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学着写的人,总是纠结于写什么主题、编什么情节,到底什么了不起的事才值得一写;总是把想象力全放在对情节的安排上: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怎样让故事发展得峰回路转、跌宕起伏、出人意料之类的。
这样写出来的故事,或许节奏很快,马不停蹄,一直出现各种状况,各种高潮层出不穷。然而,这种“精彩”的故事,看到最后却会让人感觉腻味,因为其中的人物只是为了情节的存在而服务,失去了自身的光彩和立体性。
许多尤其是类型,最容易出现这样的毛病,所以尽管情节写得上天入地,又玄幻又悬疑,又毁天灭地又要死要活,但始终谈不上多么吸引人,写得再轰轰烈烈,也会让人过目既忘。
其实,在某一种类型刚开始出现的时候,还是有不少好书的,但时间久了这种类型的就往往被写烂掉。因为很多人开始有了套路,直奔情节而去,却忽略了人物塑造。
他们基本都是套用许荣哲提及的故事的七步公式:“目标—阻碍—努力—结果—意外—转弯—结局”,就可以先编织出一个的大纲,然后把细节和人物填充进去,一部差不离的就可以完成了。
我对类型没有贬低之意,类型本身没有任何问题,它们的优劣和高下,就在于其中有没有真实的能够打动人心的人物。
因为读者爱人物,永远胜过爱情节。
不信你想一想你最爱的一本书,或电影和电视剧,你爱它的理由是什么?得到的答案多半都是:我喜欢其中的某个人物,他身上有某种品质,让我感动、欣赏或是怜惜、遗憾,等等。很少有人谈到一部自己喜欢的作品时,只谈情节,而对其中的人物没有感觉。
因为人读书,尤其是读,潜意识里是在模拟一种社交经验,是想去体验在不同的世界里与不同人物相处的感觉。虽然它需要架构在情节的基础上,但核心需求仍然是想要获得一种虚拟的相处经验。
我们在里看到众生百态,了解到一些行事做人的准则:不可以学这个人,应该学那个人,这个角色的身上有我曾经爱过的谁的影子,另一个角色的身上有我自己的缺点。
由此,我们可以在有限的生命里得到无限的经验,推演出我们可能的命运走向。这才是令人真正心潮澎湃、欲罢不能的关键所在。
所以,作者太重视情节,甚至超过重视人物,这是一种失焦。作者真正应该思考的问题是写出什么样的人物。把人物的真实性放在第一位,然后再围绕着人物去编织情节,才会是一个好故事,不然,就永远只会是二流。
读书越多,越发对情节复杂的不感兴趣,尤其是不喜欢人物被情节扯着走的,反而更喜欢一些弱情节的。
举个例子,还说《红楼梦》。
有人曾问我,《红楼梦》到底在讲什么,你能不能把它的情节大致讲一下呢?我发现,我做不到。
说它是讲宝黛爱情吧,不对;说是讲家族管理吧,也不是。它看似有情节,其实又没有,像棵大树一样,不断地长出旁枝。大家每天就是做些平平凡凡似乎不值一提的事情,什么看戏啦,赏花啦,逛园子啦,不像很多书的主线情节非常明显,马不停蹄地往前赶。它偏不赶,能花上好几回的笔墨在那里扯闲篇。
其中有很多典型的章回根本就没有情节。
比如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意绵绵静日玉生香”,这一回完全没发生任何事,就是着力在刻画人物,刻画宝玉生命中两个重要的女人和他之间的关系。
前半回在讲袭人,后半回在写黛玉。袭人劝宝玉,要长大了,要成熟懂事了。而黛玉呢,却让宝玉又肆无忌惮地重新做回小孩子。两个人躺在榻上,讲笑话,抢枕头,呵痒痒。
在这种扯闲篇里,我们认识了这两个人物:袭人实际,黛玉超脱;袭人老练,黛玉天真;袭人周到又隐忍,黛玉敏感又直接。两个人的性格,被放在同一个章节里,一前一后,两相辉映,在对比中又加强了刻画性格的效果。
另一个我欣赏的作家简·奥斯丁也是一样,她的的情节性也是弱得可怜,来去都是一些舞会啦,宴会啦,要不就是草地上散步,你来探望我,我去拜访你。
但是就在这些看似水波不兴的场景里,我们爱上了她笔下的人物,她把我们真实地带回了那个时代,达西、伊丽莎白都好像是活在我们身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