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简介
从五十年代初开始,以犹太人生活为内容的小说在美国突然走红,成为美洲大陆文坛的一件盛事,在美国的文化思潮和政治思潮上激起了莫大的影响。这中间,最受读者欢迎的作家,是辛格。
辛格1904年出生于沙皇俄国统治下的波兰一个小镇,父母亲都是犹太教区中的拉比(获法学博士的教堂主持),因此,在这样的“高知”家庭中,他有机会学习几近失传的希伯莱文、意第绪文,从小就熟悉了犹太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仪式等,这对他后来从事创作有重要帮助。辛格的创作生涯开始得较早,15岁时就尝试写诗和短篇小说,但在进入而立之年时,依然成绩平平。后来,因为波兰排犹气氛日益高涨,他索性背弃了父母要他当拉比的夙愿,移居美国去做一名自由撰稿人。在此之前,他已出版了两部短篇小说集。
在美国,辛格一边为数家犹太报刊撰稿,一边进行小说创作。1950年,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莫斯卡特一家》译成英文之后,获得广泛声誉,标志了犹太裔作家的崛起。又过了十年,描写一个浪子改邪归正、终成圣贤的长篇小说《卢布林的魔术师》问世,被誉为同时代的佳作而获美国全国图书奖,确定了他作为小说大师的地位。迄今辛格已出版了三十余部长、短篇小说,一般认为他的短篇小说写得更有特色。
《童爱》就本书而言,有一个细节是值得一谈的。《童爱》的原名是SHOSHA,取自书中女主角的名字,不知道译者怎样考虑,起了这样一个既像浅显的儿童故事,又像为年轻母亲提供家庭教科书的命名,如果直译为《苏莎》,是不是更能让人联想起一位瘦小、幼稚的犹太姑娘的形象?这样,至少不会破坏一般读者购买的欲望、阅读的兴趣——当然,对辛格其人已有一知半解的读者除外。
我们已经谈到,辛格是讲故事大师,在本书中,他叙述的依然是犹太民族本身的经历,由于加进了自己的身世,而且是一段悱恻难忘的爱情,因而显得激情洋溢,凄楚动人——这与他早年诙谐轻快、机智精炼的短篇小说格格不入,所以,有的研究者更乐意认为它是一部自传体小说。故事发生在四十年代初的华沙,当时,纳粹的侵略阴影已笼罩波兰大地,犹太人的生活骤然艰难起来,曾经青梅竹马的艾伦与苏莎分别十年后重逢,一个已成为青年作家,一个却还是那么瘦小、迟钝,人称“笨姑娘”。这时,来自美国的影星贝蒂看上艾伦,以帮助出版作品、移居美国为条件,要求与其结婚。而艾伦牵怀于可怜的苏莎,终于拒绝富贵,投身于纯真的感情,同苏莎两相厮守,冒着生命危险在人心惶惶的华沙留下来。德国入侵波兰后,他们步行逃命,苏莎不堪疲劳,死在路上,艾伦辗转到达美国,终于成为著名作家。
用以上情节对照辛格的生平,可以发现,辛格是1935年移居美国的,这与书中排斥犹太人的背景大致相同,再者,这个故事最初在纽约出版的《犹太前进日报》上连载,说明作者更期望于本民族的理解,但是聪明的读者从辛格的倾诉中体察到了人类普遍的处境,因而,它就超越了自传的范围,而为全世界所接受。
好的作品就是这样,尽管它文笔通俗,情节流畅,但仍使读者品尝到惊人的高度和深刻的思想,这样就抓住了文学的真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