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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结婚,你准备好了吗(1 / 3)

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国庆节!大街上随便那么一走,一辆车窗上扎了个彩带的宾利车呼呼呼地飞驰过去。草坪上一个个“长枪短炮”都围着西装白纱,闪光灯一闪一闪;手机叮呤呤地响起,“哎呀妈呀,老张要结婚啦!”“喂!那啥,15号在和平饭店一定要来啊!”又是一个温馨幸福的时节,这爱情的果实,诺言的兑现,亲人的期待,朋友的祝福,钻石的见证,美丽新世界的开启……在全世界所有人的脸上我们总能看到幸福的模样。在新娘和新郎的婚姻庆典中,我们听见经典的誓言: 我愿意娶她作为我的妻子!照顾她,爱护她,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相敬相爱,不离不弃,直到死亡把我们分离!还有美酒助兴,礼炮相随,豪车驰骋,连天空都是那样碧蓝无瑕!

作为单身狗的你,心动了吗?

是不是想委屈一声:“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柔波碧腕中。”

是不是想大喊一句:“我的长发已然及腰,亲爱的少年你死哪儿去啦!”

是不是怒由心中生:“你们都背着我偷偷结婚,我画个圈圈诅咒你们统统恶遭报应!”

那么,亲爱的姑娘,亲爱的小伙儿,如果我问你一句:“结婚,你真的准备好了吗?”你是否能够毫不犹豫地大声告诉我:“结婚,我真的准备好了!”

一直说离婚是结婚的反面教材,离婚可以折射出婚姻的不幸基因。办理过几百对的离婚案件,经常会遇见未婚的或者准备结婚的情侣来请教我们,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对婚姻失去了信心?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婚姻惨淡收场?你说说,我们怎么样才可以结婚?怎么样的婚姻才会幸福?

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首先就要问,结婚的条件到底是什么?

结婚的条件之一: 法定条件。

首先,我们来看看《婚姻法》的规定: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别看关于结婚的法律条目很多,其实结婚很简单,任何正常发育的人到了法定年龄,直接去民政局都可以办理。

结婚的条件之二: 执业条件。

有了《结婚证》的合法核发,在律师的术语里,两个人就签订了一份“身份合同”。你们就有了一个工作职业以外新的职业,那就是丈夫和妻子(或者老公和老婆)。

既然是职业,那就有一定的执业条件。但什么才是“执业条件”呢?让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个故事:

一天,某公司宴请3个外国专家吃饭,吃完饭后去KTV唱歌。唱到兴起,主人手舞足蹈,大喊大叫,已然完全陶醉于音乐的世界。主人表示与客人相谈甚欢,希望能一醉到天明,两个年轻的专家也都大喊着“you, you, check it out”,而另一个50多岁的、秃顶的外国专家却死活不肯,又摇头又摆手。在场的人很奇怪: 为什么?这很正常啊!主人跟那位外国专家说:“中国人有几句古话,叫‘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叫‘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但那个外国专家却一本正经地说:“我和妻子说好十点回去。”就在主人傻了眼想说“大家谁没有妻子啊”的时候,两个年轻的专家开始为专家解释: 他们的民族风俗,结婚就相当于是一种契约,男人向妻子保证自己的行为必须符合婚姻的规范,在任何时候都要记起自己的身份——自己结婚了。两个年轻专家还说自己正是因为还没有玩够,因此才没有结婚,如果结了婚,同样也不会在这样的场合一醉到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