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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文秘写作需了解的基本公文格式(2 / 3)

第4节什么是公文格式

公文格式专指法定(或主要)公文文种外形结构的组织与安排,包括由哪些要素组成,以及这些要素在页面上的标识位置。公文格式的组成要素主要包括版头(党的机关公文称“版头”,行政机关公文称“发文机关”,以下用①代表党的机关公文,用②代表行政机关公文)、份号(①称“份号”,②称“公文份数序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①称“发文机关署名”,②称“落款”,即公文生效标识)、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①称“印发传达范围”,②称“附注”)、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制版记(①称“印制版记”,②称“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

公文格式的技术、印刷、用纸要求是:①公文的汉字从左至右排列,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书写习惯排印。

②公文用纸幅面规格,党的机关公文可采用16开型(长260mm、宽184mm),也可采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mm、宽2lOmm);行政机关公文,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要求,应采用A4型纸型。

③行政机关公文还明确指出,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Imm.订口(左白边)为28mm±I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④组成项目要齐全清楚,排列科学,符合标准。

第5节公文书面格式包括什么

1.文件头部分

位于公文首页上端,一般约占16开公文用纸的三分之一面积,印有发文机关名称、发文字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印数编号和上行文签发人等。

2.正文部分

(1)标题。

标题是公文的基本组成部分。一般由行文机关名称、发文事由和文件种类三部分组成。标题中不使用逗号,标题的最后也不加句号,仅在并列的词或词组中间加顿号或书名号。

(2)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部分,是公文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正文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三方面构成、但文种不同,写法各异。

(3)附件。

附件是附在公文正件之后的文件,是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说明,其效用与正件相同。主要作用是:使正件的内容具体化和完善化,为受文者正确理解、办理和贯彻执行提供补充说明的依据材料和参考材料。

(4)公文签发机关。

即公文成文机关名称。落款时要写机关全称,不得滥用简称。如“山东省计划经济委员会”不能写成“山东计经委”o几个机关联合发文,主办机关在先,其他机关按公文内容涉及面大小依次排列。

(5)发文日期。

即成文的具体年月日。无论哪种书写形式,均要求年月日三者俱全,缺一不可。成文年月日一律用汉字书写,一般不用阿拉伯数字。所落日期,凡一般性公文,以领导签发之日为准;会议通过的文件,以会议通过之日为准;法规性文件以批准日期为准;几个机关联合行文的,以最后一个机关的领导签发之日为准。

(6)印章。

公文必须加盖签发机关印章,这是证明公文合法性的凭证。印章要盖在公文末尾发文日期处,以印章的下部边缘骑年压月,上大下小。联合发文的排列顺序应与文件头上的排列顺利一致,可不压年盖月。

(7)附注。

公文如要附加说明发至范围,可否登报等,要用圆括号注明,顶格标在发文日期的左下端。

3.文件尾部分

文件尾部分在公文末页下部,用间隔横红与正文部分加以区别。主要包括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刷份数等。

(1)主题词。

主题词是公文主题的核心内容,但又不是完全为了表现主题而确立的,可以从全文的整体中筛选、提炼。书写排列一般不用考虑语法结构,不一定表达完整的意思。其位置在文件尾部分横线之上,由左向右排列。词与词之间空一格,不用标点符号。一般由三至五个词或词组构成,准确地反映出全文的内容特征和归属类别。

(2)抄送机关。

抄送机关是送达的平行机关、下属机关。

(3)印刷份数。

用阿拉伯数字标明“共印××份”并用圆括号括上。

第6节如何确定公文的成文日期成文时间是指公文的生效日期,一般就是指公文的签发日期,一般标识在图文右侧空4个字的位置或标注于正文右下方。例如联合行文的成文时间,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时间为准;决议的成文日期,用括号标写在标题下方,有时还要包括会议名;会议讨论通过的公文,应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并写上会议名称及届次,以圆括号括人,标注于公文标题之下。

第7节如何写好公文的主题词

主题词也称叙词,是一些以概念为基础的、规范化的、具有组配性能,并可显示词间语义关系的词和词组。

在单主题公文中,反映中心内容的主题词在前,反映其他方面的主题词在后;在多主题公文中,反映公文整体内容的主题词在前,反映公文其他内容的各主题词按出现的先后次序排列。主题词标引一般应按照《公文主题词表》中的词标引,如果主题词表中确实没有专指的词来标引时,按照主题词的选词原则,可自由选用适当的词来标引,但第一个主题词必须选用主题词表中的词。

主题词的应用也是有一定范围的,具体有以下几方面:凡是以省公安厅或省厅办公室名义行文的公文,除明传电报、密码电报外,都必须标引主题词;本厅主办与其他厅局联合发出的公文也必须标引主题词。

另外,标引主题词还要注意以下几点:(1)公文主题词是在文件拟稿时标引,它应该根据文件的基本内容,直接全面地、实事求是地揭示文件的主旨,不能只按文件的标题进行标引,同时,各个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在审核文件时必须要认真审核主题词。

(2)主题词标引在文件、函件末尾、抄送单位之上,两个主题词之间空一格。

(3)每个文件的主题词一般可以有2—4个主题词,最多不能多于7个。

(4)像“敌情”、“社情”、“涉外案件”、“警容风纪”、“装备”等这些词通常是几个部门可以共用的,只编在一个部门里,其他部门在标引时,均可参照使用。

第8节如何对公文进行核稿和把口一、如何对公文进行核稿

核稿是指公文在送交机关或单位的负责人最后核准签发之前,由部门负责人或经验丰富、水平较高的秘书人员对文稿进行全面审核检查工作。它是公文处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从一定意义上说,它是修改工作的延续,是确保文件质量,节省领导用于审阅批改文件的时间和精力的重要步骤。公文的核稿,作为公文制作中的重要环节,要求公文核稿人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文稿从内容、文种、格式到会签手续等方面严格衡量,逐字逐句审核,严格把关,杜绝不准确、不规范的文件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