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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1 / 3)

虽说已经召集法务部的人开过几次会,但温连荣还是感觉会议室不如自己的办公室来得自在,相比于一对多他更喜欢一对一。他也搞不懂吴雅静究竟是怎么回事,在办公室单独谈话的时候态度虽远算不上恭顺,可至少面子上还过得去,但每逢人多的场合却总要让他难堪。温连荣更喜欢云蔚和他相处的方式,私下里毫不见外、直截了当,而当着外人面就对他很尊重。温连荣不禁愈发感慨,都是搞法律的女人,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温连荣已经和段总、钮经理商定法务部可以新招两个人,他表示要在部门开个会具体商量一下该招什么样的人,钮经理有些不以为然地说招聘的事不用征求下属意见吧,段总倒是表示理解,说集思广益没坏处。

温连荣还没学会搞什么开场白,见人到齐了就开门见山地说:“咱们部门要再招两个人,一个要补上原来我负责的那一块,另一个来了就可以减轻一些你们的压力。我倾向于从学校招,肯定是要学法科的,最好是硕士……”

“我提个意见,你就不能换个字眼儿啊?”吴雅静横插进来,“要么是法学,要么是法律,法科……太难听了吧,如今不会英语的人也懂那是什么意思。”

有人低头窃笑。温连荣看一眼云蔚,见她平视窗外,好像什么也没听到,便心神稍定,不理会吴雅静,接着自己的话说:“为什么要硕士呢……”

“那我再说说为什么不该要硕士吧,”吴雅静再次打断他,“我觉得法律本科毕业的正合适,很系统地学了四年法律,基础知识和专业素养都够了,年纪轻轻的又肯干又好学,不会摆不正自己的位置,工作上很容易进入角色。而硕士呢,先说正宗的法学硕士,从本科开始连读七年法律,人都傻掉了,理论一大堆,完全无法和实务接轨,不适合到公司干;法律硕士呢,本科都是其他专业,只在研究生阶段学过三年法律,最后一年基本上还都是混的,怎么能和辛辛苦苦学了四年的法学本科相比?温经理,你千万别误解我的意思,我只是就事论事,不是针对什么人,更不是在说你。”

会议室变得鸦雀无声,刚才笑的人此刻都目瞪口呆,云蔚也望着温连荣看他会作何反应。温连荣尴尬地坐着,感觉自己脸上似乎已经姹紫嫣红,吴雅静的这一番羞辱令他以往承受的所有羞辱都显得微不足道,却又宛若把过往的羞辱都唤了回来快镜头一般重现在他眼前。他本能地想有所反应,却不知怎样才能既挽回自己的体面又能当众对吴雅静还以颜色,脑子里迅速闪过奚经理、段总乃至历史上的一些人物,想效法他们如何面对这种窘况,但他很快意识到,自己和他们的差距就在于人家根本不会让这种窘况发生。

正不知如何打破眼前这种令人窒息的沉寂,门忽然被推开一条缝,隋星探头冲温连荣说:“奚经理他们提前到了,让他们等会儿还是……”

温连荣立刻招手:“请他们进来吧,正好开完了。”

话音未落门已豁然大开,奚经理率领五六个人拥了进来,一片混乱中“这位是温经理”、“这位是宋律师”地交互介绍,隋星起哄似的问:“奚经理,您喜欢我们怎么叫您呀?是奚经理还是奚主任?”

“拧巴!当奚经理的时候想去当奚主任,当了奚主任又想回来当奚经理。”他喟然一声长叹,“唉——人这一辈子,围城!”

众人陆续坐定,温连荣起初稍一犹豫,还是依旧坐在了首席的位置,奚经理没坐,他把手按在温连荣的肩头说:“你们好好聊吧,我去给段总请个安,再找其他部门的老朋友叙叙旧。”

宋律师看样子是他们几个人中较为资深的一位,他已经摊开很大的记事本,待温连荣向他示意后便开口说:“有关裴霞可能会向冠驰公司提起侵权之诉的情况,我们拿到资料后都很认真地看过,也集体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形成了几条意见,下面由我向温经理做一下汇报。首先要分析一下该案的各当事方,现有充分证据证明裴霞并非争议所涉车辆的车主,裴霞与冠驰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契约关系,所以裴霞在以往交涉中都只是以消费者的身份自居,所根据的法条主要出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对于汽车这种具有高附加值的复杂机电产品能否归入消费品的范畴,以及汽车的使用者是否属于消费者这两个问题,直接关系到能否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审判,但上述问题目前在法学界和实务界都还没有明确统一的结论,我将在后面予以详细阐述,这里就先不多作说明。但我们分析认为,对方的律师团队最终很可能改变这一策略,他们更希望法院以《产品质量法》和《侵权责任法》作为审判依据,因此,我们建议相应调整我方的应诉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