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刚过,上班才第二天,我就发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小强有点问题: 难得严肃的他,突然不见了嬉皮笑脸的模样,就连他头上原本顶着的爆炸头型,现在也软塌塌地耷拉在脑门上面,跟一只斗败了的公鸡一个模样。办公室突然安静了许多,我还真有点不习惯呢。
中午休息的时候,我去咖啡室喝咖啡,恰巧小强也在,嘿嘿,我就忍不住开他玩笑了。我说:“唉哟,这是咋了的?新年新气象,新婚新女婿,无敌大律师小强上门,丈母娘不热情啊?”
小强给我冷笑了一声:“热情!怎么不热情?热情得很!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哟,小强还给我带了一肚子怨气了!
我说:“嘿嘿,既然这么热情,那你这一脸臭屁,是早上出门一脚踩到狗屎啦!”
小强说:“狗屎?!哼!踩到狗屎倒好了!我这是一脚插到牛粪里去,立也不是,拔也不是!周哥,我告诉你,事实证明,任何丈母娘的热情,都是藏着手铐的漂亮衣服,所有的话都有目的、都是危机四伏的。”
我说:“嗨,我还以为什么大事呢?这话还要你来告诉我。”
小强说:“周哥,你听我说,你给我评评理,这晚饭都还没吃完,我那有心机的丈母娘前面还跟我嘻嘻地摆着笑脸,突然就问起什么时候在我大望路的那套房子下面加上她闺女小美的名字。周哥,你倒是给说说,如今这年头,买套房子,我容易吗?她还说什么怕我以后对不起小美,等到小美人老珠黄了,也好有个保障。哼,周哥,你说我是那种人吗?”
我说:“别介,你们家务事就自己解决,这事我真管不了。你自己不也是个大律师嘛,说起来这事还是你的老本行呀。”
说完我转个身就走,小强急了,在我背后跟着大喊:“唉,周哥你别走啊,我那丈母娘还发了话,说就给我72小时。喂,你听我说呀周哥,她还说,逾期不答复,将视我为不真心和小美交往,要跟我断绝一切来往!周哥,周哥!你知道北京今天为什么突然下大雪吗?那是因为弟弟我冤啊!”
这一喊不要紧,喊得全律所的人都听到了,坐在窗边的财务龙姐撂了一下窗帘,一滴水从楼上滴下来,溅在窗台上。龙姐嘟哝了一句:“这七月大热天的,太阳晒得空调外机都不停地滴汗,雪下到你家去啦!”
结婚后,在产权证上加上自己孩子的名字,已经是女方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在中国当前社会是大势所趋。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要是小强真要拒绝他丈母娘的要求,嘿嘿,只怕是至刚易折,进了门的女婿也要被撵出去。然而,不敢抵抗的冤枉女婿们所关心的问题是: 房产证上加了别人的名字,一旦日后离了婚,自己会有损失吗?
不好意思,我只好明确地告诉你,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从法律上来说,“加名字”属于一种赠与行为,是房产所有者自愿地把部分属于自己的物业权利,无偿赠送给自己的配偶。而且,国家特别欢迎、支持这种舍财爱妻的行为,除了必要的手续费,对此类行为免征任何税费,并且加名手续那个快捷,服务人员态度那个亲切,就像你这房子送的是他一样。
产证一旦加名,小强的赠与立即成立。对于这份房产,小美就有份了。小强也是律师,天天办理离婚案件,对此,他自然知道得一清二楚。
因此,加还是不加?这是一个问题!
看到小强整日愁眉苦脸的样子,我就是心太软,忍不住要帮他一下。律师事务所过完年刚开始上班,下午的事情也不是太多。我一提议,全体律师集体通过,大家像模像样地开起会来讨论,讨论的主题是:“论房产证上给老婆加名字的合理、合法性。”讨论前我还特意规定,在讨论“合理性”的时候,不准使用法律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