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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花蕊夫人——时时闻杜鹃「之贰玖」(1 / 2)

她多么爱这浮华的尘世啊,爱着里面的盐和糖霜,以至于拿命抵了去也毫无悔意,宁肯化成风,东西南北,在坟丘和草木之间穿行,用树叶和草尖与它对话,还舍不得离它而去,也不管春秋有别。

说盐和糖霜是有缘由的——她的宫词们完全可以去掉题目,不分句读、当长长的叙事诗来连读,像放映一部长长长长的电视连续剧。她的一百五十多首七言诗歌是中国诗歌里最长的一句。不,她的诗歌一点都不矫情,这不容易——你知道,诗歌很娇贵的,漫不经心写不好,谋划不当也写不好,她顶针续麻,长长地铺叙和抒发,做成了诗歌称职的女主人。

不得不提的是,除了它们像一串珍珠在《全唐诗》里光芒万丈一泻千里、遮住了许多男人的身影、昭示了她出色的才华之外,她竟还是烹饪的高手!也许一个那时宫里的女子、尤其是这女子还是被宠爱至极的妃子有那样的手眼还是十分鲜见吧?我们唯一记得的两道后宫菜肴故事就是:孟昶日日饮宴,觉得肴馔都是陈旧之物,端上来便生厌恶,不能下箸。她便别出心裁,用净白羊头,以红姜武火焖煮,再以石头镇压,沥上酒腌之入味,使酒味慢慢渗到骨里,然后切如纸薄,最后把来进御,风味无匹。号称“绯羊首”,又叫“酒骨糟”。再者,孟昶遇着每月的初始便必用素食,且十分喜欢吃薯药,她便亲手将薯药切片,莲粉拌匀,加用五味,食用时会觉清香扑鼻,味酥而脆,又洁白如银,望之如月,宫中上下称之为“月一盘”。

唔,她也是孟昶的“月一盘”呢——那样光华不算,还温柔环顾。不能怪他吧?没有一个男子不被这样看似矛盾却统一、不可思议的狐仙所迷住,而甘愿为她做成盘子,去盛放她盛大的美好。他和她也碰得巧,碰得好——本来这世间能拿来“照花前后镜,花面相交映”的同道中人、识情知趣、又和自己审美同步的,往往是终其一生千寻万觅了也不可得的。他和她同时得了,真好比绘事后素的素淡底子与锦上添花的锦缎——好看,和谐,还底子文静,花朵火热。说起来,他除了不理会国事,不配做君王,其他的,倒还处处配得上她。是这样的一对儿。

女子的美丽和才华、温柔乃至贤淑,她全部具备了,她的欢乐和痛苦将皆源于此。她是这么完美,以至于苏东坡那好大的才子隔了几百年还将她诉诸深情款款的歌咏,不能忘记。

既然爱浮华的尘世,就绝对不会住在童话或寓言里,也并不餐风饮露,总之,她不出尘,也无心出尘,只热烘烘地一团,浓胭脂一般拥抱着想要的生活。我内心里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可,谁又能说它不美丽?

这没错,幸福是值得期待的,有些时候有些人,甚至值得用牺牲才华、用无为去换它。当然,如果不是那个时候那个人十分值得,还是不要换的好——一桩庸俗的爱情或生活有什么值得格外眷恋?凑合活命也罢。我不知道她后来写那首诗时是不是后悔了。多少有一点吧?否则不会一口否了一国的男人。

她的才华助了她,才“清凉无汗”,不至于一副庸碌俗女子模样。她一直喜欢的花朵也是浮华尘世的象征,热烘烘地烧着一团火焰,烧着火焰外焰一样红火的日子。据说她最爱牡丹花,她的那个同李煜一样多才多情、然而也一样昏聩的郎君孟昶就不惜派人前往各地选购优良品种,在宫中开辟“牡丹苑”。除了与她盘桓此间隔座送钩,分曹射覆,更召集群臣日夜歌吹,觥筹交错,开牡丹盛筵。

后来她又喜欢上了红色的芙蓉花,投其所好的人则立刻为此找上门来。有个叫申天师的老道,跑进皇宫,进献了一种稀缺、名贵的芙蓉花,据说,天下只有这两粒花种。骨朵儿绽开,花瓣细密地翘着,内外六层。那红艳的花色,似乎能滴到掌心里。俯首一闻,馥郁的香气弥漫肺腑……老百姓立刻被发动起来——必须无条件地种芙蓉花儿。孟昶一声令下,整座城都被装扮成了鲜花的海洋,好像花儿们在那里布起了阵,夜夜都经着那苦和寒——这似乎也预演了她后来的命运和心情。有人模仿那花的样式画在团扇上,竟相习成风。每当芙蓉盛开,沿城四十里远近,都如铺了绸缎一般,竟至使人担心起那样盛大的锦绣,禁不起一夜的西风。

锦绣,锦绣,她在其中流连,浮大白,簪红花,着“醉妆”,作掌上舞……原来有些学问的女子都这么过,而且,似乎一直就可以这样过下去了,一百年一万年,没有个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