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谁说过,最彪悍的男人才最SEX,而彪悍的男人手里往往都要有象征彪悍的武器,一把猎枪就是最好的标志。威猛男人海明威嘴里离不开烟斗,手里也离不开猎枪,即使结束自己彪悍的生命,他也选择了猎枪。会打猎的男人和只会打CS的男人是有显著区别的,一个是自然的血液里的野性勃发,一个则是并不深刻的表面感官刺激,气质完全不同。
《吴越春秋》所载《弹歌》可能是最早表现狩猎题材的文学作品。只有短短八个字——“断竹,续竹,飞土,逐肉。”形象地描写出了包括制造工具在内的狩猎活动过程。
打猎自古有之,当然,远古时期,人类为了获取食物,不得不想方设法猎取野兽,狩猎其实是谋生的一项技能。现在的猎人是越来越少了。但是业余性狩猎,是一项特殊的业余活动,特别适合男人。对于城市人来说,狩猎是项刺激的探险,虽然我们不能拥有猎枪,也不能随便猎杀野生动物,但是有不少农场有这项服务,周末的时候,压力大的时候,去农场狩猎,是很男人的表现。
我小时候生活在农村,那时候家里有把气枪,用的是铅弹。父亲平时不怎么玩,但是作为一种时尚,或者是一种炫耀,有朋友来,他都拿出来摆弄摆弄。家门口有三颗水杉树,他们唯一的乐趣就是在40米的距离瞄准水杉,看哪个打得准。这样的打靶游戏很快就被我学会,父亲不在家的时候,我也经常练习。铅弹打进树里,还可以再挖出来,再次使用。
很快觉得这些都不过瘾,正好班上有个同学,他家里也有把气枪,于是就约了几个要好的同学,一起去打猎。记得在一个农场的,距离我们大概有60米,一群麻雀叽叽喳喳的,大家轮流打着玩,纯粹是试枪,轮到我时,我稍微瞄准,一放枪远远地看到一只麻雀倒下,我大呼小叫,大伙都不相信,但是后来寻找,确实发现一只毙命在地,都赞我是神枪手。
到了一同学家,后面是一大片的树林,各种鸟都有。于是大家就开始噼噼啪啪的开始打猎,虽然技术一般,收获不多,但是玩的就是乐趣,麻雀打得最多,大家提议油炸麻雀,味道还是不错的。吃完没事,大家开始找许多废弃的盐水瓶,扔在河里。同学拿出一袋无核话梅,打中一个瓶子吃五颗,打不中吃一颗。
大家一直玩的挺开心。每个周末,我们都拿着两把枪到处打猎,打猎其实只是个幌子,有了枪,我们像个战士一样到处闯荡。有一次打一只喜鹊,它中了5枪,照样能飞,我们追了不下10里地,结果还没逮到它。
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在我家房顶上看到一个鸽子,结果被我打中翅膀,费了好大力,把它捉到我书房里,用云南白药给它涂上,它对我这个仇人很警备,总是不吃不喝,不过后来好了,把它跟鸡养一起,它也随遇而安了。不过,永远都别想抓住它,毕竟我是伤害它的人。养了半年,它其实已经会飞了,但却不飞走。直到有一天,一只野鸽子在窗台上勾引它,它们终于成双成对的飞走了。我好一阵失落。几个月后,它带着它的爱人曾经回来过,只是站在鸡笼上,有一种留念,我想靠近它,它终于还是恋恋不舍的飞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