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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职业选择的程序(1 / 3)

选择职业的程序是指确定自己适合的职业的过程,一般认为它包括这样几个关键环节:了解就业环境,了解就业管理部门的工作程序和就业计划的制定过程,了解自己的职业适应情况,职业决策。

一、进一步了解就业环境

了解就业环境是择业的起点,就业环境包括就业政策、就业信息、人才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在有关章节中我们已经做了论述。这里对就业环境的几个特殊问题做些论述。

择业的难度受大的就业环境的影响,这是不言而喻的。但由于职业种类繁多,结构复杂,加之我国地域辽阔,在同样的就业背景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往往具有不同的情况和特点,即使在同一地区、同一行业,不同的单位和不同的职业岗位也具有不同的特点。要有效地做出自己的选择,仅了解职业的一般情况是不够的,必须对职业的特殊情况进行了解。

第一,要了解职业的地域特点。所谓地域特点是指你要就业的那个地区所具有的特殊性。这个地区可能是一个大城市,也可能是一个中小城市;可能是一个经济特区,也可能是一般地区;可能是沿海发达地区,也可能是内地或边远落后地区。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地理、气候环境特点,有不同的文化特点和各自特殊的吸引人才的政策。一个地区的气候、水土、饮食特点,文化、风俗、禁忌、信仰、人才政策等都是制约大学生职业适应性的不可忽视的因素。也是大学生职业准备应考虑的内容。

第二,要了解行业的特点。行业的特点与大学生就业有着密切的关系,它影响着就业者的现在,并决定了一个人未来的发展。对行业的认识,一是要了解欲就业的行业是否“人满为患”,也就是该行业的职业空缺和人才供求情况;二是要了解该行业结构的各个层次的人才的供求情况;三是了解该行业的发展前途,在前面我们已经提到,随着新的科学技术的应用,职业的变化越来越快,因此有了所谓“朝阳”和“夕阳”职业的说法。了解某个行业的发展潜力、发展方向能帮助大学生做出具有长远意义的决定。此外,还要了解该行业的行为规范,特别要注意了解该行业的非正式规范,这对适应职业环境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要了解就业单位特点。就业单位是指欲就业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基本组织,如学校、农场、工厂、公司、研究所等。单位特点包括单位的性质(企业还是事业单位,国营还是民营,集体还是个体等)、单位的政策(人事政策、工作条例、工资福利奖励制度以及各类规定等),还有单位的现状及发展前途等。就业单位是大学生就业后工作生活的基本环境,是一个人发展自己的能力,实现自己的理想的重要场所。因此,详细了解就业单位特点,是任何一个将要毕业的大学生都不能忽视的。

第四,了解职业岗位的特点。职业岗位是具体工作的环境,从业者就是在具体的工作岗位上从事自己的劳动的。属于这方面的内容有职业岗位的地位,在单位中的作用,工作交往的对象,工作性质,工作对从业者的要求等。也包括了该岗位其他人的情况,从事该工作的人员的发展前途、福利待遇以及升迁与晋升机会等。

要对职业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就要对具体职业进行具体分析。分析职业的途径很多,可以通过面对面地访谈或信件的方式向从事某种职业的熟人或富有经验的专家请教,也可以通过查阅资料的方法进一步认识职业。大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实习也是了解职业特殊性的有效途径。在分析职业时要对以上各个内容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特别要对各种职业环境对从业者的要求进行分析、比较,对这些问题的了解得越全面,分析得越深入,选择职业的主动权越大。

二、了解就业管理工作的程序

熟悉了解所在的学校以及学校所在地区、学校主管部门和国家就业管理机构的工作程序,无疑有助于大学生做出切合实际的选择和顺利就业。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管理机构,大致由三部分组成:全国主管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部门是国家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各部委的有关部门分管本地区、本部门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机构;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和各用人单位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具体事宜和接收安置毕业生事宜。

就业管理工作的程序大致分为以下四步:

(1)国家教育部在每年的10月份左右向各地区、各部门提供下一年度的毕业生资源情况。毕业生的资源情况包括毕业生所在学校、所学专业及毕业生来源地区等。各用人单位向国家教育部提供需求信息。国家教育部还负责向社会及时通报毕业生资源情况和需求情况。

(2)各地区、各部门和各高校的就业管理机构在每年的12月至下一年的2、3月份,采取多种形式召开由用人单位和应届毕业生参加的“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洽谈会,开办毕业生就业市场,为毕业生求职创造条件。毕业生在学校的指导下可直接参加这类活动。并通过这些渠道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或达成就业意向。学校将生效的合同和已落实的就业建议计划于4月底以前报主管部门审批,经调整、平衡后以正式计划下达。

(3)各高等学校在完成全部教学计划以后,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一般在7月份开始根据计划派遣毕业生。

(4)派遣工作结束后,国家教育部汇总全国毕业生就业计划并连同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国务院。

每年毕业生就业,基本上都是按这几步进行的。各高校虽有所不同,但大同小异。学校的就业工作具有连续性,送走上一届,就开始着手下一届。因此,学校的工作程序一般是这样进行的:大约每年的10月份左右,学校的就业管理机构便开始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生源,索取用人信息,这些大多通过信件和电话的形式沟通。同时,学校不定期、及时准确地将用人信息和国家下达的用人计划向应届毕业生公布。毕业生在学校允许的范围内利用寒假参加社会上举办的各种招聘洽谈会。假期没有找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还可以在开学后,参加学校所在地区的供需见面会和毕业生就业市场进行交流、洽谈,签订协议或合同。对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找到工作的,学校将给予必要的指导,同时继续帮助推荐。

除了了解就业管理工作的程序,还要了解毕业生就业计划的制定过程。“双向选择”并不是不需要就业计划或没有计划,只是编制计划的办法改变了。在“统包统分”的条件下,计划是自上而下的,学校无需编制就业计划,只是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编制具体的调配方案,对号入座。在“双向选择”的条件下,学生有选择权,学校有推荐权,用人单位有择人权。因此,计划编制的办法是一种自下而上或上下结合的形式,这样就把毕业生就业计划的编制与具体的调配方案的编制结合起来了。具体说,就是学校通过多种形式的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落实毕业生就业的建议计划报上级主管就业部门,主管部门审批后以正式计划下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