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日期是否超过10天,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摘要是否言简意赅,文理通顺,符合要求。
(4)记账凭证的制单、复核、财务经理是否签名盖章,收付款凭证是否有经手人及出纳签名盖章,附件张数是否如实填写。
(5)对调整账目的凭证,要审核调整依据是否充足,金额是否准确,摘要中简要说明调账原因,是否有相关附件。
第三,我们来看总账及报表稽核。
稽核人员应核查会计人员是否每月核对报表、总账、明细账,发现不符或错漏,是否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更正,是否能保证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四,我们来看财产物资稽核。
1.稽核人员应定期核查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采用实地盘点法,检查库存现金实存数与日记账余额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现金收付不入账等现象。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是否相符,如有未达账项是否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有无违反银行结算规定的现象。
(1)财务经理每天检查现金、银行账目余额与出纳员自报现金余额必须一致。
(2)财务经理每周至少抽查3次现金库存,并依抽查盘点情况如实填制《库存现金抽查盘点报告》。
(3)财务经理每月5日前检查主管会计提供的上月“银行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账项查明原因,落实人员跟踪负责。
2.稽核人员应每年至少参与两次财产物资清查盘点,监督财产清查过程,核对清查盘点表。检查各项财产物资的管理是否按规定执行,是否发现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现象,并了解原因。对发生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进行账务处理,规范标准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我们来看会计档案稽核。
1.稽核人员应每月检查会计档案。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是否按规定定期整理,装订成册,立卷归档。检查会计档案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按分类顺序编号,建立目录。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封面填写是否完整,有无档案调阅、移交、销毁登记,手续是否齐全。
2.稽核人员应每月检查会计电算化工作,是否按规定备份保管,是否有严格的硬软件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是否合乎安全保密要求。稽核项目标准参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中的相应规定执行。
第六,我们来看资金筹集及运用稽核。
稽核人员应检查每一份资金贷款合同,对贷款银行、金额、利率、期限、贷款条件等进行审核,并审核资金的运用,是否符合公司资金管理规定,每季度检查一次是否按期还贷等。
第七,我们来看关于协助内部稽核人员工作的要求。
1.各部门对稽核人员的审计工作应给予支持、协助。
2.稽核人员在进行稽核工作时,可以根据需要,审阅有关文件,检查指定的会计资料,发现问题可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索取证明材料。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提出纠正、改进意见和措施,对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可向公司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反映,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对干扰、阻挠、拒绝、破坏稽核人员工作的部门和个人,可向财务经理反映,由公司人事部依照《公司规章制度》中相应规定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