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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志廉耻。(1 / 1)

原文

夫食为人天,农为政本。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志廉耻。

莫若禁绝浮华,劝课耕织,使人还其本,俗反其真,则竞怀仁义之心,永绝贪残之路,此务农之本也。斯二者,制俗之机。

——李世民《帝范》

白话

民以食为天,为政同样要以农为本。百姓谷仓粮食充实,那么不用训导,人们自然而然就懂得讲求礼节了;达到丰衣足食之后,人们自然而然就会区别廉耻。

因此应该尽力消除浮糜奢华的不良风气,劝勉督促人们专心致志地从事耕种和纺织,使百姓重新回到重视农业的根本之路,社会风俗也才会重新变得真朴淳厚起来。这样,人人都会怀有仁义之心,也就永远断绝了商贾小人贪财好利的后路。果真如此,也就抓住了务农的根本。用严威去抑制势利之徒,用仁惠去抚爱忠直之士,这是制驭风俗、掌握天下的关键与核心。

家训史话

唐继隋末大乱之后,人口死散很多,土地大量荒芜,社会经济凋弊。唐朝为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发展农业生产,保证赋税收入和徭役调发,采取了许多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是武德七年(624年)四月颁布了均田令和租庸调法。 均田制 均田令规定:继续实行均田制,庶民依据户籍授田。人三岁以下者为黄,四岁为小,十六岁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丁男和十八岁以上的中男授田一顷。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可以传给子孙,八十亩为口分田,死后要还官。老男、残废、重病者授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授口分田三十亩。这些人如为户主,加授永业田二十亩。和尚、道士授口分田三十亩,尼姑、女冠(女道士)授口分田二十亩。工商业者的永业田、口分田减半授给;若在狭乡(人多地少地区)则不授。狭乡农民亦减半授田。 贵族和官员授田另有规定:最多者为亲王,可授永业田一百顷,最少者为武骑尉,可授永业田六十亩。各级官员另有数量不等的职分田,以其收入作为俸禄的一部分。各级官府还有数量不等的公廨田,以其收入作为办公费用。职分田和公廨田在原任官离职时,则由新任官接管,不得出卖。

唐代的均田制和前代一样,是在土地私有制的基础上实行的,并不触动地主占有的大量土地。所谓授田,主要是从荒地上调拨。地主占田往往逾限,而农民大多授田不足额,甚至有些地区每户农民有田不过十亩、五亩。虽然如此,但农民在均田制下毕竟得到了一些土地,而且均田制禁止随意买卖土地和无限占田,在一定程度上起了抑制土地兼并,维护小农经济的作用。因此均田制的实行对唐初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租庸调法 租庸调法是唐前期的主要赋役制度,是在均田制基础上实行的。租庸调按丁征收。每丁每年交纳粟二石,称为租。每年植桑区交纳绢二丈、绵三两,种麻区交纳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为调。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闰月加二日。如果不服徭役,每天折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称为庸。如果政府额外加役,十五天免调,三十天租调全免。额外加役最多不能超过三十天。隋朝规定五十岁以上的人才能以庸代役,而唐朝将此加以推广并制度化,并规定了役期的最高天数。这些都使农民有较多的时间从事农业生产,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贞观之初,在唐太宗的带领下,全国上下一心,经济很快得到了好转。到了贞观八九年,牛马遍野,百姓丰衣足食,夜不闭户,道不拾遗,出现了一片欣欣向荣的升平景象。

古训今鉴

重农是封建社会历朝历代的政策,延续几千年的政策定然尤其存在的道理。正如唐太宗所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志廉耻。”唐太宗深知“饥寒生盗心”的道理,因此为政其间轻徭薄赋,为从根本上“止盗“,则想到轻徭薄赋,使人民富足,则盗窃不生。重农之道在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仍然重要,重视根本,维护人民之利益,永远是统治者时刻放在心上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