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首页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1 / 3)

一、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一切国家发展关系

1.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和发展

党的十二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的前途同世界的前途是息息相关的。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胜利对于世界走向进步和光明是有力的支持,而中国革命和建设之所以能够取得胜利,又是同争取世界光明前途的各国人民的奋斗分不开的。因此,把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结合起来,从来是我们处理对外关系的根本出发点。

由此出发,我国处理同一切国家关系的基本原则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或简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初是1953年周总理在接见来华谈判印度同中国西藏地方关系问题的印度代表团时提出的。1954年4月底这五项原则被载入中印两国签订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的序言中。同年6月,周总理访问印度与缅甸,在中印和中缅两国总理会谈的联合声明中,都重申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准则和各国关系之间的准则。1955年4月,这五项原则又在亚非国家万隆会议上得到承认。

我国之所以倡导和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因为我们确认,各个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同时存在,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和帝主义国家同时存在,是当代国际政治生活中的一个基本事实。革命既不能输出,也不能输入,既不能强迫人民接受某种制度,也不能强迫人民放弃某种制度。因此,各个不同国家之间,只能在和平共处中相互竞赛,而不能在武装冲突中相互并吞。同时,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在国际关系中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各国的事情应由各国人民自己作主,别国无权干涉。而且我国人民的苦难经历和我国社会性质也决定了我们必须实行和平共处的对外政策。“十二大”报告指出:“我们的国家有100多年被侵略,被压迫的苦难经历,中国人民决不能再回到过去的屈辱地位,也决不会把任何其他民族置于我们过去那样的屈辱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既消灭了我国屈从外国侵略的社会根源,也消灭了我国对外侵略的社会根源”,“我们马克思主义者相信共产主义最后一定会在全世界实现,但是革命决不能输出,它只能是各国人民自己选择的结果。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要始终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56年波匈事件发生后,我国政府在同年11月1日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苏联政府1956年10月30日宣言的声明》中,进一步赋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新的意义。声明指出:“社会主义国家又是以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精祌团结在一起的,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相互关系就更应该建立在五项原则的基础上”这就是说,中国主张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应该适用于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之间,而且应该适用于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之间。这是因为,各个社会主义国家虽然有着共同的理想、信仰和目标,但它们毕竟是互不相同的主权国家,都有各自特殊的利益,它们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在认识上、政治上和经济利益上产生这样那样的矛盾。这些也必须通过协商的办法来解决。事实证明只要遵守五项原则,即使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也完全可以成为好朋友,好邻居;相反,如果违反五项原则,即使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也会导致对抗和冲突。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重大发展,它不仅是我国处理同其他国家关系的准则。也是当代国际上公认的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准则,它对推动当代国际关系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一切国家发展关系建国初期,由于帝国主义的歪曲宣传和封锁,与我国建交的国家是不多的。但是,自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后,我国在对外交往中,努力贯彻这一方针,终于赢得了声誉,在国际舞台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截止1935年12月为止,我国已同133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到1984年9月上旬为止,我国已参加了300多个国际组织,与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济贸易关系,与130多个国家进行着文化交流。

30多年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指导下,我国政府首先积极发展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关系。这不仅因为第三世界是战后国际政治舞台上一支极其重要的力量,而且因为中国自身也属于第三世界。中国人民同大多数第三世界国家一样,具有相似的苦难经历,面临着共同的问题和任务。因此,中国对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国家的处境极为同情,为他们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的斗争一向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声援。

我国人民一向重视同朝鲜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中朝两国唇齿相依,休戚与共,两国人民在反对外来侵略的共同斗争中,在社会主义建设的相互支援中建立了亲密的友谊。中国与巴基斯坦、尼泊尔、缅甸等国的关系一贯友好。早在50和60年代,就同这些国家解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诸如边界、双重国籍等问题,并与许多友邻国家订立了和平友好条约,我国同东盟国家在五项原则的基础上进行了有效的合作。

中国同非洲国家一直保持着友好关系,从50年代起,我国就对非洲国家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援助,并且坚决支持非洲人民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霸权主义和扩张主义的斗争。1963年至1964年初周总理访问了非洲10国和南亚3国,他在同非洲国家领导人的会谈中,阐述了我国处理同阿拉伯、非洲国家关系的五项原则,明确表示支持他们为维护民族独立而进行的斗争,支持他奉行的和平中立的不结盟政策,尊重非洲、阿拉伯国家的主议等。在访问期间,周总理还发表了中国对外经济技术援助的八项原则。其核心是尊重受援国的主权,绝不附带任何条件和通过援助谋求任何特权。由于我国政府严格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真诚支持亚非拉各国人民的正义斗争,到1964年底,同我国建交的亚非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増至30个。在60~70年代,中国与亚非各国领导人之间的互访从未间断。

70年代末以来,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我们改变了对第三世界国家的以苏划线、以美划线的错误作法,继续发展同第三世界国家的关系。明确提出加强同第三世界的团结和合作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1981年,赵紫阳总理先后访问了缅甸、泰国、巴基斯坦和朝鲜等亚洲10国。1982年又访问了非洲10国,并提出了中国同第三世界经济技术合作的四项原则作为对原有八项原则的补充。此外,我国还努力促进南南合作,积极支持第三世界国家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而斗争。

中国同欧洲国家的关系多年来也有很大发展。欧洲许多国家都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我们同它们的社会制度不同,但在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增进国际经济合作方面有着共同的利益。欧洲,特别是西欧许多国家长期以来由于受制于美国,同我国关系发展很慢。1964年法国首先冲破美国的压力,与我国建立了外交关系。进入70年代,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等国相继与我建交。1972年,英、荷两国同我国的关系由代办级升格为大使级,随后联邦德国也与我国建交。到1975年,西方发达国家中的绝大部分及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与我国建立了外交关系。这扩大了我国在国际上的联系与影响。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80年代以后,我国与西欧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有了更加迅速的发展,其原因是我国搞四化建设,实行对外开放政策,这对经济技术发达,资金雄厚的西欧国家有很大的吸引力。而且我国与西欧国家并无直接的利害冲突,我国一贯主张一个强大而团结的欧洲将有利于促进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事业的发展。1984年上半年,赵紫阳总理应邀访问了法、比、瑞典、丹麦、挪威、意大利和欧洲共同体。同年下半年,李先念主席又先后访问了西、葡及马尔他。联邦德国总理科尔、挪威首相维洛克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也应邀访问了我国。1984年,中英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了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使香港问题获得园满解决。这不仅为中英友好合作开辟了更加美好的前景,也为和平解决国家之间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经验。1985年,赵总理又应邀访问了英国、联邦德国和荷兰,使我国与西欧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更深入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