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下翻阅《红楼梦》,无意中翻到这样一段:大观园造好后,贾政率领一帮清客去察看,一开门,“只见一带翠障挡在面前。众清客都道:‘好山,好山!’贾政道:‘非此一山,一进园来所有之景悉入目中,更有何趣?’众人都道:‘极是。非胸中大有丘壑,焉能想到这里。’”看到这,掩卷细思,觉得这些话虽出自贾政之口,却可以说是反映了曹雪芹的美学思想。
凡到过江南园林的人,都盛赞它的美,为什么呢?因为它玲珑、俊美,讲究含蓄,常给人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我们文艺创作也应这样,讲究艺术构思,充分揭示出事物的复杂性、人物性格的丰富性,不能平铺直叙、一览无余。
我国古典名著《红楼梦》在刻画人物方面,就有这样的特长。它像一个高明的魔术师变戏法时不急着把“底”透给观众一样,也不急着露出人物的真实面目,当你一进入作品,它便从各方面伸出无数形象的触角来,把你吸住,然后逐渐把你引到它所要达到的地方去。例如贾母,这个封建末世社会缩影贾府的最高统治者,一般人刚一打开书本,谁不认为她是“慈爱可亲”的“老祖宗”呢?她在书中第一次出现,是在黛玉初进贾府的时候,她一见黛玉,未等黛玉下拜,便一把将黛玉“搂入怀中,‘心肝儿肉’叫着大哭起来”,并对黛玉“百般怜爱,寝食起居,一如宝玉”,多么的“疼爱儿孙”啊。但随着黛玉的叛逆性格的不断显露,她也逐渐撕开了笼罩在自己脸上的那层温情脉脉的面纱,露出其凶残面目。她对黛玉的“心病”虽然早已“猜着了八九”,也明知一旦断送了黛玉的“想头”,就会“弄坏了她”,但仍残酷地扼杀了黛玉与宝玉的爱情,逼得黛玉口吐鲜血,奄奄一息。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天天三四趟去告诉贾母,“几天竟连一个人问的也没有”。作者就是这样,不特意点出贾母的坏,却先写她的“好”,最后让她以她自己的行动证明她的坏。正是通过这种方法,刻画出了贾母的真面目。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评这种写法为“峰峦全露,又用烟云截断”,是“欲擒故纵”法。其实,这正是恩格斯所告诉我们的:“我认为倾向应当从场面和情节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而不应当特别把它指点出来”“作者的见解愈隐蔽,对艺术作品来说就越好”的现实主义的写作手法。
我们应该学习这种手法,使自己的作品像橄榄那样,经得起咀嚼,读起来余香满口,回味无穷,这样才能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
贾政所说的大观园的这种布局,也是符合艺术辩证法的。修园子的目的是叫人看,但在园子门口又用一座山挡住,使你一下子不能穷其奥妙,这种欲露未露、对立统一的状况就会更加强烈地调动起你游览的兴趣。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都是矛盾的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内组成的。文艺创作的客观规律也是这样。无数事实已经表明,在人们的生活中,再没有比那种欲决未决、欲露未露着的矛盾的事物更引人关心的了。文艺创作只有揭示了事物的矛盾状况,揭示了人物心理或行为的矛盾状况,才会更强烈地引起读者对事物的发展结局、对人物命运的关心。如果我们一开头就知道了事情的结局和命运,“还有甚趣”!
有时候,一些有才能的艺术家,为了揭示某一事物,偏偏要强调与其对立的因素。王夫之就说过:“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则倍增其哀乐。”我们看鲁迅的《祝福》,对于祥林嫂死时那“毕毕剥剥”放得正欢的鞭炮,都印象很深吧。鲁迅正是用这种强烈的对比方法,向把祥林嫂逼死的那个把富人的天堂建筑在穷人的白骨上的社会提出了更强烈的控诉。
因此,文艺创作只有遵循了这种辩证法的规律,才能符合生活的逻辑,才能使作品更加真实可信。再拿人物形象的塑造来说吧,在生活中,人们的性格是十分生动、十分丰富的,不会是那么简单的。更何况,生在阶级社会,作为“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人,还往往有着外貌与内心、表现与本质之间的矛盾。因此,我们对人物的刻画,绝不能是简单化、公式化、概念化的,应在表现出他们的阶级的共性的前提下,着重刻画他们独特的、为人意想不到的个性特征。这样,才会缩短与生活的距离。
载《通俗文艺家》198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