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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1 / 2)

因为唐旭的案件和黄炳文的案件牵连甚重,甚至黄炳文的案件结果会对他有所影响,所以他的案件被一直押后,直到黄炳文定案后,他的案件才开始审理。

其实他的案件并不复杂,而且唐旭主动自首,态度良好。

唐晓作为受害人却在言语中一直帮他求情,而唐旭则静静的坐在嫌犯席位上没有什么表情。

事情的结果其实和温俊龙料想的一样,只判了一年,而且由于唐旭已经在拘留所里看押了两个多月的时间,所以他只要在做10个月就可以出狱了。

唐旭对这样的结果有些意外,但他的律师跟他分析道:“首先,你是自动自首的,这个非常重要,可以减轻不少刑法。其次,你所犯的是盗用他人姓名罪,这个罪可大可小,主要是看盗用之后对当事人产生什么样的损失。你使用唐晓的身份主要做两件事,一个是用他的身份去面试,罗轩已经表明不追究这个责任。第二是卖了你们父母的别墅,你这一年的时间里有一大半是为了这笔钱而付出的代价。这么大金额已经构成了盗窃。”

“但是那是我父母的财产,我也有权……”

“问题在于当时你并不知道他们是你的父母,其次就算你知道,你在法律上的身份也没有确认。所以总体来说你确实是动机不良,但看在你是他们儿子拥有继承权的份上才从轻处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你发现唐晓还活着后,已经对他表示说要归还财产和身份,这点很重要,有自首情节在,而且追回了唐晓的财产损失。再之后就是你对唐晓的救命之恩,表明你有悔过之心。”

律师解释完后,唐旭忽然发现命运是这么好玩的一个东西,环环相扣。

他救了唐晓,不能抵消罪名,却用实际行动向法官证明他有悔过之心,法官也正是因为他有悔过而减刑。

审判结束,他被押着准备离开时,他忽然转头看向连天野。

连天野的案件比较简单,早就在他开庭前已经审完,他被判故意伤害罪,但因为黄炳文的伤势并不算重,在加上有温俊龙从中疏导,所以他只判了一个多月的拘留,但是因为他在拘留所里待了接近两个月的时间(唐旭也被关押在同一个拘留所内,所以温俊龙才故意押后他的案件审理时间),所以当庭释放。

此时他也参加了唐旭的这场开庭,他就站在一旁,安静地看着唐旭。

唐旭转过头只来得及匆匆看他一眼,用嘴型说了一句,“给我等着”。

而当他看到罗轩也出现在法庭上时,什么都没说,转开了视线。

那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他救了唐晓,并在救治过程中发现他们原来是亲兄弟。虽然唐晓还是失去了记忆,但由于他及时出来指控,那个流浪汉的尸体被及时找到,现场还残留一些指纹,黄炳文最终落网。失忆后的唐晓和他回到了家里,他有了新的身份,开始复读,两年后考上了一所中等大学。

在梦里,唐晓失去了记忆但对他很好,真心把他当亲弟弟一般疼爱。而他虽然有些看不上唐晓偶尔流露出的天真,却也忍不住护着他。

他和唐晓相依为命,一起相互鼓励和帮助,一起怀念父母,甚至一起去拜访十多年没见的姑姑,每年还会一起给父母扫墓。

梦中他在父母坟墓前下跪,这一跪,让他醒了过来。

入眼是安静而昏黄的牢房,他想,这辈子要跟罗轩老死不相往来。

半年后。

罗轩一大早就起来洗漱,然后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挑选衣服。

“喂喂,温俊龙,你快帮我看看,哪件比较帅?”罗轩趴在床铺上扯掉被子毫不客气地弄醒温大爷。

温俊龙从昨晚开始就被他吵得不能睡觉,好不容易等到天亮时才刚刚睡下,现在居然又被他给吵醒了。

“罗轩,你给我闭嘴,安静点!”温大爷毫无风度地怒吼。

罗轩安静了三秒,然后拉着温俊龙指着左边的衣服,再指着右边的衣服。

温俊龙随手指了一件,罗轩乐滋滋地替他盖上被子,亲了亲他的额头,“温大爷,我去签售会啦,记得等下来接我。”

罗轩的新文经过半年的努力终于完结了,而且成绩非常好,他终于有机会开了人生第一次的签售会。

签售会的地址是在一个漫展的角落里,罗轩虽然认为自己已经很厉害了,但很可惜,在别人眼里,他还不是大神,虽然他写了一本佳作,但一本佳作是无法成神的。

几张宣传海报,一张桌子和几张椅子,旁边还累着一堆等待签收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