误,那就会促成人们立功,防止人们去犯错误。”《尚书》上也说:“上天授命给有德之人以表示尊卑有别的五等五色章纹的制服。上天用五种刑罚、五种用刑办法征讨那些有罪之人,国家的政事才能兴旺发达啊!”这些都是在说奖赏、惩罚之类事情,都是做天子者的政治事务,应当公正、谨慎而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家训史话
孙权,时人赞他“赏不择恩仇,罚必加有罪。”虽然他曾冤杀和错误处理了一些人,但一般来说确是如此。甘宁英勇善战,曾有功于黄祖,而黄祖以他曾是“劫江贼”不予重用,他拟投东吴,又恐江东恨其救黄祖杀凌操之事,不被东吴所容。后得吕蒙推荐,乃投东吴,孙权见他大喜:”兴霸此来,大获我心,岂有记恨之理?请无怀疑。愿教我破黄祖之策。”甘宁乃陈述先破黄祖后取巴蜀的策略,权认为是”金玉良言”。后果破祖。之后,他又多立功勋,拜折冲将军。周瑜在赤壁之战中建大功,孙权立即拜为偏将军,领南郡太守。从此,对他的功勋念念不忘。瑜病死,孙权流涕说:“公瑾王佐之资,今忽短命,孤何赖哉!”后孙权称帝,对公卿说:”孤非周公谨,不帝矣!”对周瑜遗下两男一女,都予照顾;但对于他们的不法行为则绝不纵容,据 《三国志·吴书·周瑜传》记载:都乡侯周胤是周瑜次子,他自恃是功臣子弟,“酗酒自恣”,横行不法,孙权曾“前后告喻”,却毫不改悔,孙权不因周胤是功臣子弟而宽恕他,便将他徙庐陵郡。诸葛瑾、步骘因胤是功臣之子不忍他因罪见徒,便上疏为他求情,要求复他原职。孙权不同意说:
“孤于公瑾,义犹二君,乐胤成就,岂有已哉?迫胤罪恶,未宜便退,且欲苦之,使自知耳。”这就是说,周胤有罪,不能不处罚,要让他吃点苦头,使能改过自新,才能挽救他。由于孙权能赏功罚罪,故将士肯为之卖命。
古训今鉴
康熙皇帝说的“代天宣教”虽然有些神话色彩,但是也是封建时代君王神话君权的一种普遍现象。从帝王个人才德来讲,不以一己之私,滥赏乱罚,体现了一种强烈的自律意识;告诫后人不可为所欲为,他在这里强调和主张的问题也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