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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这才是食文化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章句甄读(1 / 3)

这才是食文化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章句甄读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惟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食不语,寝不言。虽疏食菜羹,瓜祭,必齊如也。

《论语·乡党》篇中的有关“食”的这段话,也是长期以来被误解的,而这段话在当代人心目中之所以还会有一定的知名度,却是因为在误解基础上对它的批判。

姚淦铭教授在《孔子的智慧生活》一书中引用了中华书局1974年版的《论语批注》里的一段话:“孔老二不是说‘君子谋道不谋食’,‘吃粗粮,喝白水,弯着胳膊当枕头,这里边也是很快乐的’吗?这统统是骗人的鬼话,原来他谋的道,却是奴隶主阶级的富贵荣华;他追求的乐,却是极端讲究吃穿,尽情追求享受。他说的那些漂亮话,什么‘士志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于议也’等等,都讲给别人听的。他自己的生活,把他这个虚伪狡猾的政治骗子的嘴脸暴露得淋漓尽致。”

诚如姚淦铭教授所言:“时过境迁,这种批判今天看来好似一种‘黑色幽默’了。”而且,以我的过来人的经验,这段批注引了那么多孔子的话,至少是觉得孔子这些话在道德上居高临下,不可动摇;甚至可能借“批判”为名,介绍孔子的思想。因为当时,青年学生毕竟只有通过批判文章和《论语批注》这样的“反面教材”,才能接触到“孔子”,我们主要是通过被妖魔化的“孔子”,而受到他的思想的影响的。

但如果说这种批判仅是“黑色幽默”,那也低估了“批判”的力量。就像姚淦铭教授在书中所作的辩解,要应对这种批判,也不能说是理直气壮,使人心服口服:

其实孔子没有错,孔子一方面是反对君子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不要追求过分安逸饱暖的物质条件;另一方面是只要你条件许可,为什么不吃得更有营养一些,让身体更好一点?为什么不生活得精致化一点、审美化一点、艺术化一点?比如饮食,在饭食、肉食方面,为什么不可以吃得考究一些?就从大的方面说,试想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如果在人们的衣食住行这些方面没有体现出来,那还是一种进步、发展吗?

我们还可以想一想,孔子是赞扬颜回的“一箪食、一瓢饮”的精神,但是他也为颜回的英年早逝感到特别的悲伤。其中有一点,就是长期用这样的饮食结构来过日子,怎么会有营养呢?怎么不损害身体呢?孔子之所以能活到73岁,当时是“古稀之年”,这就是和他的精心调整自己的饮食有关的。当然孔子并不迷恋于美食之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孔子要把握好自己,不要沉湎在其中不可自拔,不要被异化了、物化了!

仅就论辩而言,这番话在持有相反观点者看来,可能会感到文不对题、强词夺理。批孔者认为,孔子在生活方面,心口不一,嘴上说要安贫乐道,实际上却是讲究生活享受。姚淦铭教授并没有针对这批评予以正面的反驳。所谓“只要你条件许可,为什么不吃得更有营养一些,让身体更好一点?为什么不生活得精致化一点、审美化一点、艺术化一点?”能成为孔子讲究生活享受的理由吗?凭什么说“君子谋道不谋食”所指的“君子”讲究生活享受的条件不许可呢?或者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不算“谋食”,什么算“谋食”呢?从注释角度说,“只要你条件许可”,是典型的增辞释经,因为这个前提,在原文里找不到根据,而不加上这个前提,就读不出注释者读出的意思。所以,这只能是注释者的读后感,而不能说就是孔子的本意。或者说,注释者要说这就是孔子本意,说服力是不够的。至于把孔子哀伤颜回的早夭,与孔子自己活到“古稀之年”也扯来证明孔子“精心调整自己的饮食”的合理性,在持相反观点者看来,或许也是有点近于“黑色幽默”了。他们会说,为圣人讳,也不能讳到此等地步。而这样的曲意辩解,不正说明孔子确实是表里不一,至少是自相矛盾吗?

姚淦铭教授的辩护之所以会给人以硬做文章、越描越黑的印象,是因为他对这几句话字面意思的理解,其实和批孔者是一样的。

不仅姚淦铭教授这样理解,我见到的旧注,在“食”是指“日常生活饮食”这一点上,完全一致。现在对这段话的通常理解,译成白话(根据金良年《论语译注》)是:

食物不嫌做得精,生脍不嫌切得细。

食物放久变味,鱼臭肉烂,不食用;颜色难看,不食用;气味难闻,不食用;烹调不当,不食用;不合时令,不食用;切割不方正,不食用;没有该用的酱,不食用。

肉即使很多,食用时也不使它超过饭食。

唯有酒不限量,但不喝到醉。

打来的酒,买来的熟干肉,不食用。

进食时不去除姜,但不多吃。

参加官府祭祀,分得的祭肉不留过夜。

祭祀用过的肉存放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就不食用了。

进食时不交谈,睡觉时不说话。

即使是糙米饭、蔬菜羹,也必须在饭前向先祖献祭,必定像斋戒那样虔诚。

这样的理解,最主要的是错在对关键词“食”的定义上。这段话里的“食”,不是指的“日常饮食”,而是指的“食礼”,也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有关请客吃饭的一些规矩、礼节。

以下,我从几个方面来证明这一点:

其一,本章在《乡党》篇中。根据我读《论语》的印象,《论语》的每一篇都是有一个主题的。每篇的主题是什么,篇的排列次序是否也有规律可循,我现在还没有得出最后的结论,这个结论要在《还吾论语》中才能最终完成。但《乡党》一篇,有个明确的主题,则是很明显的,这个主题就是“礼”,具体地介绍一些礼节。

本篇和其他篇最显著的区别,就是基本上没有“子曰”。

说基本上没有“子曰”,是本篇中有“曰”的五章,有三章的“曰”可以肯定是孔子说的(“子曰”)。

问人于他邦,再拜而送之。康子馈药,拜而受之。曰:“丘未达,不敢尝。”

托人向他国士人问候,再次拜谢后送别。季康子馈赠药物,拜谢后接受,说:“我不了解,不敢尝。”

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马厩失火,孔子退朝回来,说:“伤了人吗?”不询问马的情况。

色斯举矣,翔而后集。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鸟见到人神色不善就飞了起来,盘旋飞翔后才落下来。孔子说:“这山岗上的鸟儿,真是动静得时啊!”子路向它们拱拱手,它们叫了三声飞去了。

以上章句的白话译文都采自金良年先生的《论语译注》。

康子馈药,拜而受之。曰:“丘未达,不敢尝。”对这一句的解释,我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首先,这“药”应该是珍贵的补药之类,譬如人参。《战国策·楚策四》就记载有人向楚王进献不死之药,可见当时人就认识到,药要除了治病的功能外,还有延年益寿的功能。或者是一些名贵的药材,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是孔子生病,季康子针对孔子的病赐药,孔子拜谢后接受,说:“我不了解,不敢尝。”那就是表示对季康子的不信任,在当时的语境中,不仅是失礼,简直可以说是犯上,是不允许的,遑论记录在《论语》里,作为遵礼的范例。而且,赐的药如果会加重疾病乃至死亡,这就是赐死,由不得你“敢尝”“不敢尝”。《战国策·秦策》记载,秦昭王因为围攻邯郸最终兵败,大怒,也要杀宰相范雎,范雎说,为了不使大王提拔人过当的失误被诸侯议论,“臣愿请药赐死,而恩以相葬臣,王必不失臣之罪,而无过举之名。”以赐药的名义让我自杀,而用宰相的名分厚葬我,这样,大王既治了我的罪,又不落下举人过当的坏名声。秦昭王听了这话,就不杀范雎,继续信任他。但以赐药的名义赐死,在秦国就成了一种惯例。《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李斯派人给韩非毒药,让他自杀。韩非想当面向秦王嬴政辩白,不让他见。秦王后悔了,派人去赦免他,但韩非已经死了。

所以,只有这药是补药,后面孔子的应答才可能。

因为是补药,故而“赐药”是一种奖赏,孔子要“拜而受之”。接受馈赠,有的拜,有的不拜,是有讲究的;或者说孔子“复礼”,就是身体力行的实行这些规矩。本篇中就记载:“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朋友的馈赠,哪怕像车辆、马匹这样贵重的礼物,也是不拜的,只有馈赠祭肉才拜。但拜受后孔子又说:“丘未达,不敢尝。”这话就是礼节上的谦辞,而不是真的说,你送我的药我是不吃的。因而,这里说的“达”,不是针对药性说的,而是指的一种水准。“未达”,就是说,我还够不上获得药的赏赐的水平,无功而受禄。“不敢尝”的“不敢”,不是因为害怕而不能做。“敢”,在当时主要是“进取”、“领先”的意思,《老子》说:“不敢为天下先”,是“不进而成为天下人的先导”。“不敢尝”,就是“不能进而尝用这些补药”,我还不配享用这些珍贵的补药。这完全是客气话,也就是《老子》说的“宠辱若惊”,尊崇降格临头,诚惶诚恐。

从上面这三章的“子曰”,可以看到,本篇中的“子曰”,不像他篇中“子曰”。他篇中“子曰”后面,是孔子对某人某事某问题某概念发表的见解,是“言论”;本篇中的“子曰”后面,是作为行为的“言语”,这是作为孔子具体行为的一部分记录下来的。

本篇中还有两章有“曰”的:

君召使摈,色勃如也,足躩如也。揖所与立,左右手。衣前后,襜如也。趋进,翼如也。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矣。”

被国君召去接待贵宾,神色立即庄重起来,毫不懈怠地按礼仪走步。向同站在一起的人作揖时,分别向左右拱手,衣服前后整齐。快步前进时,如同鸟儿展翅。贵宾告退,必定回报国君说:“宾客不再回头看了。”

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

朋友去世,没有人来安葬,就说:“让我来办理丧事吧。”朋友的馈赠,即使是车辆马匹,只要不是祭肉,就不拜谢。

以上白话译文还是采自金良年《论语译注》。

这两章中省略的主语,可以认作是孔子,但从文理上说,应该认作是一个体现合礼行为的主体。这个省略主语,其实只是一个“遵礼者”的符号。孔子当然是遵礼者,所以认作孔子会这么行事并不错。但如果说,这仅是孔子的行事方式和生活方式,那就至少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本篇中其他章大体如此,都是一些礼仪规则,而非仅对孔子行事方式与生活方式的描述。

要证明这一点,还有一个明显的例证。

本篇中有一章:入太庙,每事问。

初看和《八佾》篇中“子入太庙”章好像是重复的:

子入太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

而仔细对比一下,就可以知道,《八佾》篇中“入太庙,每事问”,记载的是孔子的行为;而本篇中记载的就是礼节仪规了。所以孔子说:“是礼也。”有的人质疑孔子“入太庙,每事问”,以为他不知礼,故而不断地提问。其实,正是他们不知道有进入太庙以后,做每件事先要询问这条仪规。本篇中就记录了这条仪规,这是任何“入太庙”者都应该这么做的。

批孔者和像姚淦铭教授这样的尊孔者,都错把本篇中包括“食”礼在内的礼节仪规,当作孔子个人的行事方式和生活方式了。故所以,他们批也好、尊也好,其实都是无的放矢、郢书燕说。

其二,食礼是中国古代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食礼也往往是国家、民间重大的礼仪活动(如祭祀、外交、接待宾客、婚礼)的一项重要内容。故而《礼记·礼运》篇中说:“夫礼之初,始诸饮食。”认为礼仪是从饮食的礼仪开始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及其死也,升屋而号,告曰:“皋!某复。”然后饭腥而苴孰。故天望而地藏也,体魄则降,知气在上。故死者北首,生者南乡,皆从其初。

原始时代,人们把黍米放在石板上用火烘熟,把小猪放在火上烧烤,地上挖个小坑盛水当作酒罇,用两手捧着饮用,抟泥烧制鼓槌,瓦框蒙皮做鼓,就这样简陋,还可以向鬼神致敬呢。及至人死的时候,亲人就登上屋顶,望着天空呼喊,呼告说:“啊!某某,你回来吧!”招魂无效,然后人们就用生米填满死者口腔,下葬时又用草包包裹些熟肉给死者。故而望天招魂,入地埋藏。从躯体和阴魄降入地下,知道阳气上升天空。故而墓穴中死者都头向北(因为北方属阴),活人的居室都面向南(南方属阳),这都是依从最初的习俗。

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橧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后圣有作,然后修火之利,范金合土,以为台榭、宫室、牖户,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为醴酪;治其麻丝,以为布帛,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从其朔。

从前,上古的先王时代,没有房屋,冬天就住在土窑洞里,夏天就住在用柴木围起来的像鸟巢似的圈栏里。那时还不知道用火烹制食物,就吃草木的果实、鸟兽的肉,喝鸟兽的血,连着毛就这样生吃了。那时还不知道利用苧麻、蚕丝织布,就披穿鸟羽兽皮。后来圣人有所作为,创造发明,然后利用火的热能,冶制金属,烧制砖瓦,用来制造楼台亭榭、房屋、窗户,又用火来炮、烤、烹、炙各种肉类,酿制醴酒、奶酪,加工麻纤维来织布,缫制蚕丝来织绸,用这些物资来养生送死,来事奉鬼神上帝。现在人们都还是依从圣人最初的创造。

故玄酒在室,醴醆在户,粢醍在堂,澄酒在下。陈其牺牲,备其鼎俎,列其琴瑟管磬钟鼓,修其祝嘏,以降上神与其先祖。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齐上下,夫妇有所。是谓承天之祜。

按照上古圣人制定的礼规,故而特设清水一罇,放在室内北墙下;盛着麹少米多的甜醴酒的酒罇,和盛着白色渣滓很多的醆酒的酒罇放在室内靠近室户(出口)的地方;盛着红色的渣滓很多的醍酒的酒罇放在堂上接近室户的地方;盛着糟滓下沉、酒色稍清的澄酒的酒罇,放在堂下。(酒味越薄,其发明时代越古,为表示尊古,味越薄的,陈列的位置越尊。)同时陈列祭祀的牺牲,备办盛放煮熟牲体铜鼎和肉俎(几状的盛肉器),分列琴、瑟、管、磬、钟、鼓等各种乐器,修改确定主人祭告神灵的文辞,和尸主(祭祀仪式上扮演祖先的活人)代表神灵致福主人的文辞,用来迎接上神和先祖的降临。以祭礼来校正君臣的行为法则,来加固父子的关系,使兄弟和睦,使上下齐心,夫妻各得其所。如果能这样,就可以称作承受了上天的赐福。

作其祝号,玄酒以祭,荐其血毛,腥其俎,孰其殽,与其越席,疏布以幂,衣其浣帛,醴醆以献,荐其燔炙,君与夫人交献,以嘉魂魄,是谓合莫。然后退而合亨,体其犬豕牛羊,实其簠簋、笾豆,铏羹。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是谓大祥。此礼之大成也。

拟定鬼神及献祭的牺牲、玉器等祭品的美称,行祭时,主祭的祝就在祭辞中使用这些美称,告神来受飨。用玄酒来祭,祝将刚宰杀的牺牲的血和毛荐告于室内,又将盛着整段带骨鲜肉的俎几,和盛着小段稍煮过的骨肉的礼器,先后进荐于尸主前。地上铺着蒲席,酒罇口盖上粗麻幂布;主人、主妇穿上新染的绸制祭服,向尸主献上醴酒,荐上烤肉;献上醆酒,荐上烤肝。主人和主妇交错献酒荐食,使祖先的神灵愉悦,这就叫“合莫”(子孙和祖先神灵互相感通,合而为一)。然后撤下堂上的肉俎,与未进荐的牲体合起来煮熟。将煮熟的狗、猪、牛、羊的牲体(只有天子祭祀用牛、羊、猪三牲,诸侯只用牛,大夫只用羊,士只用猪或狗)从关节处砍成小段,按骨体贵贱分盛与肉俎;将米饭盛在簠(青铜或陶制的长方形盛器,器和盖形制相同)和簋(青铜或陶制的圆形圈足盛器),果脯盛在笾(竹编的圆形盛器)里,肉酱盛在豆(木或陶、青铜制的圆形高脚盛器)里,铏里盛上带菜肉汤,供飨尸主和招待本族兄弟和宾客。祝告辞告白的是孝敬之心,致福辞告白的是慈爱之情(用丰富的饮食通过尸来孝养父祖的神灵,父祖的神灵通过尸来致福子孙),这就叫做大吉祥。祭礼到此就圆满完成了。(以上白话译文参考了王文锦的《礼记译解》)

这段话是孔子因学生言偃的要求,详细介绍古代礼仪时说的。

言偃 (前506--前443 ),比孔子小四十六岁,字子游,春秋时常熟人。孔门七十二贤弟子中唯一南方弟子。擅文学,曾任鲁国武城宰,阐扬孔子学说,用礼乐教育士民,境内到处有弦歌之声,为孔子所称赞。孔子曾云:“吾门有偃,吾道其南。”我门下有了言偃,我的学说才得以在南方传播,故言偃被誉为“南方夫子”。后人配祀孔庙,称“十哲人第九人”。今天的常熟虞山镇言子巷有言子故宅,虞山东岭有言子墓,学前街有言子专祠,州塘畔有言子故里亭。

《礼记·礼运》篇记载,孔子以贵宾的身份参加了鲁国年终聚合百神的蜡祭。祭毕出来,他在鲁宫的大门楼上游览,喟然长叹。跟随在旁边的言偃,就问,老师,您为什么叹气?孔子说,上古大道通行于天下的大同社会,与夏商周三代英才治世的小康社会,我都没能赶上,但书上还是有记载。于是,孔子对言偃说了什么是大同社会,什么是小康社会。说明虽然小康社会对大同社会而言是退步,但还是讲礼义、明法度,如今世道礼崩乐坏,第一步还是要回到小康社会。而要回到小康社会,当务之急是复礼。于是,言偃请孔子详细说说古代礼义,孔子一上来就说了这段话。

从孔子这段话可以知道,说“夫礼之初,始诸饮食”,是因为食礼是祭祀的主要内容,或者说,祭祀活动的主要部分就是食礼。祭祀活动的食礼包括两项内容,先是向祖先神灵献食,然后是参加祭祀活动的人,包括装扮祖先神灵的尸,献祭的主人,参加祭祀的宾客共同进食。就是说,在祭祀以后要举行宴会。中国古代,把主食为饭的宴会称之为“食”,把酒为主食的宴会称之为“燕”(宴),把主食兼为酒饭称之为“飨”。祭告亡灵的文辞,最后往往说“伏惟尚飨”,就是说献祭的有酒有饭,是飨。

这种献祭仪式,我们可以从鲁迅《祝福》中看到。但就是解放以后,直到文革前,上海有些普通市民的家庭里,譬如我家,还是在照常进行,所以我还是亲身经历过的。这种祭祀,我家里叫“做羹饭”,是只有饭没有酒的,应该是“食”。记忆中与《祝福》里写的年终祭祀已不同,过年并不祭,大概是清明祭,但阿爷母亲生日的羹饭是一定有的。阿爷就是跟他的母亲信佛,吃上白衣素(一种在特定的日子吃素的斋戒方式)的,所以母亲的生日,可能还有忌日,都是要做羹饭的。他的父亲的生日、忌日是否做羹饭,记不清了,总之一年要做几次羹饭。做羹饭是件重要的事情,因为有好吃的饭菜。即使在三年自然灾害,食品供应非常紧张的岁月里,羹饭总是很丰盛的,当然这丰盛和我们今天的日常用餐水平不能比。当时,有肉有鱼,有荤有素,摆满一桌子,那是相当让人馋涎欲滴的,所以羹饭祭的对象很模糊,做羹饭这种仪式却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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