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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写信:书桌旁见证最美魅力(1 / 3)

在读书时,我们应该都有收到朋友的信,如果是自己暗恋的对象,那期盼来信的焦灼,以及收到信后的欣狂,恐怕更加刻骨铭心。然而,进入21世纪以来,人们离信似乎越来越远,你有多长时间,没有为自己的朋友、亲人、爱人写过一封信了?我至今还保持着做读书笔记的习惯,至今还和朋友们通着信。因为电脑时代,只是给我们带来便捷,不应该带走我们所有的自然生活。有一句歌词,“在书桌旁,写信的男人最美”,其实并不是矫情。

从小到大,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写四类信。也许你还不相信,我在4岁的时候就写家书

了。我一周岁没到就去了连云港,跟爷爷奶奶生活,原因就是父母工作太忙,没时间照料我。爷爷每天都带我去商场看各种各样的白漆黑字招牌,时间长了,我就会写些字了。第一封家书很简单,“爸爸妈妈好,儿子很想你们。”爷爷把这封信给我父母后,父母很感动,一直到现在还把这封信保存着。呵呵,假如哪一天我成了名人,这倒是很珍贵的个人资料。30年后,我在贵阳工作,有一天在微博上看到一个专家说,要经常写信给孩子,尤其是你不在他身边的时候,于是在一个下班的深夜写信给4岁的女儿茶茶,我在信中说,爸爸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会给爷爷奶奶写信了,所以你既然读书了,就好好念,爸爸也希望早日看到你写个爸爸的信。结果母亲读了我的信,忍不住哭了起来,她可能是想起了30年前的往事,或者是想念在远方的儿子了,所以茶茶立马打电话告诉妈妈:爸爸写的什么,把奶奶都写哭了。我听了自然酸楚,不过过了一阵子,女儿花了一幅画寄给我,还是十分欣慰,这也许是她人生的第一封家书吧。

第一封情书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写在卡片上。初中的时候,暗恋一个女孩。找了很多整条烟的包装盒,做了十几页的贺卡,贺卡上画了各种图画,并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爱。

最煽情的就是为爱人写了99封情书,当时自己喜欢的作家赵鑫珊有本书叫做《99封未发出的情书》,书中全是他年轻时写给心爱的爱恋对象以及妻子的情书。不过不是一个女人,而是好多个,可谓是情感书信的结集。我不同,当年追求菲时就下定决心,这99封情书只为菲写,后来写到33封,菲就成了我的妻,所以一度搁浅。

当然,我写信对象最多的,却是一个男人,这就是我姨娘的儿子——比我小仅仅四个月的老表子。我们生在70末80初,是属于蝙蝠类的,跑到鸟群里,鸟把我们当兽,跑到兽窝里,兽又把我们当成鸟。于是乎,只有自己跟自己玩了。我们两个男人从10岁时开始通信,一直到现在还写信,10多年积累超过千封。我和他最长的书信都高达70—80页。也许,你不能了解,但是年轻的时候,是多么需要这么一个笔友,谈理想,谈人生。

在我们很小的时候,他住在瓜洲,我住在邵伯,每年寒暑假都是“串联”的,可以这么说,我们是互相看着对方长大的。然而我们基本上是头两天好得抱着睡觉,后几天就把对方抠的血淋淋的。我们矛盾的激化在于小学毕业时,我和他去上海舅舅家,不知什么原因,我们开始翻脸,我们一大家子到公园玩,我拒绝跟他合影。后来,我听说,我这样做,很伤我姨娘的心,当天晚上,她甚至一人躲在阁楼上哭。然而姨娘就像我的第二个母亲,她在表面上是那么平静,第二天还把我带到外滩那边买了一斤牛肉干,当年所有的东西都是真材实料,那个味道,真是呱呱地好吃啊,一辈子难忘。

老表子的妈妈我的姨娘是个上海闺秀,19岁时,为了保全家中长子大舅免受上山下乡之苦,只身来到黑龙江当知青,认识我后来的姨夫,后到上海结婚。我的姨夫,也是为了爱情,离开黑龙江,否则以他当时的级别,现在估计起码是师级干部。在这样的环境下,姨娘姨夫对我那亲爱的老表子是充满期待的,可是我老表子上完小学后,就开始“不务正业”了。和《最后的和弦》中的项峰一样,人家学习他画画;人家泡妞,他研究香烟;人家打乒乓,他到处买磁带。学习自然跟不上。这和姨夫的要求自然相去甚远,这个曾经的军人撕的最多的就是当时我那老表子无师自通的画。而我这个小哥哥则一直是他父母眼中的榜样,虽然当年我也是什么坏事都干,可成绩基本上是前一前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