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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歌手(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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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沟裂缝靠近山头的那一端有一个小木屋,距离裂缝的顶端没几步。木屋四四方方,独自立着,没有邻居。木屋屋顶有个烟囱,顶棚是用麦秸铺成的;墙壁上开着一扇窗,正对山沟,冬季的晚上,木屋一开灯,这扇窗户就像一只张开的眼睛,在迷蒙的雾气中一闪一闪的,给路过的农民指明方向。木屋门楣上有一块蓝色牌子——原来这是一家小酒馆,因为常有人来这儿娱乐歇息,所以被叫做“颐和居”。这家酒馆总是顾客盈门,不是因为酒价比其他的酒馆便宜,而是因为酒馆的老板尼可拉?伊凡内基。

尼可拉?伊凡内基年轻的时候个子高高的,身体健壮有力,红脸颊卷头发,是个英俊的小伙子。但现在,他在克罗陀福卡村已经待了二十多年,身材早走了样,头发也花白了;二十年来积蓄的脂肪长上了脸,原本温和的眼睛里有了狡诈的光,光秃的脑门上也布满了皱纹。在很多方面,他和其他的酒馆老板没什么区别,比如脑子快,有心眼。但和很多老板不同的是,他个性淡泊,从来不讨好别人,也不怎么会说话。然而客人们还是愿意来他的柜台前坐着,因为他个性亲和,虽然有时候有些过于犀利,但对于地主、农民和商人们的生活都很了解,经常给身处困境的人提一些好建议,让客人们一坐在他面前就身心舒畅。尼可拉?伊凡内基虽然看问题总能一针见血,但接人待物仍然谨小慎微,明哲保身,不肯把麻烦牵引到自己身上,因此只肯对自己喜欢的客人做些提点和暗示,还是以不经意的方式,让他们认清楚是非,妥善处理好自己的事。尼可拉?伊凡内基擅长很多事,几乎所有俄国人重视的东西——比如牲畜林木、砖瓦器具、毛皮布革,甚至歌舞等——他都是个行家。店里不忙的时候,他就把自己的两条细腿盘起来,在门前地上坐成个麻袋的形状,向所有往来的路人致意,聊些闲话。尼可拉?伊凡内基曾经亲眼看着几十个小贵族一个接一个地离世,这些人全是他的老主顾;周围一百俄里发生的所有事,就算警察局长也未必能发现、不起疑心的,他全部心知肚明——是的,心知肚明,但他从不说出来。他话不多,从不自夸也从不吹嘘,别人和他说话的时候,他总是笑着摆弄他的酒杯,就算这样,他也还是这一带举足轻重的人物,不止平民百姓对他满怀崇敬,就连县里最大的地主和高级文官谢列皮坚可,路过他家的时候,也要放低姿态和他打招呼。他有个朋友的马被一个颇有名号的盗马贼偷走了,是他让这个贼把马原封不动送回来的;附近有个村子换了新主管,村民们不肯接受,是他说服了村里的人——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但千万别因为他做过这样的事,就以为他真的有副侠义心肠。不是的,他只是不想自己生活的地方发生什么麻烦事,惊扰了自己的平静。尼可拉?伊凡内基早就结婚生子了。他的妻子是个小市民,办事机灵,手脚利落——那些沾点酒就发酒疯的人看见她都打怵,他们不讨她喜欢,因为喝不了多少酒还搅扰她的清净——她喜欢那些压着心事,不说话只喝酒的人。她替她的丈夫把持着家政和财务,还为他生了几个孩子:最早生下来的几个没长大就死了,活下来的这几个都还小,是些娃娃,长得和父母很像。这几个孩子仰着红扑扑的脸,让人一看见就心情舒畅。

七月,空气如火,燥热难耐,我带着狗,一步一挪,沿着克罗陀福卡山沟往上爬。高悬的太阳疯了一样地蒸烤着大地,地面上空气干燥,尘土飞扬。刺眼的阳光下,乌鸦和白嘴鸦的羽毛看上去更光亮了,它们嘴巴大张,一脸愁苦地看着来来往往的路人,好像在等着哪个人和它们产生共鸣。麻雀没有一脸苦相,它们大张着翅膀,一会儿飞到篱笆墙上打闹,一会儿“呼啦啦”地全部腾空而起,飞过满是灰尘的路面,飞到绿得正浓的大麻地上,乌云一样在低空徘徊,叫得比什么时候都欢畅。我渴得快受不了了,但附近根本找不到水喝——最近的克罗陀福卡村和远处的其他村庄一样,没有泉水和井水,只有池水——啊,把池塘里的浑水喝到嘴里,让人一想就作呕——我还不如去尼可拉?伊凡内基店里要杯啤酒或者克瓦斯呢。

说实话,克罗陀福卡村一年到头都没有怡人的风景,不管春夏还是秋冬。夏天,尤其是七月最可恶,阳光把村子变成了一个烘焙炉,人待在里面就像被烘烤着一样,忍不住地焦躁难安。这时你放眼去看吧,村子在中间有条深沟的深山谷中央,村里的褐色屋顶破烂不堪;牧场上尘土飞扬,像被烧焦了一样,死气沉沉,里面还有同样死气沉沉的长腿瘦母鸡在游荡;从前的地主住宅只剩下一个灰扑扑的白杨木屋架,还有山洞似的一扇扇窗;池塘四周长着荨麻、苦艾和其他各种叫不出名字的草,池水被太阳晒得烫手,水中漂着鹅毛,看上去一团黑;池塘边的堤坝竖在半干不干的淤泥里,早塌了半边;绵羊在堤坝旁的土地上挤来挤去,把土地踩成了粉末状,它们全部低垂着头,喘不上气,还直打喷嚏,一副愁容满面的样子——垂头丧气的神情,好像这难以忍受的酷暑不会有终结的一天了。我一路脚步沉重,终于来到尼可拉?伊凡内基的店门前。和看到其他的陌生人一样,孩子们惊讶地大张着眼睛,眼神空洞地看着我;连狗都借着我的到来发泄它们的满腔怒火,扯着喉咙狂叫不止,那副架势,好像不把自己的五脏六腑喊破誓不罢休一样;到最后,它们自己都撑不住了,停下来又喘又咳。这时,一个人出现在酒馆门口。这是个中年男人,他个头很高,长着一头浓密的灰发,一张脸干巴巴地皱着;没戴帽子,上身穿一件厚呢大衣,腰胯的地方扎一根淡蓝腰带,看上去像个仆人。他匆忙地挥舞着双手——舞得过了劲,看样子是喝醉了——他在叫谁。

“快过来,过来!”他高扬着眉,嘴里嘟嘟囔囔地说,“快过来,眨巴眼儿,过来!嘿,老兄,别磨磨唧唧的,这真是个坏毛病,这么多人等着你呢,你还在那里慢悠悠……快啊!”

“啊,马上,马上,”一个矮胖子抖着声音,一瘸一拐地从房子右边走出来。他也穿了一件呢外衣,衣服看上去干净齐整,一只衣袖套在手臂上,另一只披在肩上;头戴一顶尖顶高帽,帽檐低低的,压着眉毛,给他的胖圆脸平添了几分调笑的神气。他眼睛小小的,黄眼珠骨碌碌打转;细长鼻子从脸上猛地凸出来,像个船舵一样,难看极了;薄嘴唇总是带着一抹笑,笑容拘束,放不开。“马上,哥们儿,”他边说边拖着瘸腿朝酒馆走,“喊我干吗?谁等我呢?”

“喊你干吗?”穿厚呢大衣的高个子语气里带点指责,“眨巴眼儿,你可真是个怪人啊,大家好心好意等着你,你说喊你去酒馆做什么!老兄,你看土耳其人亚日卡、怪大人和从日斯特拉来的包工头都来了——亚日卡和包工头赌了一罐啤酒,比谁歌唱得更好,知道吗?”

“你不是在骗我吧,傻冒儿?亚日卡唱歌?”这个绰号叫眨巴眼儿的瘸子兴致上来了。

“你当我像你一样爱胡扯?”傻冒儿回答得郑重其事,“打了赌就一定要唱,你这老油子!”

“好了,快走了,笨蛋。”眨巴眼儿说。

“啊,先让我亲你一下再说嘛,宝贝儿。”傻冒儿向眨巴眼儿张开手臂,嘴里叽里咕噜地说。

“看你,话都说不明白还撒娇,跟伊索似的,”眨巴眼儿一脸不屑,边说边拿胳膊肘把他推到一边。两个人一块儿走到门口,弯腰进了酒馆那扇矮门。

他们这番话把我的兴趣勾上来了——土耳其人亚日卡歌唱得好,在这一带最有名气,连我都不止一次听说过。这一次他要和别的歌手比赛,这么难得的机会,碰上肯定不能放过——我边想边加快步伐,走进酒馆。

看这篇故事的人,可能没有几个去过乡村酒馆的,但猎人哪儿没去过呢?乡村酒馆的内部空间其实很简单,只有一间门厅和一个正室。门厅一般暗沉沉的;正室往往有个烟囱,用一道板墙隔成里外两间,外间待客,里间是不让进的。板墙上开了一个大壁洞,壁洞是长方形的,洞前放了一张宽大的橡木桌——这张橡木桌就是卖酒用的柜台。放酒的货架正对壁洞,大大小小的酒瓶封着口摆在上面。正室靠近门口的半部分是专门用来待客的,摆了几个空酒桶和长板凳,角落里还有一张桌子。大多数乡村酒馆,里面的光线都是昏昏沉沉的。酒馆的墙壁通常是圆木结构,那些在一般农家墙壁上经常看到的,五颜六色的大众版画,在这里很少看到。

我走进这家名叫“颐和居”的酒馆时,里面已经满是人了。

尼可拉?伊凡内基像往常一样站在柜台后面,嘴角挂着懒洋洋的笑,正用他的胖手给眨巴眼儿和傻冒儿两个人倒酒——这两个人刚进来。他身穿一件印着花的布衬衫,脸颊圆滚滚的,胖身子几乎快把大壁洞堵上了。往他身后看,在窗户旁边的角落里,能看见他那位眼神犀利的妻子。土耳其人亚日卡就站在屋子正中间,他二十三四岁,穿着一件蓝色粗布外衫,外衫的衣襟很长,看上去像个爽快的工人;个子又高又瘦,身体算不上强壮。他有一头浅黄色卷发,全部梳向脑后;额头光洁白净,发际线有点斜;灰眼珠大大的,眼神里透着忐忑;脸颊下陷,有个秀气的鼻子,鼻翼一张一翕的;嘴唇生动,大而饱满。这是一张情感丰富、感觉敏锐的人脸,从他现在的表情也可以看出来——眼睛忽闪忽闪的,呼吸不均,双手发抖,像生着热病一样——他确实生着热病,每一个要当众讲话或者唱歌的人都会生这样的热病——心跳突然加速,紧张得难以自抑。是的,他很激动。有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站在他旁边。这个人有一头短硬的黑发,额头很窄,眼睛很小,像个鞑靼人;颧骨宽宽的,鼻子又矮又短,还有一个方下巴。他脖子很粗,围着一条黑色的、有点发旧的绸质围巾;肩膀宽大,穿着一件旧外套,外套上还有滑溜溜的铜纽扣。他面色阴沉,嘴唇惨白,如果不是温和地思索着什么,而是面无表情站在这里的话,这样的容貌简直称得上是一脸凶相。此刻,他正站在原地,缓慢地观察着环境,这副样子真像一只套着车轭的公牛。他就是那两个人口中的怪大人。有一个人坐在他正对面,圣像下的长凳上,这个人就是亚日卡的对手,来自日斯特拉的包工头。这个包工头三十岁左右,个子不高,是个粗壮的汉子。他也有一头卷发;褐色眼球,眼神灵活;一脸麻坑,有个短短的海狮鼻;下巴上长着稀稀落落的胡子。他一身簇新的灰呢上衣,上衣很薄,有个棉绒领;里面套着一件高领红衬衫,衬衫紧紧地包着他的喉咙——被灰外衣一衬,这件衬衫看上去格外显眼;脚上蹬着一双好看的靴子,靴子边缘还滚着滚边。他正神气十足地东张西望,屁股坐在手上,晃着双腿,两脚拍打着,发出“啪啪”的声音。再往对面看,门右侧角落的桌子旁坐着一个农民,他身穿一件旧长袍,袍子紧巴巴的,肩膀的地方还烂了一个大洞。房间里有两扇小窗户,窗玻璃上沾满灰尘。阳光从窗户里射进来,颜色昏黄,好像被屋子里经年累月的阴晦打败了一样,只在家具器皿上染了一层有气无力的光。房间阴暗,但是清凉。我刚迈进屋内,全身的暑热就都消散了,感觉真是轻松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