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银广厦、麦科特、郑百文等虚假财务报告舞弊案件相继曝光,使得一直不被重视的现金流量成为整个证券市场关注的热点。本节我们就来看如何查处现金的会计舞弊。
现金流量指标和利润指标在衡量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上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利润用于衡量一定会计期间内企业创造的价值,现金流量用于衡量企业创造价值的真实程度。企业缺乏现金,就没有偿债能力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最终就会倒闭。在发达国家,大约80%的破产公司从会计上看属于获利公司,导致它们倒闭的不是由于账面亏损,而是因为现金不足。但对现金舞弊的认识多限于员工贪污、挪用,现实中管理层恶意现金舞弊的手段更是令人惊叹。
首先,我们来看现金舞弊的制度机理:
收付实现制是会计确认的时间基础之一,是直接以款项的收付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在纯粹的收付实现制下,会计只确认与现金收支相关的交易和事项。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之间是一种互补关系,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确认基础是权责发生制,现金流量表的确认基础是收付实现制。有现金就有现金舞弊,近两年我国公众公司管理层舞弊呈现出现金舞弊的高发趋势,如“草原兴发”、“长安信息”、“创智科技”等已成为现金舞弊的新生代。
其次,我们来看现金舞弊的表现方式:
任何一种舞弊行为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虚增收入势必要增加资产,一般有虚增现金、存货、应收账款或固定资产等方式,而虚增现金最为便利,管理层只需要疏通银行或伪造对账单即可。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虚假现金流量
公司通过伪造与现金有关的原始单据从而虚构现金,使公司保持较高的现金量,以蒙骗投资者;或者某个大股东已实际占用了企业大笔现金,财务报告期暂时归还;或者是高现金量实际被冻结、抵押,无法动用;或隐瞒部分业务现金流量。2002至2004年,科龙管理层陆续采用伪造银行收付款凭证、银行存款账簿记录、对账单、公司印章等低级手段,隐瞒资金收付,虚增利润共计3.83亿元。
2.隐瞒现金受限
顾名思义,受限现金是指用途受到限制的资金,一般指存款已质押或冻结。受限现金应在公司财务报告中加以披露,而一些公众公司却将这一重要信息隐瞒,致使财务报表反映的货币资金不真实、不完整、分类不合理,以蒙蔽投资者或掩盖大股东占用资金的事实。
3.募集资金违规使用
公众公司募集到的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有些公司在上市募集资金时虚报项目所需经费,圈到资金后,改变其用途;或者将其化整为零,秘密转至账外,非法使用;或者将存款质押以套取贷款,严重背离了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