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街道上,周围商铺虽然不少,但普通的杂货铺,顾重命是不可能再去的。可对于初来乍到龙虎城的他来说,独自一个人找寻,太过麻烦。
所以他雇请龙虎城本地人,带自己前去。
“爷,你找我就算找对人了,甭看我年小,我可打出生起,就在龙虎城各种街溜长大。”
说话的是一个穿着破烂的小乞丐,由于营养不良,十几岁的他皮肤蜡黄,个子也要比看起来要比同龄人要矮小,常年混迹龙虎小街小巷,且价格便宜,这才被顾重命以两张红票子相中。
乞丐虽然身份低微,可在这龙虎就没有他们不知道的地方。
“爷,我叫王灿,你要找的东西,聚宝阁或许会有。”小乞丐走在前面兴奋道,一想到顾重命给的两张红票子,心里乐开了花,继续解释道:“聚宝阁,是整座龙虎城最大的商会,里面的拍卖行更为出名。”
“既如此,那便先去聚宝阁看看。”顾重命在王灿身后跟着。
为了不冷场,一路上到处与顾重命解释着,谁家媳妇红杏枝头春意闹,谁家狗子最会追乞丐咬,又是谁家感觉乞丐碍事往包子下药。
王灿以玩笑的语气描述着自己的日常,可每句话都建立于生与死之间,用王灿原话来说,“乞丐的命不值钱,没有人会在乎一个乞丐的死活。”
“爷,你不是本地人吧?”
“不是,我是燕门人。”
“燕门就是好啊,人也长得白净,我一看就知道你不是本地人。要是本地人的话,这笔钱我肯定是赚不上的......”王灿继续道,但又好似意识到什么地方不对劲,试探道:“是燕子的燕?燕门城?”
“是的。”
忽然,王灿拿手抽自己嘴巴,“你瞧我这嘴笨的,爷,刚才冒犯不是有意,你别往心里去。”
燕门被恐怖屠城,这个消息早已传遍傲来国所有城,虽然城与城之间并没有太多交流,但身为只隔有一座城的龙虎城,也已经有了风声,而这些风声对于王灿来说只要出去乞讨一遍,便能听着。
顾重命并没有在意,说实话,这一个月过去了,顾重命也逐渐接受燕门被毁的事实。
人不能活在以前,必须朝前看,路在脚下,走与不走都在顾重命自己一人所念之间。
“没事。只是没想到,你竟然还认识燕门的燕?你学过字?”顾重命不禁好奇问道。
王灿挠挠脑袋,“有个老乞丐是不得志的秀才,我跟他学过一点点,虽然不多,但也够用。”
说着,二人已经来到一栋古式的高楼围院面前,在进楼院门口,悬有“聚寶閣”三个大字。
“爷,我们到了!”王灿兴奋着。
顾重命紧随其后,这里明显与自己之前所进入的杂货铺明显不同,透露着一股有钱的奢靡。
可就在王灿的脚迈在一阶台阶时,一只巨脚,朝他腹部猛踹而来,王灿连滚几圈,才爬起身,腹部那脚印与衣物上的污渍,沾在一起无法辨别。
“你!”王灿抬起头,看向那只巨脚的主人,那是一个穿着聚宝阁服饰的门卫,手上提着长枪,显得无比霸气。
最终目光对视在一起,王灿明显弱上几分,只能将要出口的话,咬碎了咽回去。
此时正值晌午,聚宝阁拍卖会在一小时后举行,来者络绎不绝,纷纷朝这边投来目光。
“也不撒泡尿照自己,聚宝阁是你这种臭乞丐能进来的地方吗?”
周围人越来越多,抱有看好戏的目的,顿步停留。
再卑微的人都有自己的自尊,即便是王灿也是,众多鄙夷目光好似一个个千斤秤砣,压着他挺不起腰,半佝偻着身子的小乞丐似乎想起来了,自己只是一只过街人人喊打的老鼠。
本能告诉自己,要低人一等,原本就矮小的身子,此时看起来更加的单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