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首页

第6章 中国式的宗教情感 ——“敬鬼神而远之”章句甄读(2 / 3)

由此可见,“鬼神”就是祭祀对象,而祭祀,是当时的政治生活中头等大事,对这样的崇拜偶像,孔子怎么可能说要与它们“疏远”、保持距离呢?

所以,我们今天对“敬鬼神而远之”这句话的理解是错了,错就错在把“远”理解为“远离”、“疏远”。

“远”本来是个形容词,作名词,指“远方”、“远处”。作动词,指“到远处去”。“到远处去”,有消极的逃避,就是“远离”、“疏远”;也有积极的推进,那就是“致远”、扩展。

积极推进向远处,《论语·子张》篇中就有一个例证。

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

子夏说:“虽然是小道(层次不高的方法、谋略),也必定有可取之处,但推广恐怕有副作用,因此君子不这样做。”

《颜渊》篇中还有一例。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问“知”,子曰∶“知人。”

樊迟未达。子曰∶“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

樊迟退,见子夏曰∶“乡也,吾见于夫子而问‘知’;子曰∶‘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何谓也?”

子夏曰∶“富哉言乎!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汤有天下,选于於众,举伊尹,不仁者远矣。”

这段话,一般的白话译文为:

樊迟询问仁,孔子说:“爱护他人。”樊迟询问知,孔子说:“了解他人。”

樊迟未能理解,孔子说:“举用正直的人来代替不正直的人,能使不正直的人变得正直。”

樊迟退出来,见到子夏,说:“刚才我去见夫子询问知,他说‘举用正直的人来代替不正直的人,能使不正直的人变得正直’,是什么意思呢?”

子夏说:“这话涵义丰富啊!舜拥有天下,在众人中挑选,举用了皋陶,不仁的人就离去了。汤拥有天下,在众人中挑选,举用了伊尹,不仁的人就离去了。”(金良年《论语译注》)

此译还是把“不仁者远矣”的“远”译为“远离”。但前面孔子明明说“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那么,举用贤人的结果,应该是使“不仁者仁矣”,怎么是使“不仁者”远离呢?因此,这个“远”不是“远离”,而是“致远”、推广的意思。举用贤人,不仁者学习他的榜样,就把仁政推广出去了,这才叫“能使枉者直”。

《汉书·韦贤传》:“四垂无事,斥地远境,起十余郡。”颜师古注:“斥,开也。远,广也。”“远境”就是把边境向远方拓展。

《左传·昭公四年》中的一段话更能说明问题:

楚子示诸侯侈。椒举曰:“夫六王、二公之事,皆所以示诸侯礼也,诸侯所由用命也。夏桀为仍之会,有缗叛之。商纣为黎之蒐,东夷叛之;周幽为大室之盟,戎狄叛之,皆所以示诸侯汰也,诸侯所由弃命也。今君以汰,无乃不济乎?”王弗听。子产见左师曰:“吾不患楚矣。汰而愎谏,不过十年。”左师曰:“然。不十年侈,其恶不远。远恶而后弃。善亦如之,德远而后兴。”

楚灵王登位才二、三年,就会盟诸侯,摆出要做霸主的架势。为了使参加会盟的诸侯敬服,楚灵王就向诸侯展示他的奢侈的排场。大臣椒举就以六王(夏王启、商王汤、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周穆王)二公(齐桓公、晋文公)的正面例子,夏桀、商纣、周幽王的反面典型,说明会盟诸侯要“示诸侯礼”,而不是“示诸侯汰(奢侈)”,楚灵王不听。因此,参加会盟的郑国大夫子产对宋国的左师大夫向戌说:“我不担忧楚国的威胁了。楚灵王奢侈而又拒谏,楚国的衰败不会超过十年。”

向戌说得更绝:“然。不十年侈,其恶不远。远恶而后弃。善亦如之,德远而后兴。”说得对,没有十年的奢侈,他的恶行还传播不远。恶行远播然后会遭到厌弃。善行也一样,德名远扬然后事业兴旺。

“远恶”“德远”的“远”,都是动词,是“传向远方”、“推广至远方”的意思。“敬鬼神而远之”的“远”,应该与此近似,是“致远”“推广”的意思。就是把敬事(侍)鬼神的态度推广到其他方面,如君臣关系、父子关系、亲友关系、同事关系、邻里关系等社会关系,这就是“为礼敬”、“执事敬”。所以,本句中的“之”也不是像以往旧注认为的指代“鬼神”,而是指代“敬鬼神”这种态度。

但为什么这样的只要稍许想一想就能发现错谬、也容易解决的问题,千百年来没有人提出质疑,没有人解决疑难呢?这种集体无意识里面,是否蕴含着某种文化潜话语呢?

从表面原因来看,造成这种误解的毋庸置疑,是因为《礼记·表记》中与此相关的一段话,也可以说是对本句的解释,历来注家为本句作注时,多引用这段话为证。

子言之:“君子之所谓仁者其难乎!《诗》云:‘凯弟君子,民之父母。’凯以强教之;弟以说安之。乐而毋荒,有礼而亲,威庄而安,孝慈而敬。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亲。如此而后可以为民父母矣,非至德其孰能如此乎?今父之亲子也,亲贤而下无能;母之亲子也,贤则亲之,无能则怜之。母,亲而不尊;父,尊而不亲。水之于民也,亲而不尊;火,尊而不亲。土之于民也,亲而不尊;天,尊而不亲。命之于民也,亲而不尊;鬼,尊而不亲。”子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先禄而后威,先赏而后罚,亲而不尊;其民之敝:蠢而愚,乔而野,朴而不文。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其民之敝:荡而不静,胜而无耻。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其赏罚用爵列,亲而不尊;其民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惭,贼而蔽。”子曰:“夏道未渎辞,不求备,不大望于民,民未厌其亲;殷人未渎礼,而求备于民;周人强民,未渎神,而赏爵刑罚穷矣。”子曰:“虞夏之道,寡怨于民;殷周之道,不胜其敝。”子曰:“虞夏之质,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胜其质;殷周之质不胜其文。”

历来注家,看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这样的话,一“远”一“近”,“近”是接近,就认为“远”是“疏远”无疑了。其实,“远”作“推广”解,推而广之到哪里呢?贴近人事,也是很通顺的。

本来,如果单看“敬鬼神而远之”这句话,容易认为“敬”和“远”两个动词相对而言,作用对象应同是“鬼神”,所以,“之”也应指代“鬼神”。但从“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看,“远”是与“近”相对而言的,“近”是近“人”,“人”是指的“人事”,那么,“远”就显然是指“远”“事鬼敬神”这件事了。从具体论述来看,夏代是“先禄而后威,先赏而后罚”,周代是“其赏罚用爵列”,“先禄”、“用爵列”,就是将对“鬼神”的“敬”的态度“远之”而“近人(事)”。

但引这段话,不仅是要说明以前对“敬鬼神而远之”的误解是源于对“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的误解,更重要的是,从这段话可以了解孔子对宗教信仰的观念;而孔子的宗教信仰观,对中国人整体的宗教信仰观有非常深刻的影响。

我们今天在理论层面上的对宗教信仰的观念,是西方的宗教观,认为宗教具有三个不可或缺的要素:偶像崇拜,教义,宗教仪式、仪规。而且,一神教是宗教成熟的标志。

从这样的宗教观出发,现代中国人被认为是缺乏宗教情感的。就是古代中国人,也是缺乏宗教情感的,或者说,宗教情感层次不高。

首先,中国的宗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一神教。道教到很晚才将最高神定为元始天尊,还未见得一致公认。信众膜拜的是玉皇大帝、太上老君、上三清、各路神仙等,而且道教好封神,不断有新的神产生。佛教似乎只崇拜佛,但释迦牟尼佛只是无量无数佛之一,虽然是娑婆世界的教主,但其他佛世界的教主,如东方净琉璃世界药师佛,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还有过去古佛,未来佛,一样是有求必应,救度娑婆世界众生。再加上菩萨众、罗汉、护法神等,更是多得无其数。儒教好像是孔子唯我独尊,但孔子再神化,终究还是个人,离开西方宗教意义上的神,其实有很大的距离。所以,儒教能不能算宗教,一直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而且今天的大多数中国人并不把儒教视为宗教,尽管各地有供孔子像的文庙。

其次,释道二教的仪规,主要是约束神职人员行为的;佛教还有在家信徒的受五戒、受菩萨戒、受灌顶等仪规,现在的道教未见有对一般信众的仪规,儒教未见有对信徒的仪规。所以,除神职人员外,佛教徒、道教徒是很难界定的。而西方的天主教徒、新教徒的身份确定是比较容易的。

再次,从教义来说,儒释道三教的教义更像是哲学,而不是来自权威的训诫与律令。即使三教教主释迦牟尼、老子、孔子在传播教义时,也是与弟子、信徒、大众等平等讨论、辩论;而在基督教里,就是上帝之子、基督耶稣,也是以训示、显神通来建立权威,收服民众的。西方学者常称“东方神秘主义”,其实,东方宗教的教义可以说完全逻辑化的,没有神秘主义因素。相反,基督教义却是以神秘主义(如上帝创世说、耶稣的神迹、世界末日预言)为基础的。

以上的观点,我过去认为至少是正确的知识,或者说是关于宗教信仰的科学知识,现在知道,这仅仅是话语,是以西方宗教观念来衡量东方的宗教信仰。而东方其实有自己的宗教信仰理念。孔子的这段话就表达了中国先秦时期的宗教信仰理念。从这种理念来看,现在西方所谓成熟的宗教基督教,倒是不成熟的宗教。因此,西方所谓高层次的宗教情感,其实层次并不怎么高。

孔子提出的宗教信仰理念是什么呢?

第一,明确区分了精神信仰和偶像崇拜,指出偶像崇拜这种形式是低层次的宗教活动。孔子肯定“夏道尊命”、“周人尊礼尚施”要高于“殷人尊神”,就是肯定精神信仰高于偶像崇拜。“命”其实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客观规律”的概念相似。“命”是“天命”,字面意义是有意志的天发布的命令,其实天的意志就是“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帮助万物(众生命)依照自己的天性去生存、发展,“恒有欲”就是“恒无欲”;所以,天的意志不是一种随意的干预,也不是从心所欲不逾矩的指挥调度,就是客观的规律。所谓违反天的意志,就是违反自己的天性,就是自己跟自己作对。而礼,孔子认为是符合天命,也就是符合人的天性的行为准则,有利于调谐人际关系,培养人的美好情感。但“礼”与“命”相比,一是外在的,更是退而求其次的,是社会从“大同”退化到“小康”的产物,精神性含量已经减少了许多,所以“尊命”又要高于“尊礼”,因此,孔子说“夏‘道’尊命”,而不说“夏‘人’尊命”,说“周‘人’尊礼”而不说“周‘道’尊礼”,一曰“道”,一曰“人”,这地方就可以看到一言含褒贬的春秋笔法。这样的宗教信仰理念,实际上取消了人格神的地位。这与佛教的宗教信仰理念是一致的。在佛教中,原来印度教里的神祇,包括最高神梵天,都不过是天道的众生。而佛则是觉悟的众生,并非只有天道众生才能成佛,六道众生皆可成佛,但如果不觉悟,众生还是众生,还是要在六道里轮回受苦。所谓觉悟,就是“了生死”,也就是了知超脱轮回的奥秘,并能自由运用,与今人说的“掌握客观规律”,简直是“同出而异名”。

第二,这种宗教信仰理念,明确提出,一种宗教理论与实践,是否成熟、是否完善、价值之高下,以其对社会的作用与效果作为衡量标尺。也就是说,由人是来定位神,而不是由神来定位人。这种理念,以《左传·桓公六年》记载的随国大夫季梁的话来说:“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至。”看,因为民众心不齐,鬼神无所适从,也就很少来了。这在现代人看来很幽默的说法,在当时可是一本正经的政治理论,可见这种理念在当时是主流意识形态。

孔子在这里很巧妙、很形象的提出了“亲而不尊”、“尊而不亲”两种教化的效果。母,亲而不尊;父,尊而不亲。水之于民也,亲而不尊;火,尊而不亲。土之于民也,亲而不尊;天,尊而不亲。命之于民也,亲而不尊;鬼,尊而不亲。而理想的政治则是,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亲。所以,“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易·观·彖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