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必须”(必然)的含义有:(一)1.一个事物生存的必要条件,比如动物都要呼吸,都需要吃东西。因为如果没有这些,就不能生存。2.存善去恶的必要条件。比如我们得病了就要治病,就要吃药,人们如果想赚钱,就得出海。(二)在强迫行动和强迫力量中,那些阻碍或抑制自然脉动和要求的,我们也称之为必须。这样的必须是痛苦的,欧维诺说道:“所有的必需品往往是讨厌的。”而必须的一种形式就是强迫,索福克里说:“我做了这样的事都是被强迫的。”这样的必须是与自然要求和人类理性相悖的,但是又无可奈何。(三)我们说,只能这样,没有别的办法,这就是必须,这是其他所有含义的来源,一个事物只是因为某些强迫的力量,没办法按照自己的脉搏来活动,那么就只能接受然后去做它必须做的事。因为有了必然,事物就只能这样。“生”和“善”和这个相像,某些条件就是“生”和“善”的必要条件,而这类的原因就是一种必须。(四)再说,还有一种必须是实证,因为证明非常充分,结论就必须是这样,这个必须的原因就是最基本的条件,有了这些条件的约束,综合论法就只能这样发展。
有些事物的必须是别的事物,而另一些事物是别的事物的必须,自己不需要必须。无论是本义还是狭义,必须(必然)都得是单纯的事物,这样的事物只有一个存在状态。不可以说它又在这个状态存在,又在那个状态存在,要是这样,实际就不止一个存在状态了。所以,凡是永恒不变的事物,就是单纯的,没有什么可以强迫,也不用压抑自己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