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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 / 3)

他们最终也没听到我认错,便越来越严厉地对待我,弄得我痛苦不堪,但我死也不松口。最终,在我那“魔鬼般的固执”(他们已经找不到其他适合的词了)之下,暴力还是让步了。虽然我从这可怕的事件中脱身时,已饱受摧残,但我还是赢了。

这都是将近五十年前的事了,现在我也不用怕再因此挨打受罚了。我向上帝保证:这事不是我干的!我都没碰那把梳子,甚至我都没往砂石板那边凑合,连个念头都没动过。至于这梳子是怎么坏的,我也不清楚,确实也说不出什么原因。我唯一能确定的,就是我被冤枉了。

想象一下,我这样一个素来害羞温和的小孩,在激动时的表现却如此地强烈,如此地桀骜不驯。我向来理智稳重,平时大家待我也都那么温和、公平、亲切,甚至我从来都没想过什么是不公正。可我第一次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竟然正是我最为敬爱的长辈们施加给我的。可以想象,这会给我带来多大的刺激!我的内心得多么地烦乱!我精神世界的变化得多么地剧烈!麻烦各位读者站在我的角度自行想象一下吧,因为关于我当时的心境,我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

以我当时的智力根本搞不清这事怎么就怪到了我的头上,我也不会从别人的角度看问题,我只能从自己的感受出发。我当时的想法是:就为了一件原本与我无关的事,这些人竟然这么严厉地惩罚我!挨打虽然很疼,但这并不重要,主要是我非常地愤怒且难过。我表兄和我一样,他虽然犯了错,但却是无心之失,可是人们竟然认为他是故意的!我们都气得发抖,倒在床上紧紧抱住对方,待情绪稍宁,这才坐起身来,用力高喊:“刽子手!刽子手!刽子手!”

我直到现在想起这件事来,心还跳得厉害。就算能活到十万岁,我也忘不了那一幕。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感受到不公平和暴力,所以记忆极为深刻,以致任何类似的情况都能让我变得激动无比。这种感受虽然起先只跟我本人有关,但因为异常强烈,所以后来升华为一种跟我个人利益不相关的独立的价值观。只要我遇到不公正的事情,不管谁是受害者,也不管在哪儿,我都会感同身受,怒不可遏。哪怕是书中写的那些残忍凶狠的暴君,或是阴险狡诈的教士,都会让我产生冒死去杀了这些卑鄙之徒的冲动。就连我看到鸡、牛、狗之类的畜生去欺负别的小动物时,我都会跑得一身汗地去驱赶它们,或向它们扔石块,就因为它们以大欺小。我觉得我这种情感一定是天生的,只不过那件事所带来的痛苦感受和我这种天性紧密交融得太久,所以对我这种天性起到了巩固和助长的作用。

我童年时期无忧无虑的生活就被此事画上了句号。此后,那种单纯的幸福离我远去,而我对童年幸福时光的回忆也至此结束。接下来我们在波寨又住了几个月,表面上看来一切都没变,我们就像是生活在乐园里的亚当一样,但其实生活的本质已经大不相同。我们人在乐园之中,却难享园中之乐。原来那种喜爱、尊重、亲切和信任的感情已经从我们和朗布西耶兄妹之间彻底消失了,他们再也不是可以看穿我们灵魂的神了!就算我们犯了错也不再感到愧疚,只不过更怕被人知道罢了。我们学会了遮掩、顶嘴、撒谎。我们那个年纪能够做出来的坏事,使我们的单纯受到侵蚀,游戏变得丑陋。乡间生活不再让人感到安宁和惬意,似乎变得荒芜阴暗,像是罩着一块黑布,再也寻觅不到原来的美感。我们也不去小花园护理花草了,我们没兴致去翻土,看到种子发芽也不再惊喜。那些生活再也不能给我们带来喜悦,而别人也开始不喜欢我们了。后来舅舅把我们接了回去,就这样,我们离开了朗布西耶兄妹,反正彼此都反感,所以也没什么离别感伤。

离开乡下之后近三十年的时间里,每当我回忆起在那里的生活,心情都不太痛快。但当我渐渐走向衰老之时,那些回忆却反而在其他记忆都逐渐被淡忘的情况下,再次清晰地呈现在我的脑海里,而且显得那么深刻和妙不可言。我像是要努力抓住即将流逝的生命,想从头再来一次似的。就算是一件小事忽然从记忆中跳出来,也能让我高兴好久,就因为这件事是在那个时间段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人物都一点点地回到了我的记忆里:仆人们在屋里各自忙着手里的活计;一只燕子越窗而入;我看书时,一只苍蝇停在了我的手背上;我和表兄卧室的格局也都如在眼前。此外,我还记得朗布西耶先生书房的格局:他的书房在我们卧室的右手边,墙上有一张绘有历代教皇形象的版画,还有一个晴雨表以及一个大挂历。房间后面有一座地势很高的花园,里面全是覆盆子树,枝叶茂盛,树荫把窗户都遮住了,甚至有的树枝都伸进屋里来了。我知道大家不想听我叨咕这些没意义的事,但是我必须得说出来,这些事每一件都能让我一想起来就欢喜雀跃,我真想一件不落地讲给大家听!其中有五六件事最值得一说,那好吧,去掉五件,只说一件行了吧?不过我得把这件事尽量说得细致一些,好让我从中获得更多的快乐。

如果我只是为了博你们一乐,我一定会讲一下朗布西耶小姐屁股走光的故事:有一次,她不小心在草地边上摔倒了,撒丁王正好从那里路过,看到了她的屁股。但是跟胡桃树有关的那件事更有意思,因为这事是我亲自参与的;而在朗布西耶小姐摔跤的故事中我只是个旁观者。虽然屁股这件事确实很好玩,但当时在我眼里她比我母亲还要亲,所以那件事只会叫我感到惊慌不安而不是好笑。

大家应该着急了吧?关于土台上那棵胡桃树的故事堪称是一段悲壮的历史,我这就讲给大家听,但在听完之后请尽量不要激动!

在朗布西耶先生家院门外的左手边有一座高高的土台,下午时,大家常去那上面坐着闲聊,但附近却没有遮挡,毫无阴凉。于是朗布西耶先生便叫人在上面种了棵胡桃树,好遮挡阳光。当时还举行了隆重的种树仪式,而我和表兄则成为了它的“教父”。大家往树坑里填土时,我们各用一只手把着树,欢声高唱。为方便浇水,人家还以树根为中心在外围砌了个水池子。每天别人浇水时,我和表兄就在一旁看着,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我们都觉得,就算是在敌人堡垒上插上胜利的旗帜也不如在这土台上种棵胡桃树来得伟大,所以我们决定独占这种荣耀与快乐,不让别人参与。

想到就做,我们兴冲冲地砍了一段柳条,也种在土台上面,跟胡桃树隔了十来步远吧;我们还在柳树根旁边砌了个水池,以便浇水。但问题来了,我们根本没有水!水源离得太远了,大人们还不许我们去。可小柳树没有水就活不成啊!那阵子,我跟表兄绞尽脑汁想了很多高招给树浇水。很快,柳树发芽了,长叶子了!我俩兴奋得频频去量树的高度、枝叶的长度,急切地盼望这棵才三尺来高的小树能快点成长,为我们遮光蔽日,提供阴凉。

这小柳树抓住了我们的心,使我俩做什么都心不在焉,根本念不进去书,几乎就要走火入魔了。大人们还以为我俩跟谁怄气呢,便把我们管得更严了。可后来还是没有水了,眼看树苗就要枯死,我俩急得像是心里着了火一样。不过情急生智,我们很快便想到了一个给小树浇水的门道:挖沟!我们想到可以暗中挖条水沟,把胡桃树那边的水引一部分到小柳树这边来。时间紧迫,我们立刻开工,可第一次尝试却失败了,因为那个沟挖得太糟糕了,斜坡角度不佳,水根本流不过来;泥土还塌了下来,沟的入口又全是脏东西,把小沟给完完全全堵死了!但我俩还不死心,“有志者事竟成”【13】,于是我俩又加深了水沟和柳树下的水池,这样可以让水流更通畅。我们找来个木箱,拆了箱底的木板,劈成窄条,将一部分木条紧挨着垫在沟底,其余的则斜起来立在两边,这样便形成了一个三角形的通道。我俩又将一排彼此间留有空隙的小木棍插在入口,跟排水孔的原理一样,既能将杂物挡住,又能放水通过。我们十分小心地用土把这条水道盖住,再踏平土面。随后我们就盼着浇水,却又有点害怕紧张,心情极为复杂,那感觉像是等了几个世纪。终于,伟大的时刻来临了,朗布西耶先生过来浇水了!我俩在他浇水时一直站在他后面挡着小柳树。非常幸运,他一直是背对着柳树浇水的,并没转过来。

第一桶水刚浇下去,小柳树这边的池子里便出现了水,一见之下,我们不禁兴奋得又跳又叫。这可坏了,这让朗布西耶先生注意到了我们。本来他刚才就一直在寻思,为什么今天的土质吸水能力会这么强,结果过来一看,才发现水其实是流向两处的,不由得发出惊叫。他稍一查看就发现了秘密,立刻叫人给他取来一把大镐,朝地上一挥,几块木板便跳了出来,于是失声叫道:“居然有条下水道!”他问也不问我们,就不住地挥动着镐头铲向水道,整个过程中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喃喃地嘟囔道:“居然偷水!居然偷水!”不出片刻,水道全毁了,也在我们心里留下了一道道伤口。

大家一定觉得我们两个小建筑师接下来会挨打吧?事实并非如此,这事就这么结束了。朗布西耶先生一点也没责怪我们,也没对我们甩脸子,他后来根本就没再提及此事。甚至我们过不多时便听见他和妹妹在大声地说笑。更为奇怪的是,我俩只是一开始有些担惊受怕,但是很快就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于是,我们另选地方又种了一棵柳树。每当回想起这个悲剧性事件,我们就会同时叫道:“下水道!下水道!”我以前总以为自己就是阿里斯提德或者布鲁图斯那样的大人物,常自命不凡,而种柳树事件就是我虚荣心的第一次体现。我觉得亲手种一棵小树去跟大树比赛,本身就是一件极有成就感的事。看来恺撒30岁时对事物的看法都没有我10岁时高明【14】。

胡桃树和水道事件始终异常清晰地印在我脑海里,时常涌现出来。所以在我1754年去日内瓦时,我最企盼的就是去波寨寻找我童年时期的记忆,尤其想再看看那棵已经30多岁的胡桃树。只是当时事务繁忙,行事不随己意,一直没机会实现这个计划。我想,我以后也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了。但愿望之光并没有暗淡,只要我有机会能再次回到梦中故土,且那棵胡桃树还在等着我,我必定会用我的热泪去滋养它、浇灌它。

我们跟舅舅回到了日内瓦,在以后的两三年里我一直住在他家,等着别人来安排我的前途。舅舅希望我表兄成为一个工程师,教了他一些制图的知识,也教了欧氏几何学。我跟着表兄一起学,并对这两个学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尤其是制图。可大家却觉得我适合当个钟表师傅,或者律师、牧师什么的。我当时觉得向人传道比较有趣,所以我很想成为一个牧师。但我母亲每年因遗产而得的钱本就不多,再被我和我哥一分,那点钱就不足以供我往下念书了。再说我岁数不大,也不急着找工作,所以我便继续在舅舅家暂住,荒费大好时光,同时家里还得给舅舅掏一笔不小的费用,尽管钱数比较恰当合理。

我舅舅跟我父亲一样,也爱玩爱闹,他们两个都缺少一种自律性,也不怎么关心孩子们。舅妈则是个虔诚的女人,多少有点虔信派教徒的做派,她对唱圣诗的关注度要远胜于对我们教育的关注度。不过虽然他们对我们如此地放任,我们却从不自我放纵。我们两人互伴互助,从不向旁人求助,而且我们一点也没有因为无人管束而游手好闲,因为我们从来不跟那些同龄的坏孩子们在一起瞎混。其实,因为我们终生都没有放纵过,所以散漫这个词无从谈起。我们总是有幸被各种非常好玩的游戏牢牢地控制在家里,连门都不想出。我们亲手制作鸟笼、短笛、毽球、小鼓,或是搭小木房,造小水枪和弹弓等小玩意儿。我们也效仿慈祥的外祖父去做钟表,有时还把他的工具弄坏。而我们最大的乐趣,则是在纸上涂鸦,画草稿,着墨,添彩,浪费颜料。那时,有一个意大利跑江湖的艺人冈巴-科尔塔来日内瓦表演,可演得不怎么样,我们看一次就够了。但我们却因为看了他的木偶表演而一时兴起,自己动手做起木偶来,还以他的木偶滑稽戏为模板给我们的木偶编故事。慈祥的长辈们都过来认真地看我们表演,虽然我们因为没有变音哨笛而只能捏着嗓子学小丑说话时的搞怪声音。然而有一次,因为舅舅当着全家人的面儿朗读了一篇他写的讲道词,便令我们把兴趣从演小丑剧方面转移到写讲道词上面了。我知道这些小事没什么意思,但却说明儿童的早期教育得有多么良好的指导,才能令我们这种小小年纪又缺乏管束的小孩不会去放纵自己啊!我们从没想过跟别的小孩交朋友,甚至都不重视这样的机会。我们常在散步时看到嬉闹玩耍的孩子们,却毫无羡慕之心,也不想跟他们一起玩。我们只要和对方在一起就够了,玩什么都开开心心的。

因为我俩总是同出同入,便惹来了孩子们的注意。尤其是表兄,他长得高,我却较矮,这种对比反差的确非常可笑。他身材高瘦,脸蛋皱得像个干苹果,神情怯懦,脚步虚软,孩子们总是笑话他。

他们叫他“笨驴”,那是当地的土话。我们只要一出来,“笨驴,笨驴”的叫声就会冲进耳鼓。我表兄不太在乎别人嘲笑他,我却气得和对方大打出手。不过那些小痞子等的就是这个,打架的结果自然是我被揍了。表兄也过来拼命帮我打架,但他虚弱无力,常被人一拳便放倒在地。我一看几乎要气疯了。不过,虽然他们打我打得挺重,但表兄才是他们真正的目标,所以事情反倒是被我弄糟的。时间长了,我们便只敢在他们上课时才出来,我们很怕被这些小痞子们谩骂、追打。

我现在可是个见义勇为的侠士了。为了显得像模像样,我得有个情人才行。说实话,我还真有过两个情人。那时我父亲住在沃州的一个小城市——尼翁,我经常去看他。我父亲在那儿有不少朋友,我也因此沾光。我在那儿没待多久,但所有人都因我父亲的面子而对我很好。有一位沃尔松太太尤其喜欢我,更甚者,我还被她女儿当成了情人。一个22岁的姑娘让一个11岁的小男孩当她的情人,谁都明白她真正的目的是什么。这些心机颇深的姑娘们其实是想把小洋娃娃摆在大洋娃娃前面好挡住他们。表面上看来是对我有情,其实是想勾引那些大男孩。我却觉得我俩很配,所以我非常认真。我在她身上投放了我所有的心思,或者更严格地说,是脑筋。因为我虽然爱她到了极点,我的疯狂也让我做了很多令人捧腹的闹剧,但我对她的爱意,其实只是停留在想象中而已。

爱情有两种类型,都很真实、强烈,但这两种爱情却风格迥异,也不同于那种亲密的友情。我的人生被这两种不同类型的爱情所平分,甚至有一段时间我同时品尝了这两种爱情的味道。比如在我和德·沃尔松小姐相处的那个阶段,我公开跟她来往,看不得别的男人靠近她;而我同时却又和戈东小姐进行过几次短暂但亲热的约会,她在约会时就如老师对学生般待我。这就是我那两种爱情的全部内容,尽管没什么了不起,但对我而言就是全部,让我感觉无比的幸福,而且还让我从中体会到了和情人暗中约会的快乐,尽管这只不过是小孩子的心思。但当我察觉出德·沃尔松小姐只是拿我当挡箭牌去掩盖她那些风流韵事时,我便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大大出乎她的意料之外。不过很可惜,因为戈东小姐嘴松,我们的事还是被沃尔松小姐知道了。之后,我和戈东小姐就被大人们分开了。过了几天,我回日内瓦时经过古当斯大街,还听见几个小姑娘冲着我阴阳怪气地喊:“戈东跟卢梭分手了。”

戈东小姐可不简单。人虽然不是很漂亮,但脸蛋却让人一见就忘不了。我这个老混蛋直到现在想起她来还不免有些心动。她的姿容、体态,尤其是那双眼睛,都显得和她的年纪不符。她那严肃又高傲的小模样倒挺适合在我面前扮演老师角色的,我第一次看见她时就有这种感觉。但最让我想不通的,却是她行事泼辣却又收敛矜持的样子。她对我想怎样便怎样,她自己却显得处处不可侵犯。她根本就是把我当成小孩儿来看待!而之所以她会这样,或者因为她的内心已经很成熟了,或者正相反,她仍旧是个孩子,她认为我们之间的私会不过是过家家罢了,却不知这种想法是颇有风险的。

我对这两个姑娘都用尽真心,而且跟其中之一相处时心里肯定不会装着另外那个。而这两个女孩带给我的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我可以跟德·沃尔松小姐厮守一生,但我和她相处时却甚为平静,没有激情,我爱她,尤其是大家聚在一起时,不管是嬉闹玩笑,还是争风吃醋,都能令我如沐春风,甚有滋味。每当我看到她因只钟情于我而故意冷落那些比我大的男人时,心中便充满了得意之情和满足感。虽然她也常把我弄得寝食难安,但我却觉得苦中有乐。别人的赞许、鼓舞和笑语,都令我心中得意,神气十足。我性情温和,言语机智,在众人面前,我爱她如狂;可独处时,我却手足无措,情绪淡漠,甚至颇为反感。但我对她关爱有加,她得病时我便很痛苦,宁可替她难受。因为在这方面我有亲身经历和体会,我对疾病带给人的痛苦感受甚深,也知道健康带给人的快乐有多么宝贵。我和她片刻难离,一分开便思念如狂。但和她相处时,她的爱抚带给我的只是心灵的甜蜜而非肉体方面的。我和她相处时非常舒心,我只想得到她所给予的东西,别无他求。但我却不能忍受她像对我一样对待别人!我对她的爱如同姐弟之情,但忌妒却像一个情人的心态。

而戈东小姐却常让我妒火中烧,只要我发现她对别的男人像对我一样好,我便醋海生波,狂躁不安,就像是精神病或者老虎;因为我得靠下跪才能得到她对我的一点点好。当我和德·沃尔松小姐相处时,心中只有欢喜没有激情;但是面对戈东小姐时,我却会立刻拜倒在她裙下,听之任之,无法自控。我和沃尔松小姐在一起时,关系亲密但守礼;而跟戈东小姐相处时则完全不同,就算是我们很熟络了,我心里仍然不安难宁。我感觉我和戈东小姐若是相处久了,我剧烈无制的心跳准会让我丧命。我不想失去她们任何一个人的爱,我对德·沃尔松小姐是关心得无微不至,而对戈东小姐则是言听计从。就算搬座金山来给我,我也不惹德·沃尔松小姐生气;而我却会为戈东小姐上刀山下油锅。

我和戈东小姐的私密约会并不算很久,这于我二人而言都是非常值得庆幸的。我跟德·沃尔松小姐的关系虽然不用遮遮掩掩,不存在怕被人发现的风险,但一段时间之后,却仍以悲剧收场。这种事的结局永远是浪漫之中夹杂着令人伤感的叹息。我跟德·沃尔松小姐的爱情平淡但令人怀念。我们每次分开都泪眼凝噎,而且分手后我都离愁重锁,孤寂难耐。我的嘴边和脑海里全都是她。我感到了切肤的痛苦和伤感。不过我心里清楚,我的眼泪并不是只为她本人而流,很大程度上是在怀念和她在一起时的欢乐时光,只是我对这一点置之不理罢了。我们彼此写了一阵词句足以让铁石心肠的人也会心碎的情书,用以排遣愁绪。最后还是我赢了,因为她难耐相思之情,终于跑来日内瓦找我。我立刻蒙了,在她留下来的两天里,我如在梦境。最后她要回去时,我真想随后便投河一死了之。我痛哭失声,声音震动天宇。一星期后,她寄给我一些糖果和几副手套,如果我不知道她那时已经结婚,上次来我这里只不过是为了采买嫁妆,那我必然认为这是在向我示爱。不用说也知道我当时是何等愤怒。带着满腔怒火我赌咒发愿,永世不见这个负心人。在我心目中这可能是对她最大的惩罚了,但她却什么事都没有。二十年后的一天,我和父亲在湖上划船,不远处有一条小船慢慢驶近,船里有几个女人,其中一个有些眼熟,便问父亲那是谁。父亲笑了,说道:“怎么?不记得了吗?那不是沃尔松小姐吗?你的老情人啊!不过人家现在是克里斯丹夫人了。”听到这个几乎要在记忆中消失的名字,我不禁一颤,马上命令船夫掉头。虽然我可以趁这个难得的机会报复她一下,但我感觉没必要去跟一个40岁的中年女人计较二十年前的事,更何况我当年还发誓不再见她。

在我尚不知未来该如何设计、规划和发展之前,我少年时期的美好时光就在这些毫无价值的事情中浪费掉了。大人们考虑到我的性格、脾气等方面,又经过反复地思量,最终给我选择了一份我极不满意的职业。他们竟然让我跟本地法院书记官马塞隆学习如何做一个“承揽诉讼人”。虽然舅舅说这份职业很有前途,但我却非常反感“承揽诉讼人”这个称谓。我的品格如此高尚,怎么能用无耻的手段求财呢?而天天做这种乏味无趣的工作又实在叫人无法忍受,总是忙个不停,还得任人指使,如同做奴隶,这些情况都叫我怎么也开心不起来。我总是皱着眉头走进事务所,心情越来越差。而马塞隆先生又对我很不满意,特别轻视我。他总训斥我,说我不但偷懒,还笨得要命。他天天唠叨:“你舅舅非说你什么都会,其实你一无是处!他说你特别能干,可在我眼里你就是一头驴!”最后,我因为“愚蠢”和“没用”,很丢脸地被人家赶走了。用他手下那些办事员的话来说,我顶多就是个给钟表匠打杂的材料。

既然人们都认为我资质不佳,那我就只能当个小学徒了。但大人们让我去投奔的却只是一个零件镂刻师傅而并非钟表匠。因为我的傲气已经被书记官的鄙视打压到了低谷,所以我对新师傅言听计从,每天任劳任怨。我的镂刻师傅是杜康曼先生,他年轻又暴躁,我儿童时代性格上所有的棱角很快就全被他磨平了。他蹂躏了我那温和多情、单纯活跃的个性,使我在外在和内在两方面都成为了一个真真正正的学徒。我所学的拉丁文、文学和历史,都被扔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甚至连罗马人都给忘了。我跟父亲再次见面的时候,他甚至认不出我是他的孩子了。在那些女人们的眼中,我也不再是那个多情风流的让-雅克了。我想,就算是朗布西耶兄妹恐怕也认不出他们当年的那个学生了,所以我也羞于和他们见面,此后我们便当真一直未再相见。我当年那些颇有水准的游戏和娱乐活动也被低俗的东西所取代了,甚至在记忆里都难以再找到它们的踪影了。虽然我受到过良好的教育,但我可能生来就易于学坏,因为我总是能快速且轻易地堕落到无以复加的程度。而就算是特别早熟的恺撒,也从未如此快速地转变成拉里东啊【15】!

我对这门手艺本身并不反感,我很喜欢画图样和雕刻,而且镂刻技术在钟表制造业的各种分支当中相对简单一些,所以我盼望着日后能有些成就。如果不是因为师傅的暴躁和粗鲁,以及压在我身上的条条框框,引发了我的反感情绪的话,我想我可能已经实现这个目标了。我曾在工作时间私下里做了一些跟工作内容没有本质区别,但却非常契合我那不受约束的性格的小玩意儿。我刻了几个骑士勋章,然后分给大家戴着玩。但不小心被师傅发现了,他认为我是在做违禁的事,便把我打了一顿,还硬说我是在琢磨怎么造假币,因为骑士勋章上面刻着国徽。其实我哪知道什么是假币啊,我连真币都不怎么认识。我对三苏辅币【16】的铸造方法远没有对罗马阿斯币【17】的清楚。

我终于因师傅的暴躁和霸道而对于原本喜欢的工作感到痛苦不堪,并由此养成了一些诸如说谎、偷懒、偷盗等我自己向来厌恶的恶习。每当回忆起这段时间发生在我身上的变化,我便深刻地感受到在父母身边受宠爱和被人指使奴役之间的巨大差别。我天生害羞胆小,但就算我有无数的缺点,也绝不会下贱到恬不知耻的程度。我所拥有的自由度,以前也不过是一点点地减小罢了,可现在却一下子消失殆尽了。我和父亲在一起时毫无顾忌,敢说敢言;在朗布西耶先生家里也不受拘束,自由快乐;在舅舅家里我开始言行谨慎,小心行事;可到了师傅这儿,我竟然变得畏首畏尾,懦弱无胆了。我从此自甘堕落。我习惯于原来跟大人们在一起时无拘无束的生活状态:我可以随便参加所有娱乐,每道菜都会给我留一份,我心直口快,想说就说。而在师傅那儿我变成什么样子了呢?我不敢随便说话,饭都没吃饱就得出去,每天累得要死,却只能看着别人玩乐;师傅他们的逍遥自在,更让我感到被奴役得无法呼吸;就连大家讨论我最了解的事情时,我都不敢跟人辩论。一句话,在师傅家里,我目之所见皆心之所羡!就因为我的一切都被夺走了!轻松的生活和快乐的心情,都与我永别了。就连那些以往我犯错时,用来躲避惩罚的透着小聪明的话,也没法说出口了,但有个事让我想起来就觉得好笑。

一天晚上,因为我犯了个错误,父亲便罚我不许吃晚饭便去睡觉。可我饿得难受,便从厨房拿了一小片面包,没想到出去时却见到大家围在炉灶边,正在用叉子叉着一大块肉放在火上烤,香气四溢,直冲进我鼻孔。我只好向大家道晚安,之后我便把目光投向那块肉,因为它的颜色和香气是如此地诱人!我不自禁地也向肉鞠了一躬,故意悲伤地说道:“晚安!烤肉!”这随口说出的一句充满童真的话非常有意思,最终大家还是叫我跟他们一起吃晚饭了。如果我在师傅家里也这么说,或许效果也很好;但在他家,我却从未想到过这种充满童趣的话,就算想到了,我也不敢宣之于口。

于是,我渐渐开始变得贪心、遮掩、骗人、说谎,最后我竟连偷东西都学会了,我以前可从未动过这种心思!这种恶念一旦产生就再难改变,如果无力控制心中的贪念,必然在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就是那些奴仆和学徒们为什么会去偷盗和欺骗的原因。而如果这些“下等人”是在一种平等、快乐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愿望又常能得以满足的话,那么,随着他们的成长,这些恶习多半会逐渐消失的。可惜,我那时并没有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也就无法借助环境的帮助改掉身上的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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