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是在普陀法庭,是我的当事人打人。那天我没有去,我的当事人没有通知我,自己一个人就去了。等到法官通知我去的时候,架已经打完了。我的当事人在法院厕所门口将太太好好修理了一番,后来被保安拉开了。我去的时候,女的半边脸都是青的,我赶紧带着女的去普陀中心医院看病,看病的钱都是我垫付的。法庭决定要拘留我的当事人。我陪同女人看病回来后,好说歹说,再加上法官也熟悉,改为书面检讨和赔款。打了三个耳光,一个耳光作价1000元。我的当事人确实很嚣张。
第二次是在浦东新区法院。开庭结束后,女的开始发功了,对着男人的裆部就是一脚,男的反应慢,亏得我反应很快,一把就把男的拉开了。但是,不幸的是,男方的裆部还是被结实地踢了一脚。男的苦笑着说没事,女的盯着他看,冲过去又是一顿粉拳。女的是导游,常年爬山涉水练习的脚力,让男人足足休息了一刻钟。之后,他才在我的搀扶下走出法庭。
这个女孩子也挺有意思,开庭调解的时候,我对她说,小姑娘,差不多就行了,她怒气冲冲地看着我说,谁是小姑娘?谁是小姑娘?她老公——也就是我的当事人告诉我,她是同性恋,角色是做男人那种的。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只称呼被告、原告了,再也不敢以性别称呼当事人了。同时暗暗庆幸,她那一脚飞天无影脚幸好没有对着我来。事后也纳闷了一会儿:“男人”何苦为难男人,怎么就那么狠啊!
另外一次是虚惊,在静安法庭。开庭后,女人就朝我的当事人过来了,我赶紧拉着当事人撤退到旁听席,结果她还是冲过来了。冲过来之后,不是打人,而是扑在男人怀里开始撒娇:“我听话,不要和我离婚!”识趣的我见此情景就闪开了。法官也笑了,敲着法槌,严肃地开始宣布开庭纪律,可是也没有效果。法官笑着宣布休庭,我含笑而退。
第三次,是在徐汇法庭。开庭的时候来了一大帮人,有七八个人,事后才知道,其中有一个还是我男当事人的情人的老公。我马上就申请不公开审理,默契的法官立刻同意,把他们都轰出去了。开庭结束在做笔录的时候,女方家人就都冲进来,人太多,我和我的助理左挡右拦,当事人的衣服还是被撕破了,头上挨了三个粉拳。
开庭律师,看样子还是要学点武功。律师生涯,法庭打架目前一比二告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