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室、审核委员会、发展战略及投资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等机构,每个机构都有自己相应的职责。
一、董事会的职责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汇报董事会工作;
2.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及监督企业管理层日常经营活动;
3.负责审议企业管理层提交的各项经营计划、发展规划、投资方案等文件;
4.负责拟订企业形式的调整、分立、变革、合并及设立分支机构等方案;
5.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组织高层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并决定薪酬等事项。
二、董事会的权力
1.有企业内部日常经营决策的权力;
2.有对企业业务执行情况的监督权;
3.有对外代表企业的权力;
4.有对各项经营计划、规划的审批权;
5.有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权。
三、董事会组织结构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室、审核委员会、发展战略及投资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等机构。
1.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持续向董事提供、提醒并确保其了解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有关公司运作的法规、政策及要求;协助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负责董事会、股东大会有关文件的准备工作,保证会议的召开、决策符合法定程序;负责组织准备和及时递交证券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文件、资料,负责接受证券监管部门下达的有关任务并组织完成;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协调信息披露中的对外关系,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相关性;负责管理和保存公司股东名册及有关资料,负责处理股证事务;参与公司在证券市场融资及项目投资等有关事宜;负责管理董事会秘书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董事间的沟通及协调,向董事报告公司的重大情况,解答董事提出的相关问题;负责与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的联系;负责协调并接访境内外基金经理、证券公司及分析员、商业性传媒机构等。
公司秘书可由一名或两名自然人共同出任。在二人共任的情况下,公司秘书的职务应由二人共同分担;但任何一人皆有权独自行使公司秘书的所有权力。
2.董事会秘书室
董事会秘书室是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董事会和董事长的要求办理董事会日常行政事务,协调董事会内组织机构之间的工作;负责董事会有关文件及函件的准备,按规定提交董事会讨论的各类议案;筹备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准备会议文件,负责会议记录,主动跟踪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