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意式的众多问题我们都讨论过了,接下来要考虑的就是那些认定数是可分离的本体,且第一原因是事物的主张所能产生的后果。如果设定数是一个实是,照上述的主张,只有数才能是本体,这样一来就会有这样的各数系。首先,数可以说是第一、第二,是一个个挨着的实是。这当中每一个数都必须是彼此不能相同的,再或者它们尽管是次序上挨着的数,可是它们之间必须如数学之数一样能和其他数相通。数学当中的数,数的单位并不是彼此不同的,其中有一部分能相通,但也有一部分不相通,就比如说,假定第一个挨着1,又挨着3,这样接下去每个数的单位都是相通的,比如第一个2的各个单位相通,第一个3,包括其他的数字都是这样。只不过“绝对2”和“绝对3”的单位是不相通的,剩下的各个数也是这样。数学的数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计点的,如1、2(这是一个1接着上一个1而成的)、3(再有一个1接着上两个1),剩下的数均为如此。意式的数同样是这种计数方式,1后面跟着的是分明的2,只不过不含上一个数在内,接下来是3也不包含2,剩下的也一样。如果是这样的话,或许数这一类就同我们最先说明的一类一样,而数学家们所说的另一类则是另一种,最后说的那一类是第三类。
各类数系,要不然就是可与事物相剥离,要不然就是在视觉对象中存在且不可分离的(不过这和我们先前考虑的方式不同,只不过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视觉对象是由在其中的数组成的罢了)。可能是其中的一种,也可能不是其中的一种,可能两种都是,或两种都不是。
列数仅有的方式就表现在这些必然当中了。数论派的观点是万物的初始是一,这是万物的本体和要素。列数都由这个一和其他一些事物来合成,他们所提出的数系大致都是这样的类别。只不过还没有人提出由全然互不相通的数目形成的一类数系。这么说是合理的,在上述的各种方式之外不再有其他的数系存在。有人认为两类的数系都存在,只不过各数为品种的是和意式相区别的,而数学之数和意式以及可感觉事物都是有差别的,两类数系都通过可感觉事物而分离。还有一部分人认为数学之数脱离了可感觉事物,它的存在是最原始的实是。毕达哥拉斯学派也认为数系当中仅有数学之数,只不过他们是数无法脱离可感觉事物,数是组成可感觉事物的基础。数被他们用来搭建整个宇宙,这里提到的数不是抽象单位,而是假定存在量度的。不过他们对于第一个1怎么构成量度始终没有说明。
有思想家说过,通式的数也就是第一类数系是唯独存在的。还有另一些人说通式的数就是数学的数,两者没有区别。
线、面、体三者的事例相似。一部分人会把作为数理对象的事物和意式彼此分别。还有人与之意见相左,他们谈论数理对象的时候用的数学方式,他们不认为意式是数,更没有提到意式的存在。还有人在谈论数学对象时不依据数学方式,他们的观点是空间量度不是每一个都可以区分成计度,不是随意两个单位都可以形成2。可是不是主张1产生万物原理和元素的人,排除毕达哥拉斯学派外,都统一认为是抽象的单位组成了数。他们会说数其实就是量度,正如上述的那样。这里已经把数的方式种类阐述得非常清楚了,只不过其中还有一些想法会更为虚幻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