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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才华,到底多重要?(1 / 3)

最近一阵子,各式各样的写作班,忽然遍地开花。我身边好多朋友,不拘以前是干什么的,忽然都开始热衷于写作,也经常有人写邮件给我,问我是怎么学写作的。正巧前两天,在“豆瓣”广播里,又看到这么一条消息:

“我想将我的痛苦转化成文字,可是写出来的东西浅薄又无知,远远配不上我遭受的痛苦,真希望才华能够降临在我的身上,让我痛快地写出自己挣扎在卑鄙、无耻以及崇高之间的软弱和勇猛,这样我就闭嘴了。”

我想,他的这种痛苦,大概是很多人共同的心声。现代社会,人往往孤独,一肚子的话想说,一脑子的意见想表达,却通常没什么人有耐心听自己说,或者就是难以信任身边的人,说出来了,也不确定能获得什么反馈。

恰好,自媒体的发展如日中天,会写作的优势,这时候就表现出来了。写得好的人,就能获得显而易见的红利,最低的红利,是能收获他人的理解和关注,获得孤独的疏解,更高的红利,甚至能成名,赚钱,接广告,走上人生巅峰。

于是,人们一股脑儿地都想来学写作了。憋得慌的人,想通过写作来疏解自己的倾诉欲;或者有点追求的人,希望通过写作来为自己的人生找一个定位,为前途找一个突破口。

但是,我要说,虽然你很想把写作学好,恨不得一个写作班学下来,马上就能妙笔生花,但写作这事真的和别的事不太一样,技巧虽然得有一些,但真不是仅仅通过了解一些技巧或通过简单的重复劳动就能写好的。

因为大家都没有时间,都追求速成,追求抄近路,眼睛就盯着写作的技巧,却忽略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那就是阅读。在我看来,阅读的才华,远比写作的才华更为重要;而写作的才华,也一定是和阅读的才华相生相伴的。

有人可能要不解了。阅读,还需要有什么才华,只要识字的,谁还不会读书?还真不是。《圣经》里有句话说,愚昧的人,有眼却看不见,有耳却听不到。我们中国的词造得更好:聪明。所谓“聪”就是耳朵好,“明”就是眼睛好,这不是生理机能上的好,而是一种连接能力、一种理解力。有的人就是有那个本事,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听到别人所听不到的。那就是一种阅读的才华。

在我看来,很多好作家,首先都是有极高的阅读才华的。

比如米兰·昆德拉,他自己的写得极好,但是在《的艺术》这本书中,完全展露出他作为一个读者高超的阅读才华;比如曹雪芹,他在《红楼梦》里,曾经借贾母、黛玉之口来评论前人的诗作,犀利别致,让人印象深刻;再比如鲁迅,在《中国史略》中,精彩的洞见简直层出不穷;又比如莫言,他的偶像是福克纳,他写过一篇文章《说说福克纳老头》,也是非常有趣的,感兴趣的人可以找来一读……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几乎所有的好作者,都曾经站在读者的角度写出过精彩的文学评论,而且很多作者,在我看来,他们的阅读才华,甚至远胜于写作的才华。

因为很简单,阅读是水池,而写作是水桶。要想有充沛的思想放进自己的作品中,阅读才华是必不可少的。阅读的才华,其实也就是理解的能力。能力这玩意儿,一以贯之,一通百通,无论是读,是写,是分析文本,还是分析世界,处处给力,处处好用。

举个我自己的例子,我大概从十岁开始,就阅读《圣经》。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其实是蛮讨厌《圣经》的,根本不会主动去读。当然,我是不敢说《圣经》如何如何的,如果我这么说,只会显得我自己很无知,因为《圣经》太有名了嘛,所以我也就随大溜地说,嗯,写得好。但是好在哪儿呢,我根本不知道。

比如,《但以理书》第三章中写了这么一件事:尼布甲尼撒王铸造了一座金像,要行开光之礼,《圣经》原文是这么描写的:

“那时传令的大声呼叫说:‘各方、各国、各族的人哪,有令传与你们:你们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当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时扔在烈火的窑中。’因此各方、各国、各族的人民一听见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样乐器的声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