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节我们介绍了收入的概念、分类以及部分收入的核算。本节我们将主要介绍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
首先,我们依然从概念来看。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产品销售的货币收入总额,它是销售商品产品、自制半成本品或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货款、劳务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证确认的收入。销售收入按比重和业务的主次及经常性情况,一般可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其次,我们来看销售收入如何用公式表示: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数量×产品单价。
接下来,我们从两个方面来认识销售商品收入:
第一,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和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
1.现金折扣,是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2.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扣除商业折扣后金额确定销售收入金额。
3.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后的销售折让应直接冲减发生当期的销售收入,一般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注: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