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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吏部铨试与科举(1 / 3)

这是本书的最后一章。这一章读起来可能会感到枯燥一些。所谓铨试,一方面是指对未入仕者的甄录,另一方面是对已在官位者政绩的考核,这实际上包括了封建社会官僚制度的一个庞杂的体系,这个体系是如此的庞杂和繁琐,以致现存的有关材料,没有一份是叙述得既完整、准确,而又清楚、明洁的。近人的研究成果,也不是太理想。由此可见,要以一章的篇幅,来概括这样的内容,结果只能记录一些繁杂的术语和至为琐细的官场文书。写起来既吃力,读起来更无味。因此,在这一章中,我们不准备全面讨论铨试制,只是择其与科举、文人生活较有关系的几点,向读者提供一些基本的、或稍能感到兴趣的材料。

唐人的诗文、笔记中常常提到关试,关试是什么呢?简略说来,它是由科举而入仕的第一步。让我们先来说说关试。

唐代礼部试进士、明经,及第以后,叫做出身,就是说已经取得做官的资格。但这时还不算入仕,须要再经过吏部考试,考试及格后,才分配官职,称作释褐,就是说可以脱去粗麻布衣服,已不是一般的平民百姓,而是步入仕途了。清人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四十一《登第未即释褐》条说:“东莱吕氏云:‘唐制,得第后不即释褐,或再应皆中,或为人论荐,然后释褐。’此说极为中肯。”就是这个意思。

礼部及第后再应吏部的释褐试,这就叫关试。

胡震亨《唐音癸签》卷十八《进士科故实》有对关试的解说:“关试,吏部试也。进士放榜敕下后,礼部始关吏部,吏部试判两节,授春关,谓之关试。始属吏部守选。”这里“礼部始关吏部”的“关”,当是关白的意思,指的是古代官府之间公文的往来,《文心雕龙?书记》篇谓:“百官询事,则有关、刺、解、牒。”这就是说,礼部将及第举子的姓名及有关材料移交给吏部,吏部则试判两节,叫做关试;因为关试的时间一般是在春天,因此也叫春关。在这以后,举子就与礼部无关,而属于吏部铨试。

《唐摭言》卷三《关试》条说:“吏部员外,其日于南省试判两节。诸生谢恩。其日称门生,谓之‘一日门生’。自此方属吏部矣。”

宋《蔡宽夫诗话》:“自闻喜宴后,始试制(琮按:此当作‘判’)两节于吏部,其名始隶曹,谓之关试,犹今之参选。”

唐代尚书省在大内之南,因此称尚书省为南省。《唐摭言》所指,即谓吏部南院。《玉海》卷一一七《选举?唐选院》载:“《六典》:吏部员外郎掌选院,谓之南曹(原注:开元十二年初定员外郎专判南曹)。《会要》:开元二十年八月,以考功贡院地置吏部南院,以悬选人文榜,或谓之选院。”吏部南院与礼部南院,都在一个坊内,即承天门街之东第六横街之北(参见本书前第十一章《进士放榜与宴集))。宋敏求《长安志》卷七记吏部选院云:“以在尚书省之南,亦曰吏部南院,选人看榜名之所也。”这就是说,关试由吏部员外郎主持,地点在吏部南院,也称南曹。

关试只试判两节(北宋时似增为三节,《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科目”条:“登科之人,例纳朱胶绫纸之直,赴吏部试判三道,谓之关试。”这是宋仁宗端拱时情况)。所谓判,就是判狱讼,唐人文集中保存了不少材料,比较集中的如张□《龙筋凤髓判》,白居易《百道判》。这些判多用四六骈体,很多作为戏谑之辞,无甚意义,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中曾有评述:

唐史称张?早慧绝伦,以文章瑞朝廷……今其书传于世者,《朝野佥载》、《龙筋凤髓判》也……百判纯是当时文格,全类俳体,但知堆垛故事,而于蔽罪议法处不能深切,殆是无一篇可读,一联可味。如白乐天甲乙判则读之愈多,使人不厌。聊载数端于此……若此之类,不背人情,合于法意,援经引史,比喻甚明,非青钱学士所能及也。元微之有百余判,亦不能工。(卷十二《龙筋凤髓判》)

洪迈极口称赞白居易的甲乙判,实际上现存的白氏诸判也有不少是游戏之作。

胡震亨以为礼部放榜后称“新及第进士”,关试及格后称“前进士”(见前引《唐音癸签》)。《蔡宽夫诗话》也有同样的说法:“关试后始称前进士。故当时书曰:‘短行书了属三铨,休把新衔献必先。从此便称前进士,好将春色待明年。’”“短行”指所试之判,判词一般是不长的,不过二三百字,故曰短行。但唐人是否将“新及第进士”与“前进士”区分得那么清楚,还有可疑,此点俟考。

前面说过,关试也叫春关,春日举行,而在礼部放榜之后。唐人诗中如无可《送邵锡及第归湖州》:

春关鸟罢啼,归庆浙烟西。(《全唐诗》卷八十三)

黄滔《送人明经及第东归》:

亦从南院看新榜,旋束春关归故乡。(《唐黄御史公集》卷三)

关试之时鸟已罢啼,似在暮春。而由黄滔的诗,则知明经也须经关试,其时也在春日。曹邺有一首题为《关试前送进士姚潜下第归南阳》诗:

马嘶残雪没残霞,二月东风便到家。莫羡长安占春者,明年始见故园花。(《曹邺诗注》)

曹邺于宣宗大中四年(850)登进士第,这首诗当即登第年作。姚潜其人不详,他于礼部试后落第南归,曹邺则还须滞留长安应关试,因此送潜以诗。诗中说到“二月东风”,则放榜在二月,这时还未举行关试。

我们从李商隐的作品可以考知关试的具体日子。《上令狐相公状》五:“今月二十四日礼部放榜,某侥幸成名。”(《樊南文集补编》卷五)李商隐是文宗开成二年(837)进士登第的。《上令狐相公状》六又云:“前月七日过关试迄。伏以经年滞留,自春宴集,虽怀归苦无其长道,而适远方俟远于聚粮,即以今月二十七日东下。”(同上)又义山诗《及第东归次灞上却寄同年》有“行期未分压春期”之句,冯浩注谓“在春杪,故日压”(《玉?生诗集笺注》卷一)。由上述三条材料贯串起来看,则当是正月二十四日放榜,二月七日过关试,三月二十七日离京东下。

与关试性质相近而易致混淆的,是博学宏词、书判拔萃两科。这一章对此加以讨论。

唐代制举中有博学宏词科和书判拔萃科。制举的科目可参见前第六章《制举》。徐松《登科记考》卷五开元五年(717)载博学宏词科,徐松按云:“按博学宏词置于开元十九年,则此犹制科也。”徐松这里的意思,似乎开元五年的博学宏词是制科,开元十九年(731)的博学宏词非制科。但《登科记考》卷七开元十九年的博学宏词科下列萧昕名。据《旧唐书》卷一四六《萧昕传》,萧昕曾于进士登第后两举博学宏词,一在开元十九年,及第后授阳武县主簿;一在天宝初,及第后授寿安县尉。这两次都算是制科。又《唐才子传》卷六张又新传,谓“初应宏词第一,又为京兆解头,元和九年礼部侍郎韦贯之下状元及第,时号为张三头。”《登科记考》卷十八元和九年引此。则是先宏词及第,又第进士。这也是不合唐代礼部试的惯例的。可见前人关于博学宏词试的记述确有混淆之处。

《通典》卷十五《选举》三谓:“选人有格限未至而能试文三篇,谓之宏词,试判三条,谓之拔萃,亦曰超绝,词美者得不拘限而授职。”《新唐书?选举志》曾据此意概括为:“选未满而试文三篇,谓之宏辞;试判三条,谓之拔萃。中者即授官。”

无论是《通典》和《新唐书?选举志》,似都讲得不明晰。王鸣盛《十七史商榷》稍加解释,说:“此盖指登第未得就选,故曰选未满,中宏词、拔萃即授官,此吕氏所谓再应皆中然后释褐也。”(卷八十一《登第未即释褐》)这就是说,一个举子,礼部试登第,并经关试合格,但还未授官,可再应博学宏词或书判拔萃科,这两科及第,一般即授与官职。这是一种解释。但实际上,唐代也有已授官职而又应宏词、拔萃科的,如钱起《送钟评事应宏词下第东归》诗有云:“世事悠扬春梦里,年光寂寞旅愁中。”(《钱考功集》卷八)这位钟评事就是已任官职而再去应宏词的。这宏词试属吏部,而不是名义上由天子亲策的制科。

博学宏词之别于制科者,就是它由吏部的官员主持。如韩愈于贞元八年(792)进士登第后曾数次应博学宏词试,都未中第,所以说“四举于礼部乃一得,三选于吏部卒无成”(《上宰相书》,《韩昌黎文集校注》卷三)。韩愈又有《答崔立之书》,说得更为清楚:“四举而后有成,亦未及得仕,闻吏部有以博学宏辞选者,人尤谓之才,且得美仕,就求其术。”(同上卷三)又如权德舆《唐故尚书工部员外郎赠礼部尚书王公改葬墓志铭》,记王端“以文学策名,举进士、宏词,连得□于春官、天官之下”(《权载之文集》卷二十四)。《刘宾客嘉话录》还记德宗时权臣裴延龄子裴藻应宏词举,裴延龄急切于知道其子是否能得第,乃“于吏部候消息”。这时苗粲与杜黄裳“为吏部知铨”,将出门,裴延龄就连忙迎上去,“采侦二侍郎口气”。而作为制科的博学宏词,考试官是不由吏部担任的,可详参本书论制举一章(又清沈德潜《归愚文钞》卷三《博学宏词考》,虽也引韩愈《与崔斯立书》“二试于吏部,一既得之,而又黜于中书”文,但对博学宏词何者属制科,何者属吏部铨试,也没有说清楚)。

为更明确起见,可以把《旧唐书》的《懿宗纪》和《僖宗纪》所载有关宏词试考官的文字摘录于下:

咸通二年(861)八月,“以兵部员外郎杨知远、司勋员外郎穆仁裕试吏部宏词选人”。

咸通六年(865)二月,“以吏部尚书崔慎由、吏部侍郎崔从谠、吏部侍郎王铎、兵部员外郎崔谨、张彦远等考宏词选人;金部员外郎张?思、大理少卿董赓试拔萃选人”。

咸通八年(867)十月,“以吏部侍郎卢匡、吏部侍郎李蔚、兵部员外郎薛崇、司勋员外郎崔殷梦考吏部宏词选人”。

咸通九年(868)正月,“以兵部员外郎焦渎、司勋员外郎李岳考宏词选人”。

咸通十年(869)十二月,“以吏部尚书杨知温、侍郎于德孙、李玄考官;司封员外郎卢荛、刑部侍郎杨戴考试宏词选人”。

咸通十二年(871)三月,“以吏部尚书萧邺、吏部侍郎归仁晦、李当考官;司封郎中郑绍业、兵部员外郎陆勋等考试宏词选人”。

咸通十三年(872)三月,“以吏部尚书萧邺、吏部侍郎独孤云考官;职方郎中赵蒙、驾部员外郎李超考试宏词选人”。

乾符五年(878)三月,“以吏部尚书郑从谠、吏部侍郎崔沆考宏词选人。”

乾符六年(879)三月,“以吏部侍郎崔沆、崔澹试宏词选人;驾部郎中卢蕴、刑部郎中郑顼为考官”。

从以上的记载可以看出,博学宏词试,主考官都由吏部尚书、吏部侍郎担任,具体的考试阅卷官间或可由其他部的郎官充任。(这里还可补充一点情况,即博学宏词虽被吏部试取中,仍可被中书复审后驳下,像李商隐就是如此。李商隐《与陶进士书》:“前年乃为吏部上之中书,归自惊笑,又复懊恨。周(墀)、李(回)二学士以大德加我,夫所谓博学宏词者,岂容易哉……私自恐惧,忧若囚械,后幸有中书长者曰:‘此人不堪,抹去之!’乃大快乐。”(《樊南文集详注》卷八)李商隐是开成二年进士登第后又试博学宏词的,张采田《玉溪生年谱会笺》开成二年条谓:“盖唐代选人应科目者,皆先试于吏部。取中后,铨曹铨拟,上之中书,以待复审。玩书语,当是宏词之试,已取中于吏部,至铨拟注官之后,始被中书驳下也。”韩愈也有这种情况,他在《答崔立之书》中说:“凡二试于吏部,一既得之,而又黜于中书。”(《韩昌黎文集校注》卷三)韩愈对屡试被黜的情况是很不满的,在这期间他写了著名的《送孟东野序》,大谈物不得其平则鸣的道理,以抒发其愤懑。

《登科记考》卷二十二大中九年(855)据《东观奏记》,载本年博学宏词试漏泄题目事,此事《旧唐书?宣宗纪》载于三月,《东观奏记》载正月十九日制,徐松谓当作正月为是。据《东观奏记》所载,可知以下几点:一、本年博学宏词试在正月,则是与本年的进士、明经等礼部试约略同时。二、主考官为吏部侍郎兼判尚书铨事裴谂,另有吏部郎中周敬、朝议郎守尚书刑部郎中唐扶、将仕郎守尚书职方员外郎裴绅。三、制词中有“昨者吏部以尔(按:指唐扶、裴绅――琮)秉心精专,请委考核”,可见博学宏词试属吏部。《东观奏记》叙事中又有云:“初裴谂兼上铨主试宏词两科”,则博学宏词与书判拔萃似为同时考试,且皆属吏部。四、《东观奏记》中又记应试者,云:“应宏词选前进士苗台符、杨严、薛?、李询古、敬翊已下一十五人就试”,又:“前进士柳翰,京兆尹柳熹之子也。”这几个人,薛?,李询古、敬翊、柳翰情况未详,苗台符为大中六年(852)进士及第,杨严为会昌四年(844)进士及第,都非本年进士及第的。

《东观奏记》载大中九年博学宏词试在正月举行,前所引材料也有记二月举行的,又孙樵《唐故仓部郎中康公墓志铭》谓:“自宣城来长安,三举进士登上第,是岁会昌元年也。其年冬,得博学宏词,授秘书省正字。”(《孙樵集》卷八)从现有的一些文献材料看来,博学宏词的考试时间大致在冬春两季,这也与吏部铨试是从上一年的冬天到第二年的春季这一段时间相合的。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说博学宏词试“皆用诗赋”,说得不完全准确。应当说当时除了试诗赋外,还考论议。前面引过的《刘宾客嘉话录》,记裴延龄在试院前等候苗、杜二侍郎,想探听他儿子裴藻考得如何,说:“延龄乃念藻赋头曰:‘是冲仙人。’黄门顾苗给事曰:‘记有此否?’苗曰:‘恰似无。’延龄仰头大呼曰:‘不得!不得!’”这里的记述是很生动的,由此可见这一年博学宏词考试中有试赋的。又如韩愈有《省试学生代斋郎议》(《韩昌黎文集校注》卷二),题下注云:“诸本此下有‘贞元十年应博学宏词试’九字。”文末又注云:“《文苑》此篇前后有‘议曰’、‘谨议’四字。”韩愈于贞元八年(792)应进士第,这篇《代斋郎议》当是贞元十年应博学宏词的试文。韩愈又有《省试颜子不贰过论》(同上),题下注也说“贞元十年应博学宏词科作”。则这年的宏词试,是又试议又试论。又《唐诗纪事》卷二载:“宣宗十二年,前进士陈玩等三人应博学宏辞选。所司考定名第,及诗赋论进讫,上于延英殿诏中书舍人李藩等对。上曰:‘凡考试之中,重用字如何?’中书对曰:‘赋即偏枯驳杂,论即褒贬是非,诗即缘题落韵……’”可见诗、赋、论乃同时考试。李商隐对博学宏词试的范围之广及要求之高曾有一段评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