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歌叙事诗不发达,抒情诗特盛,因而重志含情与重情含志而实则情志合一的有情有志的诗歌多佳。但从先秦至清末都有言理、载道的非诗,亦有将“美刺”弄得只剩下“美”而成了应酬逢迎帝王上司的谀诗,也有无病呻吟与泄欲的劣诗,且越到后来越多。可以说,封建社会及其文化走向末路,古代诗歌也走向衰微,儒家诗教自然也走向衰微。因此诗教亟须进行现代重构与振兴,重构与振兴首先要弄清言志与缘情、情与理、功利与淡化功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不能偏废;二要艺术地表现真善,即追求真善美的结合;三要弄清诗歌的功能,即摆正诗歌社会功能与审美功能的关系。文学的本质是审美,诗歌的本质亦然,没有审美功能的诗歌不是诗歌。如果说儒家重诗教,那么道家便重诗美,真正的中国诗教应该是儒家诗教与道家诗美精华的结合。
先秦孔孟儒家的伦理型哲学与老庄道家的自然型哲学,代表了我们民族理论思维水平的时代高度,二者在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上,其思维方式都注重对认识对象的直觉体悟与整体把握,最终必导向“天人合一”的审美理想,也就是情理交融的古典和谐。不过道家自然型哲学在社会与自然、群体与个体的对立中,把握了自然与个体的一端,并进而建立了以自然为本体,以个体为主体,本体与主体相一致的尚情论。庄子是尚情论的代表,他的尚情的美学观,一则作为儒家重理言志的诗歌主张的必然补充,二则成了后世陆机等缘情说的源头。庄子从自然无为是美的本质出发,标举尚自然重质朴。侧重真美结合的“朴素之美”,另辟一个崭新的审美领域。这种始于道家,中经刘勰、钟嵘的提倡,再经陶潜的艺术实践的朴素之美,与儒家的“中和之美”都属于古典和谐美,至唐发展成王孟一派且后世绵延不绝的山水田园诗,成为道家诗美的代表。后世司空图、严羽与王士祯将儒释道融合为一体,对其作过重大发展。不过庄子重个性重情也导向对古典和谐的突破,庄文屈骚及李白之诗等富有浪漫主义的诗文则是其代表。其实儒家也并非一味“温柔敦厚”而全是“中和之美”,《诗经》之风雅与汉乐府中那些深刻的揭露与激情澎湃的抒发就是明证,汉以后一些儒家思想很浓的诗人,如杜甫、白居易、辛弃疾、陆游等倡刚健入世的重在揭露与讽刺的现实主义的诗歌亦突破了古典和谐美。大而言之,儒道两家都重古典和谐之美,多数古代诗歌也重中和及朴素之美,但真正的名家名作却能突破古典和谐之美的藩篱,诗人激情大志正气深思宏境浑融奔突,发而为诗,其诗风或宏肆,或豪放,或沉郁,或雄浑,或瑰丽,呈现出崇高之美等多种美学风范。
相应,诗歌的本质虽是审美的,但亦很难没有社会功能与功利,它可以强化,也可以弱化淡化,但很难或不能没有。社会是功利的社会,人是功利的动物,人的情志与表现情志的诗歌亦必然有一定的社会功能与功利。唐代王维、盂浩然的山水田园诗表面上看不出什么社会功能与功利,但它却是盛唐社会与时代投映于诗人心灵的艺术表现,此前与此后都有王维、孟浩然一类文人,但他们都没有写出那样的山水田园诗来。就诗歌的社会功能来讲,孔子讲“兴观群怨”,应该说是相当全面的,汉儒改变成“美刺”,以后又进一步变成“载道”,这无无疑是一种退步,亦应该进行现代复归与重建。
综上可知,我们所要重建与振兴的诗教不仅仅是儒家诗教,而是儒家诗教与道家诗美精华的融合体,在诗歌表现对象上主言志与缘情而兼及其他,在功能上审美功能与社会功能并重。在社会功能上既重儒家的“兴观群怨”,又不忽视道家个性的张扬与对世俗的反抗;在审美功能上既重儒家的中和之美与道家的朴素之美融合而成的古典和谐之美,也重多方面突破和谐之美的其他美学品格。
名篇欣赏
陌上桑
汉乐府
日出东南隅,
照我秦氏楼。
秦氏有好女,
自名为罗敷。
罗敷善蚕桑,
采桑城南隅。
青丝为笼系,
桂枝为笼钩。
头上倭堕髻,
耳中明月珠。
缃绮为下裙,
紫绮为上襦。
行者见罗敷,
下担捋髭须;
少年见罗敷,