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价值取向型薪资体系就是员工按其所拥有的技能和业绩因素的多少或者等级得到薪酬待遇,这是目前很多企业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薪资体制改革中采用较多的一种薪资体系。
专业技术人员的薪资方案参照技能工资制制定,关于技能工资有三点说明:
1.职工现行标准工资每人下降半级后,对照新定级技能工资标准就近纳入。下降半级后的工资额在技能工资标准两相邻级别的级差额中线及以下时,则纳入下一等级,高于中线值时则纳入上一等级。
2.职工纳入的技能工资标准高于职工劳效评价中应知应会考试认定的本人技术等级的,给予半年考核期,期满经技术等级考试合格的承认纳入技能工资标准;仍不合格的其高出本人技能等级的工资部分予以保留,待今后晋升技能工资等级时冲销。
3.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后,继续执行正常的考核制度。按翼劳人企薪〈1988〉320号文件规定晋升技能工资等级。每个层次(初、中、高)的技术工人,在本层次规定的技能工资等级内升级,要经考核合格,才能升级,如由下一层次升入上一层次的工资等级,必须按照上一层次的技术标准进行考核合格的才能升级。本人技能工资已达到现任职务(工种)最高封顶线的,原则上不再晋升工资。
所谓技能取向型薪资模式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设计薪酬,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提升与其专业技能成长紧密相关。
专业技术职务薪资与职位等级薪资的对接包括四个方面:
1.每一个专业技术职务都有相应的职位等级与之相对应,相应的职位等级的薪资就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薪资。员工专业技术职务不变,其薪资等级也不变;
2.专业技术人员从一个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到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其薪资等级跟随提升;
3.职务薪资与职位等级薪资横向调整,指专业技术人员调任与之平行的管理职位,职务薪资变更为职位等级薪资,职等不变;
4.职务薪资晋升职位等级薪资,指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至较高职等的管理职位,职务薪资变更为职位等级薪资,并相应调高职等。
技能取向型薪酬体系的优点表现在:一是把员工薪资提升与员工专业技能提升结合起来,使员工在提升自己专业技能的同时使其薪资也不断得到提升,有力地调动了员工学习和提升技能的积极性;二是把员工薪资提升与员工职业发展结合起来,拓宽了员工的职业晋升渠道,有利于员工的职业发展,提高企业的职业管理水平。
所谓价值取向型薪资体系就是企业将体现专业技术人员的技能和业绩因素价值化,员工按其所拥有的技能和业绩因素的多少或者等级确定其组合薪酬待遇。这是目前很多企业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薪资体制改革中采用较多的一种薪资体系。
价值取向型薪酬体系实质上是一种结构薪资体系,只不过在这种薪资体系设计中,在考虑付酬因素时,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强化了技能因素和业绩因素在薪资结构构建中的作用,并将这些因素直接量化为员工的薪资,增加了薪酬的透明度。该薪酬模式把员工专业技术能力、员工业绩与其薪酬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克服了技能取向型薪酬体系忽视员工业绩的不足之处,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企业人力投入的产出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