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罪一旦犯了,便是你怎么挣扎都难以挣脱的。而且有的时候,这种罪行还会招致非常恐怖的结果。
请好好认清这个事实,如果不去偿还那些无意识中犯下的道德罪,是绝对无法抓住幸运的。越是犯恐怖的罪行,越是要偿还深重的罪孽。我相信不会有人比我更明白这个道理了。
因为,我已经“杀”了三个人了。
当然并不是那种“用刀杀人”,不会受到法律制裁,但我的行为导致了三人的死亡,这却是事实。
现在我想来坦白我的罪过。
第一个牺牲者,出现在我刚刚成为律师的时候。
一位客户委托我去催收某个人的债款。作为代理人,我去找债务人,催促他说“已经都过了约定的还款期限了,快还钱吧”。那个人好像被逼得走投无路了:“我现在真的有点困难,能不能再宽限几天?”他不停地恳求我延期。
我将债务人的请求转述给委托人听,但对方是非常严格的人,坚持“不能延期”。律师是委托人的代理人,不得已要和委托人一样,对债务人采取同样严格的态度。于是,我用电话和书面通知的形式,不断催促其不要违反约定,“快点还钱”。
然而,在我打了最后一通电话的一周后,那个债务人自杀了。在遗书中他这样写道:
“我拜托西中律师延期,但他拒绝了我的请求。”
律师是委托者的代理人。委托人严格,代理人也必须严格,年轻的我当时是这样想的,然而却造成了这样严重的后果。
如果我没有对债务人穷追不舍,那个人也不会被逼得去选择死亡吧。总之,是我恶劣的方式导致了他的死亡。
正因为我的不成熟,明明不用死的人却死亡了。
不管法律如何,从道义上来说,我就是杀了人。
现在,我会劝诫那些遇到和我同样状况的年轻律师:
“你不能乱来。他没有说不还,只是希望能宽限几天。所以不能对他太苛刻了。”
因为我年轻的时候就犯了错误,所以不想让其他年轻的律师犯同样的错误。
第二个牺牲者,出现在我从和岛岩吉律师的事务所里独立出来后不久。
当时,我在调查某个官司中一个七十多岁的男性证人。
作为律师,我必须要尽可能地证明对委托人有利的事实。出现对委托人不利的言论,我就要调查言论中是否有矛盾的地方,如果有矛盾,那就说明可能是不真实的。律师的工作就是要彻底追查,还原事实真相。
这个证人的证词里有矛盾之处,因此,我像以往打官司那样,严肃地追问并指出了他证词中的矛盾点。
我原本以为,这对我来说是理所当然的工作。
然而,当我指出他的矛盾,追问他这到底是否为事实的时候,这位七十多岁的证人突然在法庭上倒下了,然后被救护车送到了医院。
我开始慌乱起来。没想到对方会被问得失去意识,我并没有打算对他进行心理上逼问的。
“对上了年纪的人那样,我是不是做了很过分的事?”
但我转念又想,
“这是打官司,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在那之后过了两天,那个证人在医院去世了。
我愣住了。我只是做了作为律师该做的工作,却完全无法想象这会导致他人死亡。
我由衷地感到,律师真的是一份罪孽深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