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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艰难的变法(1 / 3)

范仲淹胸怀大志,长期在各地为官,且数次进入朝廷,再加上统领大军的成功经验,对宋朝当时的社会问题了解深刻。因此,在他的为官经历中,几乎每到一地,都会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大举改革,同时也都收到了可观的成效。这一点,不仅坚定了他变法的信心,同时也得到了很多有识之士的认可。成功促成宋夏议和之后,范仲淹终于如愿以偿地进入京城为官,他也由此掀起一场巨大的改革风潮,并且在我国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参知政事

前面已经说过,宋朝最高行政机构的标准人员配置,是两名宰相和两名副宰相,分别再以左右相区分。但宋朝人并不是以宰相进行称呼,而是将正宰相称为中书令,将副宰相称为参知政事。范仲淹回到京城后,因功受封枢密副使,同时获封这一官位的还有韩琦。虽然枢密院和中书省同属一级,而且都是宋朝最高级别的政府机构,但是枢密院毕竟只能掌管军事,这与范仲淹的宰相梦多少存在一些出入。即便如此,范仲淹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异议,很快就投入到了紧张忙碌的公务中。

身在地方,范仲淹只能将自己辖区内的事务进行改革,如今既然升为枢密副使,参与全国军务,他便开始考虑对全军进行改革。当时,宋朝军队实行的是募兵制,即每招募一个士兵,就要按期支付饷钱。而朝廷为其支付的饷钱,不仅要养活士兵,同时还要养活他们的家人。换句话说,宋朝之养兵,连他们的家属也要一起奉养。而且士兵一旦进入军队,就要奉养终生,哪怕失去了战斗能力甚至生活能力,都不例外。因此,宋朝的军队数量虽然庞大,其作战能力却极为有限。有的时候,一些将领为了吃空饷,连士兵的随军家属一并上报,宋朝的军费之高也就可想而知了。

需要提出注意的是,这种情况自赵匡胤当政时就已经开始,一路沿袭到赵祯一朝。应该说,赵匡胤一朝,不仅要抵御强大的外敌入侵,而且还要避免将领做大,因而大量蓄养弱兵是有道理的。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大宋江山已经日趋稳定,宋朝正统更是已经深入人心,大量蓄养弱兵的策略早就应该淘汰掉。可惜,任何一次“伤筋动骨”的改革,都会牵扯到诸多方面的利益,因而范仲淹的上书又被无限期搁置了下来。

眼看自己的改革建议接连石沉大海,范仲淹只能避重就轻,将自己在西北主持军务时的见闻写成报告,希望能够从边军开始改革。当时,朝廷为了抵御西夏大军,只能让一些精锐部队长期镇守边塞。这些部队恃功自傲,目无朝廷的“易兵法”,每次驻守一地的时限到期后,总是寻找各种理由迟迟不肯换防。出于战事需要,北宋朝廷也只能听之任之,久而久之便养出了一些封疆大吏。他们除了大肆开荒,霸占屯田,还强占百姓的耕地。更加严重的问题是,他们把国家土地当成了自己的私财,又把士兵当成自己的工具,每天不事操练,只知派遣各种繁重的体力劳动。

应该说,北宋军之所以在西夏军面前不堪一击,并不是因为西夏军队的强大,而是因为北宋军的腐化。而范仲淹和韩琦之所以能够战胜李元昊,也不是他们的“以攻为守”和“以守为攻”政策有多么高明,只不过是因为他们清除了腐败势力而已。也就是说,如果朝廷能够肃清全国军队中的腐败现象,那么无论是面对内忧还是面对外患,北宋官名能够起到的作用都将大幅提升。然而,即便是这些建议,同样没有得到赵祯的批复,范仲淹一时间只觉得自己被“挂”了起来。

恰逢这个时候,参知政事王举正因过罢免,范仲淹的好友欧阳修、余靖和蔡襄等人便联名上书,希望可以平调范仲淹出任参知政事。事实上,范仲淹的所有改革建议赵祯都已经看过,而且看得很仔细。他虽然没有采用这些建议,但是对范仲淹的一颗为国为民之心,还是非常肯定的。因而在接到欧阳修等人的联名上书后,赵祯很快就作出批复,同意了他们的建议。这个时候,范仲淹生性倔强的一面表现出来,他眼见参知政事一职是被挚友推荐所得,为了避免朋党嫌疑,向赵祯上书拒绝履职,并且希望自己能被派往西北前线。

赵祯权衡再三,最终同意了范仲淹的请求,任命他为陕西宣抚使,相当于把整个西北地区的军政大权都交到了他手上。当然,作为牵制和监督,赵祯也派出了自己的亲信作为范仲淹的副手。然而,新的任命下发后,正式的履职文件却一直被赵祯压在手里,范仲淹一时只能留在开封挂职。结果,让范仲淹担任陕西宣抚使的命令最终还是没有下达,赵祯再次推翻了此前的任命,仍然要让范仲淹出任参知政事。范仲淹心中清楚,赵祯虽然性格犹疑,但是这一次必定经过深思熟虑,因而没有再推脱。与此同时,韩琦接替了范仲淹的陕西宣抚使一职,赶往西北前线戍边。

应该说,出任宰相乃是范仲淹的毕生心愿,他之所以会选择推脱,实际上有一层极其微妙的玄机。首先,当时的欧阳修等人不过是一介谏官,赵祯可以因为他的举荐任命自己,同样也会因为其他谏官的上书罢免自己,范仲淹不想空欢喜一场;其次,范仲淹和欧阳修等人是至交,如果因为他们的举荐而出任参知政事,很可能被攻击为“朋党”;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点,范仲淹上书请求赵祯让自己去西北,乃是一招以退为进之策。道理很简单,当时的西北局势已定,范仲淹又已经50多岁,如果派他去西北,显然有颐养天年的意味。而范仲淹在副枢密使任上的时候,接连上书锐意改革,可见他是想有一番作为的。

在这种情况,范仲淹的以退为进就给了赵祯两个抉择。要么让范仲淹去西北,任用其他人做参知政事,改革大计从此付诸流水。要么留下范仲淹,给他坚定的支持,让他主持全面改革。在赵祯看来,改革自然是有利于国家的,同时也是有利于巩固皇权的。可自古以来,但凡改革无不伴随着阵痛,稍有不慎还会出现各种问题,甚至导致局面失控。因此,赵祯心中犹豫着要不要改革,实际上也就表现在了范仲淹的去留问题上,而他最终留下了范仲淹,说明他已经下定了改革的决心,至少在他的内心当中是倾向于改革的。

大改革

范仲淹任参知政事时,中书省内除了有一名中书令章得象,还有另外一名参知政事晏殊。章得象此人才德平庸,他能够成为国之宰相,主要是因为资历够老。晏殊作为范仲淹进入朝廷的领路人,虽然文才出众,却因为已经久居官场,失去了锐意进取之心。因此,当范仲淹在赵祯的支持下发起改革运动后,真正担起重任的只有他自己。而这个时候的范仲淹,已经到了55岁,身体状态每况愈下。应该说,虽然范仲淹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政治经验,对于推行难度巨大的改革事宜,也是颇感吃力的。

按照范仲淹的构想,改革事宜必须稳步推进,从而一步一步地把国家扶正,因为当时的北宋朝廷已经积弊很深。这就像是一个病入膏肓的人,如果让他服下一剂猛药,不但无法治愈他的病,反而有可能要了他的命。但是赵祯却急于求成,这不仅是因为他非常年轻,也因为范仲淹的身体越来越堪忧。于是,范仲淹为了让赵祯安心,仓促之间写出了一部纲领性文件,即《答手诏条陈十事》,其内容如下:

(1)明赏罚。宋朝的文臣武将升迁,都有严格的期限规定,其中文官以三年为一个任期,武将以五年为一个任期,期满之后就可以得到升迁。如此一来,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个问题,即某位官员是否有能力,或者说是否有功于社稷,都会得到升迁。如果在世风清明的时代,官员们还可以自觉做事,但是在世风昏暗的年代,推脱责任的情况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久而久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就成了官场的最高行事准则,“居其位,食其禄,渎其职”的现象在宋朝颇为严重。

针对这种情况,范仲淹提出了按照功过进行赏罚的升迁办法,并且由中央派出官员定期进行考核。作为补充,对于那些有特殊才能和特殊功勋的文武大臣,可以由其他官员举荐,但必须由皇帝亲自批复和任命。不过,事情至此还没有结束,或者说刚刚开始。因为如果被举荐的官员政绩卓著,那么举荐他的官员也可以得到封赏;如果被举荐的官员无才无德,举荐他的官员就要受罚,如果被举荐的官员犯错和犯罪,举荐他的官员还要同罚。

(2)除侥幸。皇帝为了笼络大臣,通常会进行封赏,这些封赏当中不仅包括钱财器物,还包括官位。如果是在国家的多事之秋,对于一些有功于社稷的文武大臣进行特殊封赏,以鼓励他们出更多的力,乃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太平盛世中,也有一些善于逢迎谄媚的小人,每天围在皇帝身边讨他们的欢心。于是,只要皇帝龙颜大悦,这些小人也会得到封赏,有时候甚至超过那些建立巨大功勋的文臣武将。与此同时,还有更严重的情况,就是皇帝为了让一些无权无势的人帮自己做事,通常也会许以高官厚禄,结果往往造成办一件事就要赏赐一个官爵的现象出现,造成国家的负担越来越重。而在皇帝依靠的诸多势力中,这种情况最严重的莫过于宦官集团,这也是自古以来明主多远离宦官的原因所在。

针对这种情况,范仲淹制定了严格的封赏制度,对于那些未达标准的官员,坚决不能予以封赏。就算非要封赏不可,也要尽量封赏一些钱物,而不是动不动就加官晋爵,因为最终的负担,都要落在老百姓肩上。除此之外,对于一些期限过长的封赏(主要指官爵),也要及时收回,不能因为某人的功劳过大,国家就永远养着他的子孙后代。当然,对于这些被祖先福泽的人,也不能一概否定,可以允许他们进入被考核的行列,如果考核的结果合格,同样可以加官晋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