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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洗冤录(1 / 1)

内容概要

《洗冤录》又称《洗冤集录》,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比起世界各国在这方面的专书要早300多年。

此书内容非常丰富,它记载了人体解剖、检验尸体、勘察现场、鉴定死伤原因、自杀或谋杀的各种现象、各种毒物和急救、解毒方法等十分广泛的内容。其中有一些方法至今还在应用,如区别自缢与假自缢、溺死、火死与假火死、自刑与杀伤的方法。它记载的洗尸法、人工呼吸法,迎日隔伞验伤以及银针验毒、明矾蛋白解砒霜中毒等都很合乎科学道理。

阅读指南

《洗冤集录》自序中说,著此书是“博采近世所传诸书,自《内恕录》以下凡数家,会而粹之,厘而正之,增以己见,总为一编。”

可以说,此书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与死伤疾病作斗争中,长期积累的病理、解剖、药理学等方面知识的一个总结,也是宋代以前封建官府刑狱检验经验的一个汇总。它突破了以前那种单纯的刑狱故事的记述,从中总结出一整套的法医检验方法,成为有史以来的第一部比较全面的法医检验指南性质的专门著作。

《洗冤集录》一经问世便显示出了其不平凡的应用价值,立刻在全国颁行,成为当时审理案件官员的必备之书。数百年来,对其进行整理的人不下数十个,因此出现了很多不同的版本。其中,后来的版本越发实用,从内容上来讲更加充实,条理也更加清晰。

当然,由于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有限,书中也还掺杂有一些迷信和错误的地方。例如,认为“人有三百六十五节,按一年三百六十五日”。这种说法受我国古代阴阳五行说的影响,与人体骨骼的实际构造是不符的。又如,在《自缢》中“若真自缢,开掘所缢脚下穴三尺以下,究得火炭方是”等,都是没有科学根据,甚至是荒诞不稽的。

虽然《洗冤集录》书中还有这些落后、迷信的内容,但仍然掩盖不了它成就的光辉。它总结了历代法医的宝贵经验,又在实践中行之有效。从13世纪到19世纪已经沿用了600多年,成为审判官们必读的法学经典著作。这本书已译成多种文字,被公认为世界法学界共同的精神财富。

作者介绍

宋慈(1186年—1249年),字惠父,福建建阳人,是我国历史上伟大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

少年时,他受业于吴稚的门下,后来受朱熹的闽学影响很深。在宋宁宗嘉定十年,中乙科进士。但是由于父亲离世,并没有前去赴任,直至宋理宗宝庆中,才出任江西信丰县主簿,正式开始了他的仕宦生活。

在其20多年的仕宦生涯中,他为官清廉,生活朴实,喜欢收藏异书名帖。晚年时更加谨慎谦虚,非常爱惜人才,凡是有一技之长的后辈,都会积极引荐提拔。

在法医学理论上和实践中,宋慈表现出了一种唯物主义倾向。他是儒者出身,并没有医药学方面的知识,为了弥补自己知识上的空缺,他一方面刻苦研读医学著作,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前人经验。通过多年的学习和实践,终于掌握了科学多样的检验死伤的方法。

宋慈为官比较清廉,尤其是长时期出任法官,在审理刑狱当中能够严肃慎谨,甚至揭暴锄奸,平反了一些错、冤狱案,因而在当时赢得了一定的好名声。而他撰辑《洗冤集录》一书,更为他在历史上赢得了一定的地位,使他成为了世界法医史上第一个留下系统著作的法医学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