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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4)(1 / 3)

如果会计科目确定正确,仅发现账簿记录中的数字或文字有错误,可以用这种方法更正。更正时先在错误的数字(全数)或文字上划一条红线,以示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红线上端的空白处记入正确数字或文字,并在红线尾盖上记账人员的章印,以表示更正者的责任。例如,把96000误记为69000,则应改为96000,而不得仅改96;如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52000,而误记入“银行存款”贷方52000,则应在账户的贷方画线,用蓝字在借方及52000.

这种更正方法适用于会计科目的确定是正确的,而在记入账簿后发现数字或文字错误的更正。

(2)红字更正法

红字更正法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1)记账以后,发现记账凭证中的会计科目或金额有错误,致使账簿记录错误,就可采用“红字更正法”予以更正。具体做法是:先用红字填制一张内容与原错误凭证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并用红字反映入账,以示冲销原有的错误记录,并在摘要栏注明“冲销某月某日错账”,然后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内写明“补记某年某月账”,并据以反映入账。

例如,企业销售部门领用材料630元,在填制记账凭证时,误填为借记“生产成本”科目,并反映入账:

借:生产成本630

贷:原材料630

更正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记账凭证内容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并用红字反映入账,以冲销原有错误的账簿记录: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然后,再用蓝字金额填制一张正确的凭证,并以蓝字登记入账:

借:销售费用630

贷:原材料630

2)记账后,如果发现账簿记录中的会计科目并无错误,只是所填金额大于应填金额,也可采用“红字更正法”予以更正。具体作法是:将多填的差额,用红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在摘要栏内写明“冲销某月某日第×号记账凭证多记金额”,并据此反映入账,表示冲销。

例如,企业管理部门以现金购买办公用品890元。在填制记账凭证时,误将金额填为980元,并登记入账:

借:管理费用980

贷:库存现金980

更正时,应将多记的90元用红字编制一张记账凭证,用以冲销多记的金额:

借:管理费用90

贷:库存现金90

应当注意,在上述第一种情况下采用“红字更正法”时,用来冲销原来错误会计记录的红字记账凭证,只是会计科目、对应关系和金额与原错误记账凭证相同,但这两种记账凭证的编号不同,摘要也不同。在第二种情况下采用“红字更正法”,所填红字记账凭证与原错误记账凭证不但编号、摘要不同,而且金额也不同。

(3)补充登记法

记账以后,如果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的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所用会计科目并无错误,可用“补充反映法”予以更正。更正时,将少记的差额,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据此反映入账,予以补充。

例如,企业收到某购货单位发来的商业承兑汇票25600元用以承诺支付以前的欠款,在填制记账凭证时,误将金额填为25000元,并已登记入账:

借:应收票据25000

贷:应收账款25000

更正时,应将少记的金额600元,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

借:应收票据600

贷:应收账款600

3.1 对账

在会计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有时难免会发生一些账簿记录的差错和账实不符的情况,例如填制记账凭证的差错,记账或过账的差错,账簿记录中发生的数量或金额计算上的差错,财产物资的盘盈或盘亏等。这些差错的发生,有的是由于工作疏忽,有的因为财产物资的管理不善或由财产物资本身的性质或自然因素所造成。因此,在总结某一时期账簿记录(即结账)之前,就有必要核对各种账簿的记录,检查记账工作有无差错,以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为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提供可靠的资料。对账的内容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账证核对。账证核对是指各种账簿的记录与有关的记录凭证和原始凭证进行核对。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月终,如果发现账账不符时,也应再将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账证相符。一般地讲,总分类账的记录应同有关记账凭证的记录核对相符;而明细分类账的记录除了要与有关记账凭证的记录核对相符外,有的还要同有关原始凭证的记录核对相符,如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上的记录要与入库单,发货单上的数额核对相符。

(2)账账核对。账账核对是指各种账簿之间有关记录的核对。其主要内容有:总分类账各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数与贷方期末余额合计数应核对相等;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的有关账户余额应核对相符;总分类账各账户期末余额与其所属明细账的期末余额之和应核对相等;会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要与财产物资保管部门和使用部门的有关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期末余额核对相符。

(3)账实核对。账实核对是指各种财产物资的账面余额与实存数进行核对。其主要内容有: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每天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账目相核对;库存商品、材料、固定资产等物资财产明细分类账期末余额与其实有数量相核对;应收账款、银行借款、应付账款等结算款项,同有关单位定期核对。

3.2 结账

结账,是在把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反映入账的基础上,计算并记录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结账的主要程序是:

(1)在结账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反映有关账簿,但不能为了赶编会计报表而提前结账。

(2)在将本期全部经济业务反映入账的基础上,为了正确计算产品成本与经营成果,结账前应进行账相调整,即在记账凭中编制有关调整分录,并反映入账,以调整账簿记录。例如,待摊费用应按规定的比例摊配于本期产品成本或费用;预提费用应按规定标准预先提取计入本期产品成本或费用。

此外,其他转账业务都应编成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例如,制造费用应按一定标准分配结转入“生产成本”账户;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应结转入“库存商品”账户;本期损益各账户的发生额,应结转入“本年利润”账户;财产物资通过清查盘点而发现的盘盈、盘亏,应按有关规定反映入账。

(3)在调整分录和其他转账分录全部入账之后,应当结算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各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并结转下期。

根据结账时期的不同,结账可分为月结、季结、年结三种。

月结,即每月终了,在各账户中进行月结。月结时,先在最后一笔业务下面画一道红线;然后在借方、贷方和余额各栏算出本期发生额和余额,分别写在红线下面一行,并在同一行摘要栏内填写“本月发生额合计及期末余额”字样(或简写为“月结”);最后在月结下面画一道红线,以便与下月份发生额划分清楚。对本月份未发生经济业务的账户,可以不进行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