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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八四章 这样就好(1 / 1)

跟着朱瑞清一起进来的刘熙迟趁这工夫早回到了座位,扭头看着身后这对冤家同桌斗来斗去,笑而不语。虽然三人关系亲密,但他从来不在李甜甜跟朱瑞清两人打闹的时候随意参与进去,也许是出于礼貌,也许是向来低调,也许是什么别的原因。

接下来的日子就按照这种“哥仨好”的模式平稳地过着,大概唯一算得上有变化的事情就是刘熙迟在体育课和体活课上,加入了浩浩荡荡男女混杂的踢足球的队伍。

看来老天还算是公平的,他赐予了刘熙迟风一样的速度,却没赏给他任何在球类运动上的天赋。以前因为李甜甜对他有抵触抗拒的心理,他为了跟她保持距离,是绝不肯加入足球战队的,只偶尔到篮球场玩一会儿,水平不过一般。后来,腿伤彻底痊愈,并且在李甜甜固执坚持的“伤筋动骨一百天”踏踏实实过去之后,他才终于踏上了这片他惦记了许久的绿茵场。

他也不清楚这算不算得上是一种追随,他只是对自己内心的惯性很自然地依从——从来都是这样,从小就是这样,有李甜甜在的地方,他都是愿意去的。

每一场班内的比赛,队员的分组都是随机的,因此李甜甜跟刘熙迟有时是队友,有时是对手。

作队友时,刘熙迟是李甜甜最喜欢与之配合的人之一,这种喜欢与踢球的技术无关,也与进球的多少无关,李甜甜喜欢的是不能言表的默契,还有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与自己喜欢的人分享自己所热爱东西的飞扬的心情;作对手时,刘熙迟仍然是李甜甜最喜欢与之对抗的人之一,李甜甜重在技术,刘熙迟重在速度,狭路相逢时,别有一番趣味,不过让李甜甜觉得更有意思的事儿是看着刘熙迟气势汹汹地冲她奔来,到了跟前儿却把动作给做虚做软了。明明小心翼翼仿佛怕她伤到,又刻意地掩饰着不想表现出来,不过不得不说,刘熙迟真的装的挺像那么回事的,若非李甜甜正是与他“过招”的当事人,恐怕也看不出来他是在放水。

这种想放水又不想被大家看出来的样子在李甜甜看来实在是滑稽透了!

所以李甜甜就常常忍不住笑场,面上笑着,心里却不觉悄悄感叹着,感叹着这片熟悉的操场究竟给了她多少开心的时光,可是,高三了,这样的时光又还剩下多少呢?

她呼一口气,甩掉脑子里的思绪,不愿再想下去。

船到桥头,终归是要自然直的。那些悄然滋生的,默然泯灭的,蓄谋已久的,尚未企及的,往往超脱于人的意志,归于不可抗的洪流。而人又有多大的力量,去扭转或是无限延长自己想掌控的东西呢,譬如时间,譬如成长,譬如分离。

至少此时此刻,大家都还在,刘熙迟还在,朱瑞清还在,卜雨还在,亲爱的同学们,也都还在不是吗?

这样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