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做过一个梦,梦中的情景到现在仍然十分清晰。
我梦见自己走进一座漆黑的破庙,庙正中坐着一个神婆,我跳进一个半人高的深坑之中,双脚泡在冰水里。我问神婆:“有没有多余的人头?我想要一个。”神婆找遍了整座庙,告诉我没有人头,只有一些泥塑的雕像头。我心中失望,然后就醒过来了。
醒来之后,有点困惑,于是把这个梦发到群里询问。一个心理咨询师朋友问了我几个问题:平时是不是容易手脚冰凉(泡在冰水里)?是不是特别依赖头脑(寻找人头),常常读写,却缺乏规律运动?
我回答,是。
她对我说:“你要学会和自己的身体连接,因为比起头脑,身体往往有着更深的智慧。”
这句话,后来就一直停留在我的意识中,却只是模模糊糊的,我没有仔细想过它到底是什么意思。智慧不是大脑的活动吗?能和身体有什么关系?
恰在这时,我读了村上春树的《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创作者的整体印象其实挺刻板的。我总觉得家、艺术家之类的肯定都生活得很恣意,毕竟嘛,文艺创作,需要的是激情,是灵感,是对生活的丰富性的体验。人们津津乐道的,是李白斗酒诗百篇,是菲茨杰拉德浮华的夜生活,是海明威用猎枪崩了自己的脑壳,是凡·高疯了割掉了自己的耳朵,是三岛由纪夫当众剖腹自杀……
艺术家们的私生活似乎大多很不堪,男女感情混乱,欠债,酗酒,愤怒,叛逆,惹是生非,不屑过家常日子,似乎唯有这样,才称得上艺术家,才能切合人们心中对这个群体固定的印象。
所以,当黑豹乐队的鼓手被人拍到居然用保温杯泡枸杞的时候,全网一片哗然:“你不是摇滚歌手吗,咋还养生起来了呢?”
这种印象如此根深蒂固,以至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羞于承认自己是个“文艺青年”。这几乎成了骂人的词,“你是文艺青年”“你全家都是文艺青年”,每次听到这样的话,我都在心里为“文艺”打抱不平。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文艺”竟然成了“不靠谱”的同义词了?
有一阵子,我也很迷茫,如果读书、绘画、写诗这些事都不能让我们活得更明白,更平和,内心更坚定,反而带给我们更多的疯狂和伤害,让我们无止境地向黑暗中堕落,那么,为什么还要读书和创作,艺术的伟大到底体现在哪里呢?如果以创作为职业、与艺术朝夕相处的人,个个都活得这么痛苦,对生活这么无法自控,那么艺术真的是值得我们去寻求、去亲近的事吗?
而村上春树用这本书回答了我的问题:是的,它值得。
诚然,才华如同一份意外得来的财产,有些人恃才傲物,选择挥霍与燃烧,只管当下,不管明天。就像郑钧歌里唱的,“痛苦会紧随着欢乐,可我不在乎这结果,想说的说了,想做的做了,让泪水前面等我”,他们只愿意跟随直觉行动,一点都不想勉强自己,今朝有酒今朝醉。
然而也有人珍视这份礼物,如同接受了一份上天托付的财产般,耐心地守护和善用它们。比如村上春树,他在二十八岁那年决定成为一名家,从此过上了非常自律的生活,每日必定写作4000字,从不间断,每天长跑10公里,风雨无阻。
他也曾经不规律地生活,开酒吧的时候,常常熬夜,折腾到凌晨才入睡;吸烟,一天要吸60支,手指熏成了黄色;从早到晚伏案写作,体重增加,体力下降。
某一天,他忽然意识到这样的生活方式是不可持续的,意识到,如果真的想成为一个家,必须要善待自己的身体,从健康的身体中去汲取更多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